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政府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机制化解食品安全事件纠纷的新途径,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今年5月,我市在鄞州区试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成为全国首个区域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
一、产品的主要内容
政府财政出资300万元,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赔偿限额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区农村集体聚餐、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使全区355家学校食堂、48家建筑工地食堂、432个农村集体聚餐点有了公益性“舌尖险”,为80余万城乡居民、近10万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及数万建筑施工人员获得了食品安全保障。
二、产品的主要特点
一是具有政府公益救济性质。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发挥保险费率杠杆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财政+保险赔付”双轮驱动的全新保障模式。二是保险公司除了在食品安全危机发生时承接事故处理、查勘赔款、纠纷调解等事项外,还发挥专业特长,积极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食品安全风险评级、监管协助、危机预警、急救宣传、危机反思等一揽子增值服务,构建起社会共治、主动全程的事前风险防控体系。三是作为我国首个以政府指导、财政出资的方式,推动食品安全责任险落地实施的样本,鄞州的食品安全公共责任保险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取得的成效及意义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政府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机制化解食品安全事件纠纷的新途径,有利于创新社会综合治理、完善民生保障,有利于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我市拟在鄞州区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大市推进目前海曙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已获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近期将落地实施。同时,积极构建多层次的食品安全保险体系,第一层是政府出资,为城乡居民购买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二层是在部分民生重要领域和食品安全风险高危行业,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第三层是在一般性食品行业领域引导和鼓励企业自愿选择、自主投保商业性保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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