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肉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15〕4号)、市食安委《关于印发宁波市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食安委〔2015〕1号)要求,市农业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积极行动,开展督查,确保了整治行动有效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做法和相关案例如下: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百日会战”总体要求,我局迅速行动,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要求,于2月底及时印发《宁波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和《宁波市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年活动方案》。在3月初召开的在全市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市畜牧兽医工作会议上,我局对“百日会战”行动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市、县联动,以畜禽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监管三个环节为重点,通过集中排摸、检打联动、执法查处、建章立制等措施,有步骤、有重点、有实效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品质量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各县(市、区)按照我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同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做到了工作有方案、行动有重点,确保整治活动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全面排查
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各类报纸、电台和网站等新闻媒介,结合“春季农业信息发布会”等活动平台,并通过上门宣传、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对肉品安全“百日会战”行动进行大力宣传。在此基础上,3月份全市还重点开展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月”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印刷标语、发放宣传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法规和“五不准一处理措施”,公布11个县(市)、区及开发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4月份重点开展了《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和督促主城区家禽定点屠宰企业认真学习、规范执行屠宰工艺标准,严格落实家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深化推进家禽杀白净膛上市。在加强宣传告知的同时,全市积极行动,对养殖场、屠宰场等进行彻底排查,查找隐患环节和风险点。经统计,全市累计发放告知书、宣传资料38951份,媒体宣传44次,组织培训班49场共计1735余人参加,巡查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等3105个。
三、突出重点,执法查处
在百日会战期间,我市统筹部、省、市三级抽样检测工作,按照“区域全覆盖、抽样科学性”要求,切实加强抽样监测工作力度,增加检测频率,扩展检测范围。在农业部、省农业厅抽样监测项目的基础上,市农业局增加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氟笨尼考、替米考星、阿莫西林和氯霉素等监测项目。市本级以上共开展抽样监测518个批次,其中监督抽样55个批次。对抽检中发现的两个药物残留检出但未超标样品,及时进行追溯。
同时,全市上下联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三月份以来,该局开展屠宰检疫明察暗访专项行动,对检疫队伍建设、规范检疫程序和检疫证章管理等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在屠宰监管环节,会同市场监管、公安、城管、贸易等部门对2家家禽定点屠宰场进行突击暗访,对主城区活禽交易行为进行查处,阻止1起活禽外流行为。四月下旬和五月中旬,联合执法稽查队2次检查主城区冷鲜禽屠宰加工和杀白禽上市索证索票、市场“准入”制度执行情况和市场外活禽交易情况,共计检查大型肉品批发市场2个、农贸市场23个、超市12个、熟食店15个、家禽定点屠宰厂(点)3个,执法稽查人员对农批市场个别经营户经营无检疫脚环杀白禽、未净膛杀白禽给予警告劝退,并对4批次80余公斤无证未净膛杀白禽进行没收无害化处理,对1起私自使用检疫脚环行为进行行政立案,对2起活禽交易行为交由属地城管部门查处。各县(市、区)也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比如海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强化同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对肉类经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查获未附检疫证明案1起;象山县农林局通过整治取缔私屠滥宰点3个,立案查处1起;余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查处私屠滥宰黑窝点23个,没收销毁问题肉800余斤,罚款3.24万元。3月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61人次,查处违法行为52起,其中立案查处8起。
四、标本兼治,建章立制
为构建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该局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一是全力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市级层面,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等6个主城区依托宁波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共建成41个收集点,全面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县级层面,象山、宁海已完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余姚、慈溪、奉化目前已基本完工,收集体系建设还在推进中。同时,在鄞州、镇海等地率先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试点应用,积极探索养殖场—收集点—无害化处理场全程无缝隙监管。二是不断推进准出制度和兽药GUP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质检员、从事产地检疫的官方兽医和协检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质检员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其兽药使用和自查自检水平,严格执行产品准出制度。按照“市县联动,以县为主”的方针,对全市存栏生猪500头、肉牛年出栏20头以上养殖场,深入开展准出制度规范提升工作。同时,开展13家规模养殖场兽药GUP试点推进督查指导工作,对兽药仓库规范化建设、实施兽药进场把关、科学存储和合理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查验,并于4月底组织相关县(市)、区及养殖场进行座谈,总结试点推进中存在问题及经验,为下步将GUP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生猪年出栏万头规模养殖场奠定了基础。三是进一步健全畜禽屠宰联合执法机制,市级和8个县(市)、区已成立畜禽屠宰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稽查队,充分发挥联合监管机制作用,全面启动常态化部门联合执法工作,重点对畜禽私屠滥宰、非法屠宰病死畜禽、违规使用“瘦肉精”、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和冷鲜禽加工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该局在总结此次“百日会战”行动工作基础上,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深入开展“瘦肉精”、生鲜乳、抗菌药以及畜禽屠宰四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大抽样监测力度,进一步发挥抽样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扩大检测对象,对隐患环节和违禁物品进行重点抽检,检打联动,及时进行查处。
三是积极推进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提升生猪准出制度,并加快推进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确保项目顺利运行。推进屠宰场视频监控系统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畜禽屠宰、交易的统一监管、全程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