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简介
农村生活污水以往作为有机肥料来使用,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转化为植物的营养物质,在农田中被农作物吸收,很少流入到水体,因此,对环境影响不大。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急剧增加。目前,生活污水主要有厕所冲洗水、厨房洗涤水、洗衣机与淋浴排水。未经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多种病原体,如果随意排放,不仅直接污染土壤、水体,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影响农村环境面貌,还严重影响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此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五水共治”,建设“美丽乡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任务。
由于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是以有机物为主,通常情况下生活污水处理都是采用生物处理的方法。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一是接户纳管进厂处理模式。地处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的村,将村庄内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后,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理。适用于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并有纳管条件的村庄。二是自建终端生态处理模式。把村庄所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统一收集起来,自建终端进行生态处理。适用于偏远、分散、污水不易集中的村庄。三是截污纳管模式。城中村、镇中村采用沿河截污方法将河道两侧排污口的污水截流后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今年1月13日,省“两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提出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和政策措施。从2014年起,全面启动全省有治理任务的83个县(市、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争用3-4年的时间,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治理村8209个,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改造村12968个,使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户受益率达到70%以上。
三、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及进展情况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我市从2003年起,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08年,为了加快步伐,宁波市政府引入世界银行贷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探索总结适合宁波实际,便于运行管理的治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质量,为面上推进做好典型示范。到2013年底,全市已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783个,占全市计划治理村32%。
2014年,按照省、市“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总体部署,加快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推进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的基本要求,我市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2月中旬,由市两办制发《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甬党办[2014]14号),总的目标是,今后三年新实施污水治理村1500个左右,其中今年实施污水治理村510个;到2015年,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住户受益率达到70%以上,提前一年实现省里确定的目标任务;其中,江北、镇海、北仑、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农办、住建、城管、环保、财政等部门职责。各县(市)区均成立相应机构,制订和完善各项工作考核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大力筹措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市级从2014年起,每年新增安排专项资金2.8亿元,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般转移支付以奖代补。各县(市)区财政已安排201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财政资金达13.3亿元。在加大政府财政支持的同时,积极探索多种模式开展村企结对、社会筹资活动,鼓励工商企业和机关党员干部踊跃捐助,目前全市社会筹资总额超过11亿元。四是加强宣传发动。在加强各级发动部署和集中培训的同时,各地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大意义,宣传报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动态进程,总结提炼世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经验。积极推行分级培训模式,市级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召开“三千农指员,治水当先锋”工作动员大会,对县、镇两级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市派农指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制成专题片分发到县、乡、村。据统计,目前全市共计培训各类人员近万人次。五是强化前期准备。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点多面广、条件复杂、基础薄弱等实际情况,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各地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同时,及时启动前期准备,抓紧开展确定设计、监理以及预选主材料供应商等工作,尽快开展设计和施工图编制。六是严格质量监管。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工程质量,针对项目小而散,且大多是隐蔽工程的实际,我市积极创新工程质量监管办法,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监管的意见》,着力构建市、县、镇、村四级联动质量监管机制,强调从设计管理、材料采购、施工管理、监理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六方面建立全程质量监管体系。
截止6月底,全市已完成设计施工图454个村,占市年度计划数89%;完成334个村工程施工招投标,占市年度计划数65%;已进场施工101个村,占市年度计划数20%,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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