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新闻发布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10月21日是我国的法定“老人节”,在老人节即将到来之际,我向大家通报一下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下面,我主要向大家简要介绍三方面情况。 首先,我介绍一下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我市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截至2014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25.5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1.5%,人口老龄化高出全国6个百分点,高出全省2.1个百分点。据预测,到2020年,我市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4。到2025年老年人口将突破200万,占总人口的1/3。可以说,社会对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十分迫切,潜在需求也较为庞大。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有关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坚持民生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大力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市和县(市)区两级先后推进了一批重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截至2014年底,全市建有养老机构239家、床位41996张,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约3.4张,基本扭转了城区养老床位“一床难求”的紧张局面。与此同时,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累计建成各级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266个,覆盖全市约80%的社区和70%的行政村。针对居家高龄、独居老人生活照料难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解决,全市330个社区(村)通过建立老年食堂或与邻近餐饮机构合作,每天为约6000名老人提供用餐服务。全市有8个县(市)区已建立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全市城乡约2万名困难老人享受了政府补贴服务。 其次,我介绍一下我们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举措。从大的方面来说,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举措: (一)完善政策体系。一是注重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先后出台了以《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68号)为总纲的一系列养老服务领域的政策文件,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重点扶持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着力破解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用地用房、融资信贷、税费优惠以及运营管理、队伍培育、医养融合等方面的难题,尤其是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对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给予每张2万元的补助;对新(扩)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城区给予5—10万元、农村给予3—5万元的建设补助;对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投入额的30%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可达50万元。二是注重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会同市规划部门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2-2020)》,明确提出了“9055”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形成90%的老年人实行家庭自助养老,5%的老年人实行社区帮扶养老,5%的老年人实行机构照护养老的格局。三是注重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先后会同质监部门制定了《宁波市地方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有力促进了养老服务的规范提升。 (二)多方加大投入。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连续9年将养老服务项目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切实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今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4000张、新(扩)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50个、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以上”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逐年加大投入,仅2014年,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9.02亿元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二是支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近年来,我市通过政府推动、政策驱动,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呈现出多种模式并存、多方力量共同兴办、多个档次共同发展的局面。截至2014年底,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已达16706张,占总床位的40%。2011年以来,民间资本共投资养老服务业21.14亿元。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入。2011年以来,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投入近3亿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慈善基金和社会各界捐赠累计达5500万元。 (三)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依托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挂牌成立了“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以中短期培训为基础,并依托现有的护理、康复、家政服务等专业,逐步拓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5年招录养老护理、营养、康复、管理等专业学生407名。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制度,努力扩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储备、优化养老服务队伍结构。二是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培育了3个养老服务护理员培训基地,出台养老护理人员免费培训政策,分层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行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着力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素质。目前,全有1726名养老护理员持有养老护理技能证书,持证上岗率达到71.9%。 (四)推动改革创新。今年,象山县、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被列入全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一是推进公建民营试点。重点推进了市老年疗养院、海曙区广安养怡院、江东嘉和颐养院、江东区颐康院、象山老年公寓、镇海金生颐养院等一批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改革试点。二是推进收费定价改革。出台了《宁波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费实行政府核定价,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护理费由其自主定价;民办养老机构收费以市场调节为原则,实行自主定价,着力营造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三是推进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融合发展。发挥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示范效应,引导养老机构开展院外服务拓展,鼓励探索建设社区嵌入式托养型养老服务机构,强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功能。几年来,涌现出了江东区“家院互融”服务中心和鄞州区“爱照护”等为代表的养老服务新模式,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最后,我介绍一下今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方向。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围绕“保基本、促改革、优服务”九个字展开。 (一)保基本。一是继续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计划年内新增养老机构床位4000张以上,到2016年底全市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张,努力提升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保障供给能力。二是按照“城市十分钟、农村二十分钟”养老服务圈的总体目标,继续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拓面建设,逐步实现服务设施城乡社区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服务中心与社区站点的资源统筹和功能互补,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分层设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三是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困难群体和有特殊需求的老人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推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把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二)促改革。一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今后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在承担保基本(“五保”、“三无”老人,困难群体老人,需政府特殊照顾的老人的养老服务)职能之外,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主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委托给社会力量运营。二是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医疗服务资源与养老服务资源相互融合、相互补充。今年重点推进东钱湖钱湖医院、海曙区广安养怡院、奉化市文芳老人护养园等一批“医养融合”省级试点,积极探索“医养融合”发展路径。三是优化养老机构规模、布局。注重整合社区资源,大力发展资源就近配置、功能因地制宜、服务便捷可及的小型化、差异化、精细化养老服务设施,满足社会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三)优服务。一是完善行业标准。深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养老服务信息化标准、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评定标准,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推进“智慧养老”。推进智慧养老建设三年规划,促进养老需求与服务资源的无缝对接,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三是强化规范管理。以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为抓手,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养老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以上是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情况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方向。在此,也衷心希望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宣传养老服务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