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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会商制度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5年02月16日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为更好地保护全市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助推区域金融生态建设,我市日前建立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人行市中心支行、各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消保委、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和讨论区域内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政策并制订相关的规程;研究各成员单位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合作方案,联动开展有关宣传、教育、评估、研究等;构建多种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加强沟通与联动,联合化解金融消费纠纷矛盾;定期通报金融消费投诉总体情况和热点问题,提示重点领域的潜在风险等。

  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士介绍,去年,通过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以及消费者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该行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150起,受理咨询1000余起,均按照规定流程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办结率达到98%。

  

稿源: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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