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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起网购火车票可更改目的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5年06月08日

  商报讯(记者范洪)铁路部门昨日发布消息,从6月10日起,铁路部门推出“变更到站”服务。旅客购票后,可根据行程变化,重新选择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变更到站及乘车日期、车次、席位。

  根据新规,这项操作必须在开车前48小时以上办理,未换取纸质车票可通过12306网站直接操作,而已换取纸质车票的,则可以到指定窗口办理。

  但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变更目的地尚有余票,第二是乘坐的车次途经停靠该站。在办理这项业务时不需要收取手续费,但如果是变更后票面价格比原来高,要收取差价,反之则退回多余票款。

  和改签一样,“变更到站”只能办理一次,如果已经办理了这项业务,就不能再办理车票改签。

  同时,昨天铁路部门还对网络购票15天以上退票规则进行了完善,将原先开车前15天退票免收手续费,调整为:自6月10日起,对开车前2天(48小时)至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而此前,由于车票预售期为60天,因此在没有这项规则时,退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内车票收取5%退票费的规定,其实形同虚设,因为旅客只要利用一次免费改签的机会,就能把15天内的车票,改签到15天以外,就能享受免收手续费。

  铁路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新的购票规则更加细化,也更为合理,可变更目的地,其实是减少了旅客变更车票中的二次操作,简化了操作流程,而细化15天免费退票的规则,也及时弥补了漏洞,有利于打击囤票,尽可能最快速度优化和释放客票资源。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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