(甬政办发〔2015〕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口岸2015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宁波市落实“三互”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