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这次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范围是覆盖全大市,还是仅局限在宁波市区?预计将会有多少家基层医疗机构会开展家庭医生制服务?基层医疗机构由哪些人员担任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是否有能力承担起家庭医生的服务工作?
邹鸣飞(市卫生计生委副局长)答:①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意见》精神,这次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范围是覆盖全大市,全市15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2015年5月1日起在信息网络条件具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先行启动实施,同时加快信息网络等基本设施的升级改造,争取尽早能在全市全面实施。
②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原则上由在基层医疗机构执业、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人际沟通能力及一定年限临床诊疗工作经验的注册全科医生为签约第一责任人。通过组建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公共卫生医生和社区护士为骨干,选择配备若干健康管理师、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医学营养师、社(义)工等共同参与。团队组建采取双向选择、竞争组合方式,鼓励将多点执业的医生编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原则上每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一般不超过1000个居民。
③加强基层卫技队伍建设是推进家庭医生制服务深入开展的关键环节,主要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快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家庭医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家庭医生的数量和质量。二是扎实开展好基层医疗机构新招聘医学生“5+3”、“3+2”规范化全科医生培养。三是要切实实施好家庭医生“1+X”培训计划,“1”是指所有的基层医生都要经过省级以上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X”是指担任家庭医生的全科医师还应取得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康复治疗师等相应资格证书。四是继续实施家庭医生常见慢性病诊治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家庭医生分期分批赴市级综合医院慢性病临床指导培训基地进行为期二个月的进修学习,重点加强家庭医生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的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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