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实现“两个基本”和建设“四好示范区”总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大力实施城市功能提升工程,切实改善民生福祉,强化发展基础,特制订宁波市重大城市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核心,以交通优化、品质提升和住房保障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统筹安排,保持连续,注重实效,通过3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努力,城市建设有新成效,城市功能有新完善,城市品位有新提升,为培育和壮大城市经济,实现“两个基本”和建设“四好示范区”奠定更加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和谐发展。立足时代发展要求,着眼长远发展目标,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城乡一体的新型城市化道路;以“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城市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群众路线优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梳理解决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的交通不畅、环境不美、品质不高等突出问题,提高市民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2.坚持产城融合,力促城市经济。围绕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功能要求,立足高端要素集聚、高端产业发展,推进各重点功能区块开发与重大基础设施完善,满足城市经济发展的功能需求和环境需要,通过城市建设与城市经济的紧密互动,在城市空间结构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城市经济的规模扩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加快从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3.坚持系统连贯,力求整体协调。有序推进城市更新,统筹新城开发和旧城改造,统筹功能提升与形象塑造,统筹地下地上空间利用,充分考虑各种交通方式的转换衔接、各类城市道路的沟通联系,理顺区域空间组织无序化与空间开发碎片化格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差异、优势互补、配套完善的区域发展格局。
4.坚持突出重点,务实高效推进。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结合当前发展需要和要素保障能力,科学编制项目实施行动计划,重点谋划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城建项目和重点民生实事工程,想方设法创造条件,集中资源,合力保障,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争取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满足城市生产和生活的共同需要,切实发挥城市建设的整体投资效益。
(三)行动目标
2014-2016年,推进实施重大城建项目129项,总投估算1374.6亿元,3年计划完成投资779.1亿元,促进城市功能、城区品位和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1.交通网络明显优化。至2016年,中心城区“两横两纵”口字型快速路网络基本建成,田字型快速路网建设全面推进;跨江桥梁和主次干道密度进一步增加,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层级分明、内联外通的立体化路网体系,初步构建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网络,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有效改善。
2.城区品质明显提升。至2016年,三江六岸滨江休闲带15公里核心区段全面建成,36公里核心区外围段有序推进,三江口一小时步行圈初见成效;城市组团和重点区块连接道路、城市核心区主次干道基本完成整治提升,道路不平整、不通畅、不美观现象有效改观,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3.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到2016年,基本满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模式,实现公共租赁住房良性管理和发展;以城镇危旧房屋解危和城中村改造为重点,有序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努力实现旧住宅区房屋的居住安全、配套完善、环境优化、管理有序和文明和谐。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城市综合交通网络优化工程
今后3年城区路网建设主要着眼于缓解核心区交通拥堵,突出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推行公交优先,倡导绿色出行。重点抓好四方面工程:
1.推进快速路连网工程。建成南北环快速路、机场快速干道永达路连接线、杭甬高速互通立交等项目,完成东苑立交、机场路北延、东外环路、环城南路东段和北外环东段等快速化改造,开工建设世纪大道、世纪大道南延等快速路项目,启动通途路快速路建设,使快速路尽快成环成网。今后三年计划投资159.5亿元,其中市本级64亿元。
2.推进跨江桥梁沟通工程。建成新江桥、澄浪桥,开工建设院士桥、中兴北路跨甬江大桥、西洪大桥、邵家渡大桥等工程,启动新典桥、四明桥等项目前期工作,使跨江通道布局更加合理。今后三年计划投资60.8亿元,其中市本级40.8亿元。
3.推进主次干道连通工程。继续实施打通“断头路”三年行动,完成姚隘路改造、云飞路二期、金达路延伸、宁东路延伸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宁镇路改造、大庆北路、环城北路中段、云飞路西延等项目,启动大庆南路北延二期、云飞路东段、盛莫南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促进主次支路网体系更加完善。今后三年计划投资120.8亿元,其中市本级37.6亿元。
4.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工程。建成“八横八纵”公交专用道网络,推进慢行立体过街设施,着力缓解旧住宅小区和老城区停车难,通过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整合,初步形成一体化公交服务体系。今后三年计划投资28.8亿元,其中市本级13.7亿元。
上述四方面项目总投资约723.3亿元,3年内计划完成投资约369.9亿元,其中市本级156.1亿元。
(二)大力推进中心城区品质提升工程
今后3年城区品质提升以缩小老城与新城差距为导向,以三江口核心区为重点,点线面结合,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重点抓好三方面工程:
1.推进“三江六岸”品质提升工程。全面完成滨江休闲带核心区段建设,加快推进滨江休闲带核心区外围段和三江口一小时步行圈建设,同步实施沿江两岸道路改造、灯光升级和停车场建设,形成通畅、便捷的“三江六岸”交通网络,滨江空间环境品质明显提升。今后三年计划投资51.1亿元,其中市本级33.2亿元。
2.推进中山路改造提升工程。结合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启动实施中山路改造工程,完成道路改造、街景整治和环境景观提升,同步推进沿线功能性区块开发建设,将中山路打造成为“宁波人自豪,外地人称赞”的功能性景观大道,展现现代都市核心轴线风貌。市本级今后三年计划投资45亿元。
3.推进主要干道整治提升工程。结合轨道交通、旧城改造、区块开发和路网建设,基本完成机场路、解放南北路-大庆南路、江南路等跨区域道路和江东北路、开明街、大沙泥街等核心区老旧主次干道综合整治,有序推进环城北路-宁镇路、兴宁路、百丈东路等整治工程,实现道路设施厚重稳定,市容街景明显改善,交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今后三年计划投资19.7亿元,其中市本级3.9亿元。
上述三方面项目总投资约190.9亿元,3年内计划完成投资约115.8亿元,其中市本级82.1亿元。
(三)大力推进住房民生保障工程
今后3年以坚持推进住房保障工程、棚户区改造和农村改造示范村建设为重点,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注重实效的原则,持续做好保障性房源建设、分配和管理,积极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多措并举推进住房民生保障工程,努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1.推进住房保障工程
建立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以具体项目为载体,探索实践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模式;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0万平方米、5000套,推进在建保障性住房190万平方米、3.2万套,建成保障性住房150万平方米、2.5万套,3年内计划完成投资69.5亿元,其中市本级3.6亿元。
2.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的统一部署,以城市非成套房改造、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旧住宅区整治为重点,结合城市规划、房屋状况、文保价值、居民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多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有效改善群众住房条件。3年内核心区完成棚户区改造1.5万户,启动安置房建设258万平方米,计划完成投资约208.9亿元;其中核心区实施海曙区姚丰村、甬丰村、震丰村、江东区桑家村、江北区双桥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13个;全市完成在册城镇危房解危任务50%以上。
3.推进农房改造示范村工程
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农村。按照“村庄集聚、产业优化、功能整合、设施配套、环境美好”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批规划设计一流、质量安全一流、风貌特色一流、生态环境一流、社区管理一流的农房示范村;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着力塑造现代农村新形象,努力打造令人向往农村新家园。至2016年底,全市争创100个左右省级农房改造示范村的目标,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左右,市本级完成投资补助1.5亿元。
上述三方面项目总投资约460.4亿元,3年内计划完成投资约293.4亿元,其中市本级5.1亿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进
进一步加强重大城建项目的组织领导,在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推进工作体系的统筹协调下,建立城建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要求,统筹协调城市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市与县(市)区两级的联动管理,形成全市合力推进城市建设的工作机制,确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推进,实现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规划引领
加快完善城市规划体系,抓紧完成总体规划的修编和专项规划的深化研究,积极做好各项规划衔接和控制,确保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做好中心城区的形态与功能设计,深化三江六岸整体城市设计、三江口核心区改造提升规划及城市设计,改造提升滨水空间。同时,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引领城市建设,根据规划确定实施项目,强化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形成科学、良性、长效的前期研究工作机制。
(三)强化用地保障
坚持“项目储备、有保有压”原则,优化土地指标分配机制,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提升存量土地利用率,盘活存量、节约挖潜,加强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力度。对列入重大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设用地实行“确保快批”,并积极争取国家计划指标和省规划统筹指标。
(四)强化资金保障
以重点保障三年行动计划重大项目为目标,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加大财政性预算资金和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对重大项目倾斜支持力度。整合提升政府性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模式,改革运作方式,增强整体融资能力。研究健全城镇开发机制,探索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式和途径,加快城镇建设市场化步伐。建立跨区域重大项目市、区共建共享机制,除海曙、江东、江北(规划区内),城市快速路项目由市本级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指挥部)按“五五”比例共同投资建设,其余城市道路、桥梁、绿化等项目建设资金按属地原则分别由市、区(管委会、指挥部)承担。
(五)强化考核激励
在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整体督查考核体系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效能办的衔接联动,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督查报告,及时反映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编辑: 赖小惠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