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新闻发布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也是市消保委及各委员单位共同肩负的重要使命。据统计,2014年全市共解答咨询184790件,同比上升8.1%;受理消费投诉87576件,同比上升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27.25万元。

  一、2014年消费投诉主要特点

  根据12315投诉举报平台数据分析显示,2014年消费投诉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互联网及移动终端服务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互联网及移动终端的消费热度持续增长,通信产品主要是智能手机的投诉共2480件,占商品类投诉13.2%,同比上升6.3%,跃居第二位;通信服务和互联网服务投诉共3357件,占服务类投诉22.2%,继续占据首位。

  (二)非现场购物维权新规定带来新的消费维权焦点。市场监管局处置网购相关投诉共987件,同比上升34.3%。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开始实施,更多消费者依据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主张权益;微信购物、微信点赞等非现场消费争议涌现,成为政府监管新领域。

  (三)预付式消费争议成为消费维权的难点。预付式消费存在经营风险转嫁的隐患,产生消费纠纷,维权难度大,且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需要各方共同关注,合力解决。

  (四)网络投诉线上线下互动渐成维权趋势。网络投诉举报成本低,互动性强,关注度高,逐步成为维权趋势。全市消保组织共处理政府部门网站及网络舆情投诉2925件,同比上升12.3%。

  二、2014年消费维权方面所做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我市消保委及各委员单位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传播维权新规,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市消保委和以市场监管局为代表的各委员单位通过媒体专版、网络对话、微访谈、编印读本、授课培训等方式,集中传播新《消法》的新权利、新义务和监管执法的新举措、新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新《消法》的氛围。全市共开办各类培训132个班次,参训人数近3万人次;开展知识竞赛、有奖答题和征文等活动34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

  (二)拓展维权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为更便捷、有效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委员单位在开辟渠道、延伸网络方面,都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绿色通道网络建设,缩短处理时间,降低维权成本,全市共设立绿色通道企业90家,和解成功率达82.9%;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成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在促进行业自律、构建非诉调解机制、引导消费维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市旅游局开展“五级”投诉网络建设,强化热线平台融合,形成快速反应的旅游维权绿色通道,全年共受理旅游投诉158起,为游客理赔69.69万元。

  (三)前移维权关口,加强消费风险防范。开展消费体验调查公示,餐饮、健身、美容美发等服务领域企业不公平行为调查评议,室内空气质量及装饰、装修材料市场风险调查,商品质量比较试验等,不定期发布消费提示和预警,加强消费引导,防范消费风险。开展消费投诉分析、商品质量抽检、12315“诉转案”查办等,通过行政约谈、告诫、处罚、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针对性地开展相关行业的整顿规范,促进行业自律。全市共出台各类规范、制度19项,开展消费体验、调查56次,开展商品质量比较试验14次,发布消费警示、提示389篇。

  三、2015年消费维权方面主要措施

  2015年,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我们将继续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一)突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创新消费维权机制。立足新《消法》,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司法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新闻媒体等各方作用,建立健全磋商、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形成消费维权合力。通过推动有关各方的信息互通、参与相关规范、标准的制定,落实消费维权公益诉讼等举措,携手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二)围绕维权热点和难点,开展针对性维权活动。突出社会关注热点、消费投诉焦点,尤其是预付式消费、霸王条款、网上消费纠纷等问题,提思路、想办法、破难题。以公共服务企业、大型商贸为重点,组织企业开展“明白收费、透明消费”承诺;以大众消费的餐饮住宿、家装、美容美发等为重点,开展消费体验活动和行业规范整治。破除行业潜规则,减少因行业惯例、内幕等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各类维权纠纷,让消费者畅享消费。

  (三)提升消费维权质量,加强消费维权基础保障。继续做好“一会两站”建设,切实发挥基层维权站点的自行和解功能;畅通网上投诉平台,开启手机二维码扫描系统;优化和解平台软件程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维权渠道。

  (四)全面落实新《消法》,提升依法维权水平。强化消费维权法治理念,进一步普及维权知识,以新《消法》实施一周年迎检为契机,组织开展重点工作调研和督查,确保新《消法》和配套法规规章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