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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第四届宁波慈善奖评选有关情况通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5年07月02日

  近年来宁波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情况通报

  宁波市民政局副局长 许义平

   近年来,我市的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围绕构建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目标,在推进社会组织发展、促进社会能力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经过近几年的项目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自身功能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强化。


   截至2014年末,我市共有依法登记的法人社会组织5759家,其中社会团体231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384家、基金会60家(含驻甬基金会52家),比上年增长7.4%。市本级共有法人社会组织872家,其中社会团体54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21家、基金会8家。我市每万人拥有法人社会组织数量达到7.6个(全国为每万人3.7个)。法人社会组织的会员总数超过450余万人(次、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吸纳就业7万余人。此外,我市城乡基层还活跃着11081个经过备案的基层社区社会组织,涵盖我市城乡基层社会各个领域。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在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化社会治理改革,提升社会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能力贡献了力量。我市在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上,主要有以下三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创新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发展体制机制。自2011年起,“探索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连续三年列入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推广项目,2014年又列入全市重点改革创新项目。 2013年,市级层面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甬党办〔2013〕89号),此后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系列配套政策文件,通过深化改革、系统设计、项目引领,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着力建立社会组织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整体提升,功能逐步发挥。


   二是外部推动与内生发展良性互动。这几年,我市社会组织新的增量中近90%是内生性的组织,通过外部条件的提供,依靠社会自身的动力,大量内生性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发展,既迎合了公众参与的需求,又通过自身专业服务的提供,解决了大量碎片化、个体性的社会问题,在反映公众诉求、激发社会活力、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公众参与和社会服务输送同步进行、良性互动,依托社会组织发展建构起的参与式社会服务网络是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特征。


   三是基层社会组织化水平不断提高。依托社区发展培育成长起来的基层社会组织,量大面广、触觉敏锐,既扩大了城乡居民的组织化参与,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一万多家备案的基层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基层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城市,全市每个社区平均有17个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不断深化的过程中,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以及社会工作的开展形成的“三社联动”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可及性、针对性、专业性都较强的社会服务。在农村,融合性组织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新老宁波人的融合,成为社会流动背景下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百人以上的村、社区的融合性组织组建率达100%。


   我市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作用发挥情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3年底,我市海曙区、北仑区、江东区、鄞州区被确定为首批“全省社会组织建设观察点”;2014年初,海曙区、北仑区、鄞州区被评为全国首批“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区”(全国70个,全省共5个);我市以融合性组织为依托、新老市民共建共享的社会融合模式获得了首届中国社会创新奖和第六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中国社会报》、《宁波日报》多次专版报道我市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工作、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特色;人社部、民政部2014年10月在我市举办全国首次行业协会商会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可以这样说,社会组织作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转轨、社会治理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一支重要力量,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第四届“宁波慈善奖”评选活动有关情况通报

  宁波市民政局副局长 蒋志云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全市各级各类慈善组织和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共同努力下,我市慈善事业形成了“政府引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良好环境,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三届入围“中国城市公益慈善百强榜”,并于2014年荣获“七星级慈善城市”称号。全市共有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及其分会等28个;基金会63个(其中公募性基金会18个);基层慈善组织在镇乡(街道)慈善分会全覆盖的基础上,向村、社区延伸,目前已建立村、社区慈善联络站2035多个,培育了华慈医院、精疗康复基地、宁波市星宝自闭症家庭支援中心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慈善实体。两年来,各类慈善公益组织累计募集款物16.52亿元,支出救助款物13.06亿元,冠名基金2170个,协议基金规模达到28.79亿元。“名医下乡直通车”、“慈惠童心”、“橙色生命圈”等一大批具有宁波特色的慈善项目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顺其自然”、中国好人—“天使奶奶”等代表性慈善形象,让人们感受到了宁波大爱。“积小步而至千里,汇细流而成大海”,正是一颗颗爱心的闪耀,正是因为有了“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浓厚慈善氛围,我市慈善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宁波慈善奖”是我市公益慈善领域的最高政府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开展“宁波慈善奖”评选,能够发掘一批先进典型,表彰激励为我市慈善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个人、企业、机构、项目和志愿服务组织,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互助友爱、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宣传和弘扬慈善文化,激发社会各界慈善热情,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届“宁波慈善奖”表彰范围为: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期间,在我市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公益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机构和有突出示范作用的慈善项目、志愿服务组织。表彰对象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港澳台和外资企业及港澳台、境外组织在我市实施的慈善项目等。奖项设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奖、最具爱心慈善志愿服务奖五类奖项。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兼顾评选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评选活动已于今年6月份启动,大致在10月份结束。

  为保障评选活动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的公信力,我们着手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在评审组织方面:一是设立“宁波慈善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设立评委会,由市级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机构的代表、专家及热心慈善事业的个人组成;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

  在评选程序方面:一是规范申报、推荐(自荐)程序。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及市级相关部门推荐,经核实、遴选后统一报送。同时接受自荐。二是完善评选环节。在推荐自荐的基础上,经过筛选核实、评委投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社会公示、领导小组审议等环节,确定拟表彰名单。三是程序公开透明。无论是奖项设置、评选标准,还是申报程序、举报监督电话等,都通过网站、平面媒体等对外公开,让公众知晓,欢迎公众监督。

  在表彰形式方面:第四届宁波慈善奖,初定今年10月份,采取表彰会形式,将评选活动推向高潮,这也是我市慈善奖新的表彰形式。表彰会拟与宁波广电集团电视频道合作,通过宣传慈善典型事迹,进一步扩大慈善的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慈善、参与慈善。

  慈善事业是一项伟大而崇高的公益事业,在改善社会民生、增进社会福祉、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应该说,慈善事业是践行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宁波慈善事业需要典型引导,更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

稿源: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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