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瑄通讯员陈晓众)9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柴油黄标车排气治理改造。来自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的消息,改造后符合要求的柴油车,将换发绿色标志(国Ⅲ)。以后每年环保检测合格后,按绿标车(国Ⅲ)管理,但禁止过户政策继续执行。
柴油黄标车排气治理改造,即对部分车况较好且使用频率较低、残存价值较高的柴油黄标车实施排气改造,使其排气达到国Ⅲ以上标准后换发绿色环保标志。这些黄标车包括2007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达到国Ⅱ标准的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0年(含)以上的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和5年(含)以上的载货专项作业车等。申请改造的受理地点设在宁波市第三机动车检测站(鄞州区鄞县大道古林段1号)。改造申请受理日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需要提醒的是,我市黄标车以鼓励淘汰为主,确需治理改造的车辆,排气治理改造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表示,对于改造政策车主有任何问题,可拨打87259959、8725995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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