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关于加快推进以成片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按照征求意见稿所示,2014年—2017年,全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0万户、1000万平方米;棚改的重点,是推进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争取年内启动试点改造项目,至2017年争取完成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300万平方米。该实施意见,初定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要不要改,由业主自主决策
意见明确,城市棚户区改造以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为重点,同步推进非成套房片区和城中村改造。
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城市棚户区要不要改造,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群众自主决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会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意见同时明确,对于城市棚户区,要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宜改则改、宜拆则拆。同时,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居住条件较差、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改造项目。
“危改”主要方式:回迁重建、房屋征收
作为棚改重点的成片危旧住宅区,是指国有土地上以多层多业主住宅为主,且危险房屋(C、D级)幢数占二分之一以上的城市旧住宅区。
意见拟定的“危改”实施方式,主要是回迁重建、房屋征收两种。其中,采取回迁重建方式实施改造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专业单位实施,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分担,政府在规划、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采取房屋征收方式实施改造的,经所涉及房屋总户数90%以上所有权人同意后,向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危旧住宅区改造征收,人民政府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征收。
如果回迁重建、房屋征收等方式均难以实施的,意见指出,对其中的危房,可根据绝大多数业主意愿,通过采取维修加固、原址重建、按市场评估价格回购等方式实施解危。其中,原址重建时,不得改变原建筑使用性质、突破原建筑基底、扩大原建筑面积、增加原建筑高度,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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