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出发,把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与满足居民群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将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社区冶理方式、提升社区服务效能当作为基层办实事、解难事和整改机关“四风”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优化了社区发展环境,推进了政府治理与社区自治良性互动,初步实现了政府职能转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活力增强,居民群众广泛受益等多方共赢的局面。
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约束机制,增强社区自治特性
针对目前社区工作者有三分之二的工作时间在处理各级各部门的行政性事务,工作行政化倾向明显的状况,我市从厘清部门与社区工作关系入手,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进社区约束机制。一是全面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2013年,市纪委、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对党政部门将组织机构、工作任务、统计调查等延伸到社区的,全面实行准入报批,明确未经准入的不得进入社区。准入社区的工作,要求以法律、法规或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文件为依据,且与居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并充分兼顾社区自治性质和承接能力,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在此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目录。海曙区将部门进社区工作从原来的近90大项减至24项,统计调查由36项减至4项;江东区削减了近60%的部门交于社区承接的行政事务性工作。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建立,使社区工作者从大量“份外事”中解脱了出来。我市还全面精简社区挂牌,规定社区办公场所门口只挂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服务中心四块牌子。二是清理规范社区盖章和社区创建项目。为纠正基层普遍反映社区盖章乱、社区创建项目繁多的问题,2012年和2013年,宁波市相继开展了社区盖章项目和创建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立足社区自治功能,经过全面清理,社区盖章项目从原来的62项减少到21项,社区创建项目从原来的53项减少到10项,并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分别对社区印章的使用范围、使用管理和社区创建项目的清理、准入、考评、指导、监督等提出具体规范要求,在全市建立起规范社区盖章和社区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全面实行社区工作台帐电子化。目前,社区每年要做的各类纸质工作台帐多者近百本,既耗费了社工大量的时间精力,也浪费了不少财力物力。为最大程度减轻社区负担,提高行政事务工作效率,2013年,宁波市将各类社区纸质台帐整合设计成一本电脑系统能够自动生成的电子台帐,并逐步安装到每个社区,推行社区工作台账电子化。到2014年5月,全市有70%的社区建立了电子台帐系统并投入使用。今后,将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对社区的各类考核检查和创建评比以电子台帐为主,尽可能取消纸质台帐。
创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提升社区服务功能
我市在大力推进社区减负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创新社区治理方式,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做到社区“减负不减责”。一是建立“一委一居一中心”新型社会服务管理体制。从2013年起,我市推行在每个城市社区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将可以准入的部门进社区的工作统一交由社区服务中心承接,形成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专行自治、社区服务中心专司事务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强化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将政府和社会各类服务资源统一整合到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代理代办服务和全年无休服务。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负责制,将社区工作者和有关部门及街道派驻社区的各类协管员统一纳入服务中心工作队伍,实现了社区党组织领导力、社区居委会自治力和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力“三力”合一。二是全面实行社区工作者包片联户制度。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要求,我市全面建立每名社区工作者包片联系250户居民家庭的工作制度,每名社工平均每月走访居民家庭不少于30户,及时回应居民诉求,解决居民困难,实行服务承诺,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规范社工包片联户台帐和民情走访日记,将社工入户率和服务满意率作为考评社工的核心指标,推动社工更加密切联系和服务居民。同时,我市将社工配置标准提高到每250户居民家庭配1名,将社区工作经费提高到每千户居民家庭28万元,并按照不少于每百户40平方米的标准落实社区服务配套用房,2013年还推动全市40%以上的社工通过了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为社区工作者服务居民群众从人力、财力、物力、能力等各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三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机制。我市积极拓展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渠道,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采取项目购买、项目奖励、项目补帖、公益创投等方式,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种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参与社区服务管理,承接政府部分事务性工作。2013年,市、县(市)区二级财政共投入2000多万元,通过项目购买、公益创投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接了近500个政府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公共服务和管理项目,不仅减轻了社区组织的工作负担,而且提高了社区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建立群众满意为标准的社区“双评议”制度,激发基层活力
我市在推进社区减负提能工作中,打破“自上而下”的传统工作绩效考核方式,坚持以群众满意为主要标准,创新建立“自下而上”的群众评议社区和社区评议部门的“双评议”制度,推动社区工作始终围绕服务和满足居民群众需求,有效地激发了社区活力。一是巩固完善群众评议社区工作制度。2008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社区工作以群众满意为主要标准的评估体系,2008年至2013年先后开展了4次社区建设群众满意度评估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社会调查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直接请居民对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社区民主等各方面工作评价打分,市委、市政府对群众满意度高的社区授予“和谐社区”荣誉称号。2012年,我市又建立了和谐社区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居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社区工作好不好,居民群众说了算,极大地激发了居民群众的社区主体意识和社区参与热情。已开展的4次社区建设群众满意度评估工作,共入户访问居民家庭近4万户,居民群众对社区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达到2000多条,推动了社区工作从“重行政事务”向“重为民服务”转变,全市涌现出了463个群众满意的和谐社区。二是创新建立社区评议部门工作制度。2013年,我市首次建立社区评议部门工作制度,组织全市所有500多个社区对党政机关各部门在社区布置工作任务、开展创建评比、落实费随事转、服务工作作风等10个方面开展满意度评议打分,评议结果由市纪委、市目标管理考核办分别纳入对各部门政风行风督查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此举有效地增强了部门服务社区的意识,促使部门将更多的服务资源投入到社区,推进政府治理与社区自治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夯实了社会服务管理的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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