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6月分别举行第二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
本报苏州电(记者俞永均)昨天,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江苏苏州举行。会后发布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提出,2016年6月将在中国宁波召开第二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并在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期间继续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
近年来,宁波依托港口区位优势和开放优势,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中东欧国家合作上抢得了先机。统计显示,去年,宁波与中东欧国家贸易额达到24.4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1/20。截至2014年底,中东欧国家在宁波累计投资项目72个,宁波在中东欧国家投资的企业有34家,双边投资总量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同时,我市积极打造面向中东欧国家全面开放的战略新平台,总投资52.5亿元的中东欧国家特色商品常年馆、中东欧博览会会务馆已开工建设。宁波还与中东欧国家19个城市建立了友城关系,双方旅游、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蓬勃兴起。
值得骄傲的是,近两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有两个重大活动都放在宁波:2014年6月,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在宁波成功举行;2015年6月,根据《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落子港城宁波并取得丰硕成果。
记者从外交部网站获悉,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共同制定、发表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涉及互联互通合作、经贸金融合作、人文交流等十大方面。其中,经贸金融合作方面有10条,而两个条款与宁波相关。
“明年6月,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再度牵手宁波,体现了国家对宁波的信任与肯定。我们将全力以赴办好这两大国家级盛会,努力把宁波打造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向投资合作的首选之地、中东欧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之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的首选之地。”昨晚,市领导在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工业园区合作分论坛结束之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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