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结合省食安委部署和宁波实际,上半年我市相继开展了以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品为整治重点的“清螺禁渔”,以问题肉品和水产品为重点的“百日会战”和以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成份为整治重点的“餐桌扫毒”等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这些行动综合情况进行通报。 一、专项整治的主要成果 截止6月10日,三次专项行动中,全市各地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约3.5万余人次,检查畜禽与水产养殖场3109个,屠宰场(点)59个,仓库冷库855个,肉品与水产品交易市场532个、生产经营单位1.6万余家,检查餐饮单位及调味品批发市场1126家,查处违法行为802起,行政立案537件,移送公安21起,刑事立案15起,公安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司法机关判刑1名。查扣问题肉品和水产品57吨,其中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品21.3公斤,对80余公斤无证未净膛杀白禽进行没收无害化处理,取缔“黑窝点”172个,罚没款540余万元。 在“餐桌扫毒”行动中,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现场进行罂粟壳快速检测1890批次,其中检测出阳性并经实验室法定检测后确定呈阳性的8批次,检出率0.4%,检出含罂粟成份的所涉店家(或业主)均已被依法查处,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被查获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成份的所涉餐饮店(无证业主)及违法添加食品分别是:慈溪市周巷阿飞饭店的牛肉汤、浒山金山美仙点心店的调料粉;镇海区招宝山彪记湘菜馆的龙虾汤料;余姚市三七市镇市新东路的无证餐饮业主胡宏良的牛骨头汤;海曙区粮丰街9号精品武鸭脖店的鸭脖子;江北区翠柏路428号门口无证餐饮业主杨行友经营的龙虾摊龙虾底料;鄞州区中河街道兴宋路39号无证业主苏家喜经营的肉制品加工地下窝点的卤料汤汁、古林吴加林小吃店现场查获罂粟壳和罂粟各一袋。 二、专项整治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综合施策,深入扫除风险隐患。在专项行动中,各地充分发挥已建成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作用,开展风险隐患地毯式排查,全市各地各部门综合施策,通过抽样检验、舆情监测、会商研判、巡查排查等方式,以突击检查、夜间蹲点、部门联合等手段全面排摸,努力使食品风险隐患和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监督抽检肉品和水产品4957批次,精准定位了风险隐患点位。 二是合力作战,重拳惩治违法犯罪。各地各部门打破环节、地域壁垒,纵横联动,通力配合,坚持用重典、出重拳,查大案、破要案、办铁案,以“快刀利剑”之势凌厉打击肉品和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百日会战”行动期间,全市查处的肉品和水产品案件数和罚没款额与2014年相比明显增加,体现了此次“百日会战”行动的严查、严打、严惩力度。 三是社会共治,健全群防群控格局。各地各部门加强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引导和督促,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1万余份,对有关餐饮单位负责人和厨师长,以及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等重点单位的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培训1897人次,不断增强各类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守法自律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市累计举办专场咨询宣传74场次、张贴公告16万余张,发放资料59771本(册),发布预警信息45条,切实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热情。行动期间,全市共接到相关投诉170件,举报103件,均得到妥善处置,并落实举报奖励19起,发放奖金21230元。 四是标本兼治,探索长效监管机制。注重打建并举,积极探索建设各类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如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涉嫌犯罪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出台《宁波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尝试发布“黑名单”;探索构建冷库规范管理制度,尝试建立冷库备案制度,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等。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上半年的这些专项行动,是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在本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第一次改革后的大亮相,也是各县(市)区实施“三合一”二次改革的关键时期所采取的一些实际举措,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长期不懈地努力,需要食品业界高度自律和自觉,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监督。 下步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将立足这些专项行动成果,使专项治理转入常态化、持续性、日常性监管,并通过接下来的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以及散装酒、散装食用油“两项治理”,“甬剑一号”行动等继续重拳出击,统筹联动,攻坚克难,严打严惩,高筑起食品安全风险防线。将继续强化顶层设计,构建起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治理的宁波食品安全网,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全程治理、保障支撑、信用监管、预警应急、社会共治的“一网五体系”建设。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引导企业自律,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媒体合作,加强舆论引导,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特别是研究落实企业职工、内部员工、义务监督员有效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社会活力,共同为食品安全这座大厦增砖添瓦,努力实现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