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9日)
我市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截至2014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25.5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1.5%,人口老龄化高出全国6个百分点,高出全省2.1个百分点。据预测,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4。到2025年老年人口将突破200万,占总人口的1/3。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成年,家庭日趋小型化,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逐渐弱化,与此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养老观念的转变,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养老服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一、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民生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有关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市和县(市)区两级先后推进了一批重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基本扭转了我市养老床位“一床难求”的紧张局面。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39家、床位41996张,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约3.4张。与此同时,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15年9月,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266个,其中,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477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789个,分别占到城市社区、行政村总数的80%和70%,服务覆盖约60万老年人。特困人员(原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城镇达到99.6%、农村达到96.02%以上。针对居家高龄、独居老人生活照料难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解决,全市330个社区(村)通过建立老年食堂或与邻近餐饮机构合作,每天为约6000名老人提供用餐服务。全市有8个县(市)区已建立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全市城乡约2万名困难老人享受了政府补贴服务。我们的做法主要有: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谋划,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以来,成立了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大会、全市养老服务业推进大会等,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安全发展。市人大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协组织召开了养老服务专题政情交流会。2014年,卢子跃市长亲自出席全市“医养结合”养老工作现场会并作重要讲话。二是注重政策创制。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等一系列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引导、扶持力度,尤其是《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68号),在用地用房、融资信贷、税费优惠以及运营管理、队伍培育、医养融合、投资者权益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民办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扶持力度位于全省前列,并以此为指导,会同相关部门配套出台了养老机构收费、政策性综合保险、纠纷预防和处置、医保定点管理等8项具体政策,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瓶颈问题。三是注重规划引领。将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其中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列入了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编制了老龄事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2014年初,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了《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2-2020)》,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形成90%的老年人实行家庭自助养老,5%的老年人实行社区帮扶养老,5%的老年人实行机构照护养老的格局。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市政府连续9年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各级政府也逐步加大对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2014年,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9.02亿元,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
(二)夯实发展基础。一是推进机构养老床位建设。为破解养老机构床位“一床难求”困境,近5年来,我局坚持把加快养老机构建设作为回应社会呼声、满足群众需求、扎实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举全局之力,下决心、花力气,边争取、边建设,集中上马了一批重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目前已有项目建成投用。总投资2.2亿元、设置床位1600张的宁波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二期工程(现市老年疗养院)去年竣工接收老人,宁波颐乐园新增200张护理床位建设工程去年竣工。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列入市政府三年行动计划,拆迁完成,年内开工建设。各县市区一批项目顺利完成:余姚舜辰老年公寓、象山县老年公寓、慈溪乐成恭和苑、江东区社会福利中心、海曙区广安养怡院、镇海区金生颐养院、鄞州博美颐养院等建成并投入使用。2014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4062张,今年,又将“新增4000张养老床位”项目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二是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一方面,通过新(改、扩)建等方式,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平均每年新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点200个以上。另一方面,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区域单元,探索建设一批兼具区域性养老服务、管理、示范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着力构建乡镇(街道)服务中心与社区(村)服务站点分层设置、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两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2014年,新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站点203个;今年“新(扩)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50个、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以上”的市政府实事项目中,已有7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37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成并投入运营。三是鼓励民间资本建设养老床位。通过政府推动、政策驱动、投资带动等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目前,全市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00家、养老床位16706张,占总床位的40%,发展势头良好。如北京乐成投资建设慈溪恭和苑、新景集团投资建设阳光老年城、宁波博美服饰投资建设了“博美颐养院”、宁海县王春文老人投入建设新华老年公寓等。预计2016年民办养老床位将达到总床位数的50%以上。四是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各地积极探索乡镇(街道)敬老院转型发展问题。慈溪市强化政府保基本作用,推进敬老院综合改造和转型升级,并与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有机结合,促进了敬老院设施的有效整合和利用。宁海县实施敬老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县财政安排1个亿专项资金用于敬老院建设和改造,推动敬老院设施全面升级。五是推进老年人应急求助服务系统建设。依托“81890”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老年人应急呼叫信息系统,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远程安全保障服务。自2012年开始,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免费安装‘一键通’电话机,截至目前,已有4.2万多户老年人家庭享受了优惠政策,并已提供求助服务38万余次。
(三)创新管理机制。一是增强工作力量。2009年12月,市民政局成立了市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之后,11个县(市)区先后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其中9个单独设立,2个挂牌设立),乡镇(街道)也相应建立了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协助履行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指导监督等职能,养老服务市-县-乡镇(街道)三层管理体系初步建立。2011年,市民政局增设了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将养老服务工作从救灾救济中分离出来,进一步强化了养老服务工作力量。二是破解登记难题。2009年,出台了《关于做好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等不同性质,分别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工商登记,较好地解决了我市养老机构尤其是乡镇敬老院多年来悬而未决的登记问题。2013年,会同工商行政部门出台了《关于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审批和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省率先设置了“养老服务”工商登记类别。三是加快标准创制。会同市质监局率先制定了《宁波市地方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并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有效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提升。同时,会同市质监局制定了《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内部管理和人员配置等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要求,提升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四是强化考核力度。以2016年为节点,将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和每百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考核体系,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
(四)推动改革创新。省发改委和省民政厅将象山县、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列入全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一是推进公建民营试点。制定了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并报省民政厅、民政部,重点推进市老年疗养院、海曙区广安养怡院、江东嘉和颐养院、江东区颐康院、象山老年公寓、镇海金生颐养院等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改革试点。二是推进医养融合试点。根据去年全市“医养结合”养老工作现场会的要求,推进乐成养老慈溪恭和苑“医养融合”项目建设,并确定东钱湖区钱湖医院、海曙区广安养怡院、奉化市文芳老人护养园为试点单位,探索“医养融合”运营机制。三是推进收费定价改革。针对长期以来“优质低价”的状况,去年,经市政府常委会讨论同意,市发改委、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宁波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费实行政府核定价,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护理费由其自主定价;民办养老机构收费以市场调节为原则,实行自主定价,营造公平、合理的养老环境。四是创新居家服务运营机制。制定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指导文件,通过实施开办资金认缴制等方式降低登记条件门槛,规范机构登记名称,明确登记管理职责和办理程序,鼓励、引导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实体化发展。
(五)抓好队伍建设。一是探索人才培育道路。2014年,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挂牌成立了“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该院以中短期培训为基础,并依托现有的护理、康复、家政服务等专业,逐步拓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5年招录养老护理、营养、康复、管理等专业学生407名。二是加强养老服务护理员队伍建设。设立了3个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出台了养老护理人员免费培训政策,逐步推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全市有养老护理员1726人持有养老护理员技能证书,持证上岗率达到71.9%。三是探索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指导市社会福利院创建全国首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探索在养老机构中设立专业社会工作岗位,积极探索适合养老机构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并在全市养老机构逐步推广。此外,我市还积极引导爱心组织开展养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全市现有3000多支助老志愿者队伍、4.7万多名助老服务志愿者(义工),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守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惠及7万余名老年人。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党中央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规范和提升养老服务管理能力,努力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谋划长远发展。继续贯彻国务院国发〔2013〕35号以及省政府浙政发〔2014〕13号、16号以及市政府甬政发〔2012〕85号、甬政发〔2015〕68号文件精神,研究编制《宁波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规划》,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明晰政府、社会、市场等不同主体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功能定位,切实增强养老服务的精准性、精细化和公平性,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强化基本保障。继续推进养老机构建设,计划年内新增养老机构床位4000张以上,到2016年全市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4张。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为城乡特困老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重度残疾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不断完善运营机制,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困难群体和有特殊需求的老人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推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把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三)扩大社会参与。以落实甬政发〔2014〕68号文件为重点,以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政策性综合保险、纠纷预防与处置、入职奖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措施为抓手,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力争到2016年底,全市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8000张以上,总数占全市养老机构总床位数的比重超过50%。逐步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今后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在承担保基本(“五保”、“三无”老人,困难群体老人,需政府特殊照顾的老人的养老服务)职能之外,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主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委托给社会力量运营。
(四)推动“医养融合”。与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紧密合作,积极推动医疗服务资源与养老服务资源相互融合、相互补充。鼓励养老机构内设或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在社区建立老年康复照料中心、失智老人照护中心等康复护理机构并纳入医保。建立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鼓励医院开设绿色通道,方便养老机构收养人员入院进行治疗康复。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规划建设的联评联审机制,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今年重点推进东钱湖钱湖医院、海曙区广安养怡院、奉化市文芳老人护养园等一批“医养融合”省级试点,积极探索“医养融合”发展路径。
(五)加快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深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养老服务信息化标准、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评定标准,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智慧养老建设三年规划和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养老服务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着力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
(六)完善人才队伍培养机制。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实施养老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制度,重点支持应届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就业。办好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支持大中专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管理、养老护理、老年康复等专业,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育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基地,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力度,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素质。力争到2016年底,养老服务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75%以上。
(七)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业涉及领域广、产业链长、发展潜力大的优势,深化培育机构,重点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养老管理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促进养老服务领域的信息咨询、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上下游产业集聚化发展。着力推动服务观念、方式、技术创新,促进养老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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