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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开网店可获5000元补助
须经营满6个月,平均月营业额超3000元且好评率要在96%以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5年02月10日

  □记者罗湘波

  昨天,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公布了大学生网络创业补助的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大学生申请补助至少得连续经营6个月,平均月营业额超3000元。

  须在宁波全职经营电子商务

  据细则要求,这项政策认定对象主要有三类:毕业5年内的宁波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

  这三类人员需要以个人身份或其创办实体,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可申请“网络创业认定”。

  但要注意的是,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是兼职从事经营网店的,就不在认定对象范围之内。

  必须连续经营6个月

  什么样的网店主可以拿5000元补助?此次政策,还考量店主的“好评率”、“营业额”等要求。

  网店需要在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申请认定时已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含)以上。

  申请的店主还需要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指综合评分与总分的百分比)或好评率(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在96%(含)以上,或差评率在4%(不含)以内。

  店主在申请补助前连续经营的6个月营业额超过18000元,也就是说平均月营业额在3000元以上。如果店主同时经营2家以上网店的,营业额可以累加计算。

  即日起可申请补助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就可以在线申请补助了。

  经办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经营情况。如果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查询结果。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就可以拿着提交截图材料时的原件,向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经认定为网络创业的店主,还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其中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还可以按有关规定享受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和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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