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获批新闻发布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一年半的共同努力,近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复,这是我市城乡建设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加快“四好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3个方面的情况: 一、新形势下总规修改的重大意义 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统筹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改革开放以来,根据不同阶段时代背景和发展机遇,宁波共开展了3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分别于1986年、1999年、2006年获国务院批准,对指导我市各阶段城市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城乡规划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快规划体制改革,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做到一个市县一张规划图,一张蓝图干到底。随着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推进,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海洋经济等战略的实施,我市正在全力打造“港口经济圈”,加快推进“双驱动四治理”,积极建设美丽宁波,努力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与此同时,现状中心城区人口与用地规模均已突破2006版总规的远期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需要,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决定。 虽然这次总规修改不是全面修编,但正值宁波处于推进新型城市化、落实国家战略、打造港口经济圈的关键时期,谋划城市的总体发展,对我市在提升区域竞争力、促进城市转型发展、构筑现代化大都市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修改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将为我市更好地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里的各项战略决策、依法治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科学、更富效率的规划指导。 二、本次总规修改的主要内容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主要任务为“定底线、调结构、强统筹、保民生”,按照“生态优先、城乡统筹、资源节约、以人为本”的修改思路,重点围绕生态保护、空间布局、城市规模、综合交通等四个方面内容开展了修改工作。 1.强化空间管制,构建城乡生态格局。针对现有生态空间管控力度不足的问题,本次总规修改增加了“三区四线”控制体系,划定了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城市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并首次在市域层面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求,确保红线内土地面积占陆域面积40%以上,全力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的网络化生态安全格局。在中心城区设置绕城绿环与城市组团间隔绿廊,避免城市无限制蔓延扩张,使得城市空间结构和城乡生态格局相互协调、相互契合。 2.科学配置资源,完善城乡空间布局。按照“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本次总规修改注重市域范围内各县市区的协调和错位发展,形成城乡协调、功能互补的空间布局体系。市域构建“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的大都市新格局,凸显宁波中心城区的核心职能,强化南北两翼的支撑作用,引导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的健康发展,打造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的空间特色。宁波中心城区保持“一主两副,双心三带”的空间结构,统筹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与周边乡镇的发展,加强资源要素的集聚,彰显城市特色。 3.促进城乡统筹,调整城市发展规模。根据宁波落实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城市功能提升、可持续发展要求,综合分析人口增长、城市发展趋势、水资源及环境承载力等因素,本次总规修改确定宁波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为395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从上版总规批复的312平方公里调整到420平方公里,城市发展方向在进一步完善东部的基础上,重点向西向北发展,适度发展南部。满足了宁波加快转型发展、城乡统筹、重点区块建设等多方面需要,为我市未来5年的城市发展提供了空间资源要素保障。 4.优化网络结构,完善综合交通体系。立体、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宁波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港口经济圈、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有力支撑。对外交通方面,贯彻落实“枢纽强市”战略,以优化网络、构建枢纽、提升功能、支撑发展、服务民生为发展方针,促进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城市交通方面,总规以引导城市空间发展为目标,推动公交优先,完善运输体系,布设7条总长约278公里的轨道交通线网,打造步行和自行车系统,形成网络清晰、结构合理、快速便捷、绿色环保的城市交通体系。 三、总规深化实施的打算 总体规划修改批复以后,对于指导整个宁波城市建设和未来发展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我市将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各项要求,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具体来讲,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1.贯彻批复要求,保障总规实施。进一步转变城市发展理念、思路,按照《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基础设施、集约节约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重视特色保护等方面开展深化工作,严格落实总体规划,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2.深化落实总规,完善规划体系。市域层面,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等跨区域规划以及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为抓手,深化落实总体规划对区域空间管制、市域城镇职能、区域交通联系等内容要求,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空间特色塑造。中心城区层面,全力推进城市规划区分区规划和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功能布局、人口分布、城市品质、公共设施配置等作出进一步的安排,重点强化对绕城以内建设用地的管控。 3.加快总规实施,推进新型城市化。落实总体规划,目前主要做好4篇文章:一是着力优化城市格局和城镇体系,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二是着力打造港口经济圈,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三是着力保护自然生态与文化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四是着力完善各类功能设施,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水平。 4.加强规划监督,严格规划管控。国务院的批复明确指出,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各类各级规划在空间布局上都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并在下层规划中严格落实。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宣传,依法依规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刚性实施,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