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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背景材料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5年06月24日

  【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

  一、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

  根据省食安委的统一部署,我市从3月1日起全面开展为期100天的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立足实际,及早部署,快速响应,深入排查,纵横联动,严查严处,全市围绕“5个重要环节”、“6大重点领域”、“7种主要违法行为”和“8个一内容”,扫隐患,破要案,建机制,促提升,夺取了较显著的成果。各地主要做法和相关案例如下:

  1.谋定后动,部署推进保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就有关事项做出专门批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寿永年专题听取部署情况汇报,并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门部署和强调。市政府将“百日会战”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食品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市食安办结合宁波实际及时制定方案,以食安委2015年1号文件全力推进。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制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农业、海洋与渔业、公安、检验检疫和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层层部署推进。各地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挂帅指挥,全力推进。鄞州区连续召开全区食品安全会议、食安办主任扩大会议、局务扩大会议进行部署;余姚市以在行动结束后评比“百日会战”先进集体作为激励措施;象山县加大考核权重,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作为“百日会战”主攻方向部署落实。

  2.综合施策,全面排查扫隐患。通过抽样检验、舆情监测、会商研判等方式,以突击检查、夜间蹲点、部门联合等手段全面排摸,不留隐患死角。一是全面抽检排隐患。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覆盖“5个重点环节”及“6个重点领域”的全市统筹抽检,提高抽检效率及信息利用率。行动期间,全市共实施肉品和水产品监督抽检4957批次。农业部门增加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氟笨尼考、替米考星、阿莫西林和氯霉素等监测项目,市本级以上共开展抽样监测518个批次;海洋与渔业部门抽检水产品210批次,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扩大抽样、限制销售等措施。宁海县对自制熟牛肉进行专项抽检,查处2起“假牛肉”案件,罚没3万余元。二是广泛排查挖隐患。全市对畜禽与水产养殖场、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仓库与冷库、农贸市场及大型商超的肉品和水产品来源渠道、肉制品与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实施深入排摸,详细记录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充分利用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发挥“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开展地毯式排查。保税区深入排查进口商品市场经营户,发现部份未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在售及库存进口肉品;宁海县利用协管员提供的线索,查处农村酒宴未经检验检疫的牛羊肉品及超过保质期的肉品等违法行为,罚没款10.1万元。是会商研判除隐患。全市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市场监管局多次召开会商分析会议,对肉品和水产品风险隐患点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对其成因,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研判,目前,已研究并确定了冷冻进口鲜肉、圆尾鲎、河豚鱼、自制熟食菌落总数超标等风险点的相应防范处置措施。四是倒逼追查抓根源。各地针对重点领域、场所和品种存在的风险隐患,深挖狠挖根源问题。江东区查获一起未经许可从事羊肉生产加工案,并根据进货途径倒查批发市场,最终当事人处罚没款8.58万元。宁海县通过实施加工点登记备案制,突击倒查加工冷库,查获从“巴西”进口的未经检验检疫的牛百叶、牛筋,罚没款7.4万元;江北区抓住批发源头高风险点位,追踪溯源,查获批发市场51箱过期、无中文标识冷冻水产品及肉制品;余姚市通过销售环节层层倒查,查获罚没款达14万元的无证无照非法加工香肠的肉制品大案;象山县实施“一照多址”管理模式,通过核查肉品市场外加工点,发现并及时消除多个违法犯罪风险隐患点。

  3.纵横联动,合力作战破潜规。各地各部门打破环节、地域限制,通力配合,严查快打,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一是打破壁垒,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各部门密切协作,联动配合,编织缜密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网。如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排查线索,公安部门蹲点、控制人员及车辆,检验检疫部门开展技术鉴定、业务咨询。期间,市市场监管局移交公安部门一起涉案60吨猪肉冒充牛羊肉案;奉化市抽调各部门共47人次组建生猪屠宰联合稽查队,查处经营户5户,收缴未经检疫肉品60公斤;宁海县市场监管、公安、乡镇(街道)等联合查处无证无照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9起,罚没款20余万元;余姚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联合公安部门控制当事人,借助刑侦手段获取现场证据,查获多起大要案。此外,注重区域对接,案件信息及时通报杭州、台州等地,促成区域联动,违法行为彻查深查。二是重点突破,净化进口肉品市场。开展以进口肉品为重点的打击疫区牛肉走私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进货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牛肉,对市场上发现的走私牛肉,顺藤摸瓜,倒查源头,破网除链。全市查获未经检验检疫进口肉品的大案要案(罚没款10万元以上)5起,罚没款达81.99万元。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市口岸打私办、市市场监管局、宁波海关开展突击联合行动,查获来自印度、巴西、美国等疫区国家的速冻牛肉、牛排、牛肚等共20多吨,涉案货值30余万元,有力遏制了全市肉品走私行为。三是重拳出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各部门在“百日会战”行动中始终坚持用重典、出重拳,查大案、破要案、办铁案,以“快刀利剑”之势凌厉打击肉品和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行动期间,全市取缔私屠滥宰点、“黑加工点”等“黑窝点”172个,查处肉品和水产品案件529起,罚没款540.66万元,已大幅超过2014年全年肉品和水产品案件数及罚没款数。余姚市成功捣毁一个牛羊肉加工黑窝点,现场扣押牛羊肉1300余公斤,涉案金额6.5万元,中央电视台对此案作了专题采访;鄞州区查扣252箱无中文标签进口肉品,涉及7个牛肉品种,货值4.5万元;北仑区查处一起销售无食品标签冷冻牛羊肉案,查获涉案牛羊肉1.04吨,货值金额为6.67万元;镇海区查处一家存在无照经营、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冷鲜肉经营店,涉案货值32.74万元;江北区查获多春鱼籽、海蜇、蟹柳、南美白虾等过期冷冻水产品11箱,无中文标识水产品40箱。象山县针对流动早餐摊、夜间烧烤摊开展7次专项整治行动,暂扣烧烤摊8摊、流动早餐摊12摊。慈溪市查处2起无中文标签的未经检验检疫牛肉案,扣押牛肉14912公斤。

  4.群防群控,社会共治增实效。通过专项培训、宣传教育、群众监督等方式,发挥共治活力。一是引导企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引导和督促,鄞州区约谈冻品交易中心负责人,逐条剖析存在问题并发放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江东区面向批发交易市场所有肉品和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开展系列培训,奉化市针对60余名重点养殖户和外海捕捞船老大组织开展培训会,强调养殖过程科学守法。各地各部门与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1万余份,有效强化主体第一责任和诚信自律意识。二是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卫生日”、基层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载体,通过进村入户宣讲、“你点题、我检测”、“手手相牵”以及邀请媒体全程跟踪现场报道等方式,开展“百日会战”主题宣传,全市累计举办专场咨询宣传74场次、张贴“百日会战”公告16万余张,发放资料59771本(册),切实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农业部门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月”专题活动;海洋与渔业部门探索“订单式”培训模式,开展多期无公害渔业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鄞州区在鄞州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百日会战”行动公益广告,发放含食品安全漫画插页的学生笔记本7万本;镇海区在镇海新闻网开设“百日会战”专题栏,设计张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公益海报500份。三是调动公众参与,回馈群众诉求。利用网络舆情平台、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公众参与“百日会战”有效途径,期间,共接到相关投诉170件,举报103件,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于属实的举报全部予以立案查处,并落实举报奖励19起,发放奖金21230元。此外,此次会战注重发挥业内人士主观能动性。如宁海县直属市场监管所通过案件当事人挖掘行业第一手信息,查获11件串案,罚没款35万元。鄞州区根据同行人士信息举报,查获一起中央厨房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的案件,罚没款11.44万元。

  5.建章立制,标本兼治重长效。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以此次“百日会战”行动为契机,打建并举,积极探索各类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市食安办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传递共享机制,创办食品安全动态专刊,按月编发,向各方通报“百日会战”行动进展,进一步加大推动力,目前已编发三期。农业部门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并积极探索建立“养殖场-收集点-无害化处理场“全程无缝隙监管体制。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海洋与渔业、检验检疫、海关、打私办、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涉嫌犯罪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同时,在宁海开展冷库规范管理试点探索,建立冷库备案制度,制定《宁海县冷冻冷藏食品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冷库食品“六有”管理制度》,规范冷库冷冻食品进(销)货台账及管理公示牌等,不断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北仑区制定《关于建立北仑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备忘录》,建立“优势互补、衔接紧密、联合查处、保障有力”的长效协作机制。

  二、“清螺禁鱼”行动

  今年以来,结合全市开展的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品作为餐饮环节整治工作的重点,1至5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261人次,检查3364户次,共查获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品21.345公斤,立案查处案件7起,罚没款达2.3138万元,同时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移送案件2起,有效震慑了违法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近期,随着天气逐渐转热,由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清螺禁鱼专项检查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上阶段工作基础上,自5月底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清螺禁鱼”集中排查行动,希望通过行动能进一步肃清和严厉打击餐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物的行为。

  在清螺禁鱼整治行动过程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了各基层监管所的作用,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不断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有效借助各类媒体的作用,报道整治工作成效、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宣传河豚鱼等相关法规和知识,使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调动参与监管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全市共宣传报道相关内容28次,发布预警信息45件,发放宣传资料4205份。二是对有关餐饮单位负责人和厨师长,以及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等重点单位的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守法意识,今年以来共培训1035户次、合计1897人次。

  三、“餐桌扫毒”专项行动

  根据《宁波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行为的通知》(甬禁毒办[2015]2号)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成份代号为“餐桌扫毒”专项行动,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发现并查处了一批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成份的违法犯罪行为。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对象是龙虾店、熟食卤味店、秘制汤料店、火锅店、烧鸭面片店、鸭脖子店、骨头煲、牛肉汤面、麻辣烫、川菜馆、调味品批发市场等。

  (一)后续处理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对违法单位和个人,除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和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持有餐饮服务食品许可证的单位予以吊销许可证,对无证单位予以取缔。二是将违法单位和人员,依照《宁波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列入“黑名单”目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管中掌握的信息,主动加强与禁毒办、公安部门的信息交流,加强部门合作,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不定期的突击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违法犯罪行为。

  2.建立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一是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的日常检查,充分运用现场快速技术,加大检测频次,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二是积极发挥群众举报奖励作用,对群众举报的单位,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自觉识别和抵制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行为。

  3.建立信息发布与信用惩戒机制。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违法犯罪案件的行政和刑事处罚信息,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将违法犯罪人员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并将违法犯罪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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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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