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王岚通讯员叶建明)昨天,市规划局联合市公安交警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我市已完成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修订。修订意见从今天起在市规划网上公示10天。
据悉,此次调整是为了适应我市机动车快速增长趋势,在结合了之前指标实施情况后作出,以基本满足新建建筑的停车需求。
结合城市拥堵点,新规重点提高了居住、办公、商业、医院、学校5大类建设工程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同时,使核心区配建指标要略低于其他区。为了鼓励公交出行,新规还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建设工程、公共停车位、改扩建项目等规定作出调整。
具体看,商品房每百平方米停车位配建从原先的1个调整至1.05个。安置房提高幅度比较大,由原先每百平方米停车位是0.6个,调整至1.05个,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以及公租房、集体宿舍的停车位指标则没有调整。
对于办公场所,新规明确区分为行政办公和其他商务办公两类,其中,核心区新建行政办公场地,大于等于25000平方米场地,核心区每百平方米要配建0.6个停车位,其他区要达到1个。此外,对于大于等于25000平方米的行政办公场地,提出了增设公共停车场,而且停车位数量不宜小于配建机动车位总数的20%。
此次新规对大型超市配建停车指标作适当提高,规定核心区超市每百平方米要配1个停车位,非核心区1.2个。而此前核心区超市配建标准是0.8个。
学校和医院周边,一直是堵点。为此,新规大幅提高了学生接送车位指标,并明确学生接送车位布置要求,并根据实际使用需求,配建车位分教工和学生接送车位。
以一所小学为例,按照每班35名学生和2名教工的标准,每班配建专门用于学生接送的车位不少于1.2个,是目前执行标准的2倍多。其他除大专院校、中学、幼儿园的配建指标也相应提升至现行指标的2.5倍、和2.6倍。同样,新规要求市、区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每百平方米停车位由目前的0.8个,上调至1.2个,也就是说,新建的医院普遍要比现在的医院停车位多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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