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静雅)日前,市委宣传部启动了2015年度“最美宁波人”评选工作,凡符合评选标准的宁波籍公民和在宁波工作、生活、学习或服役的外地籍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最美宁波人”候选人。
2015年度“最美宁波人”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标准:具有时代性,候选人的事迹应当能够生动、丰满地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时代引领作用;具有典型性,候选人在某一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其先进事迹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具有感染力,候选人的事迹生动感人、可亲可学,具有催人奋进、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具有影响力,候选人的事迹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即日起,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市级新闻单位将按照评选范围和评选标准开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候选人的推荐分单位推荐、个人推荐和媒体推荐,推荐书面材料和电子稿同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处);组委会办公室电话:89182728;电子信箱:zmnbr2015@163.com。推荐材料寄送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市委宣传部宣传处;邮编:315066。
随后,由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最美宁波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评出20名2015年度“最美宁波人”候选人。组委会将在《宁波日报》等媒体公示刊登20名“最美宁波人”候选人先进事迹,同时进行投票。组委会最后根据群众投票和评委打分,确定10名“2015年度最美宁波人”和10名“2015年度最美宁波人提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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