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推进家庭医生制服务新闻发布

  家庭医生制度作为一项全新的医疗卫生制度设计,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2013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最近,省委组织部把这项事关民众健康的大事列入了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业绩考核。宁波市政府也把这项工作列入了2015年度的民生实事工程,因此,如何组织和实施好家庭医生制服务已经成为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

  2011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原宁波市卫生局制定印发了《宁波市社区卫生实施家庭医生制服务试点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2014年11月11日,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进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工作。近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致力于顶层设计,系统制定家庭医生政策体系

  从2014年下半年至今,我市围绕家庭医生制服务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已初步形成了家庭医生制服务“1+7”的政策体系。“1”指的是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意见》,该政策作为总体性工作意见,明确了推进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工作目标、组织框架、服务内容和工作机制。突出强调了家庭医生在维护群众健康、调配卫生资源和控制卫生费用支出等方面的“守门人”职责,对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7”指的是相关配套政策,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市卫生计生委联合人社、财政、物价、民政等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宁波市家庭医生基本服务包》、《宁波市家庭医生基本服务规范》、《宁波市家庭医生制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关于基层医疗机构部分慢性病门诊用药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重新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和开展区域医联体试点有关医保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对困难群体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实施有关补助的通知》等7个配套文件,涵盖了家庭医生制度的运行、管理、服务、考核等各个环节,初步形成了推进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政策保障体系。

  二、着眼于创新突破,积极构建基层卫生运行新机制

  一是在筹资渠道方面,建立了家庭医生服务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现阶段暂定年人均150元,明确了政府、医保和个人在维护民众健康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二是在医保政策方面,建立了签约居民医保差别化支付机制,9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的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经家庭医生转诊到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特殊病种住院除外),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引导城乡居民优先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三是在医药服务方面,明确了医保今后对基层医疗机构的133种常见慢性病门诊用药实行单独管理;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在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享受一次配药量放宽至1个月的优惠政策;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良好的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且纳入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的部分参保人员,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中68种药品,一次处方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放宽至2个月以内。四是在服务收费方面,科学调整基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建立完善体现家庭医生劳务价值的价格体系,提高签约对象的参与监督意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立足于群众受益,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推进家庭医生制服务的最终落脚点是让群众得实惠,新政策实施以后,现阶段我市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家庭医生对群众提供的服务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三方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家庭医生免费为签约居民提供15类50项的宁波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签约居民在签约的家庭医生处就诊,签约年度内每次都免收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优先为签约居民免费提供上级医院专家门诊预约、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预约、根据病情需要提供转诊服务;优先为符合条件的签约居民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病情稳定、依从性好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可享受医保目录内规定药品一次配药量倾斜政策。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经家庭医生转诊到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转诊有效期内该次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签约年度内家庭医生免费为签约居民中行动不便且确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1次出诊服务。在健康管理方面,家庭医生免费为签约的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患者提供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免费为签约居民每年一次出具健康诊断报告,为签约居民提供医保免费健康体检的预约服务,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建议方案;利用互联网公众信息网络平台和云医院,为签约居民免费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工作将于今年5月1日起在医疗、医保等信息网络条件具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先行启动实施,同时加快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争取尽早在全市全面实施。下步为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们还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加快做好启动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7月1日前要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内部与家庭医生服务和绩效考核相匹配的信息化工作模块的开发改造与应用,在此基础上完成与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确保签约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快宁波云医院网络平台建设,发挥家庭医生在线上、线下的服务作用,让居民享受信息化签约、咨询及诊疗等便捷服务。二是加快综合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间的纵向协作机制建设。以实施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试点工作为契机,推进不同医疗机构间同质化服务。利用区域内的影像、心电、检验及病理等医学资源共享中心功能,科学实施双向转诊工作,全面开通基层医疗机构预约综合性医院专家号的服务,预约诊疗平台资源优先向家庭医生开放。三是加快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技队伍建设。以提升家庭医生的数量和质量为目标,扎实推进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心理咨询、医学营养、康复治疗等知识技能“1+X”的培训计划;加快实施家庭医生重点慢性病诊治能力提升项目,以市级综合医院慢性病临床指导培训基地为依托,重点加强家庭医生对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处置能力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