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办理存款,结果稀里糊涂买了保险产品———遇上这事该咋办?从今天开始正式施行的、由中国保监会联手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市民通过银保渠道误买了保险产品,在15天以内可以反悔。此外,该新规还规定,银行在向65岁以上老人销售保险时,必须由保险公司人工审核之后方可出单。
犹豫期增加到15天
该《通知》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投保人“犹豫期”的延长。
据了解,按原先的规定,被保险人在通过银保渠道买到保险并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以内若“反悔”了,可以提交申请并获得全额退保。
而此次,新规则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延长到了15个自然日。根据《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
宁波保监局寿险处相关负责人说,“缓冲期”延长,可以给予消费者更多的“消费考虑时间”,可以有效避免一时冲动或盲目购买的情况发生,也为避免客户和保险公司、银行之间发生相关纠葛。
设置门槛保护特殊人群
“除此之外,新规还设置门槛保护特殊人群。”宁波保监局寿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出,新规要求,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向其销售的产品原则上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为主,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必须由保险公司人工审核之后方可出单。
事实上,根据记者了解,“存款”被忽悠成“保单”,在银行的老年客户身上最常见,为此,新规有特别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有承受能力的客户。保险公司核保时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发现产品不适合、信息不真实、客户无继续投保意愿等问题的不得承保。
销售人员不能代替投保人填写保单
记者曾在我市一家商业保险看到,一位销售人员将银保产品投保单上的各种信息填写完后,再交由投保人签名。其实,由销售人员填写保单,最后由投保人签名,这样的做法,在银保渠道比较普遍。
而对此,新规规定:从4月1日起,投保资料必须由投保人亲笔填写,只有在投保人填写有困难,进行了书面授权或者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了口头授权的情况下,才能由销售人员代为填写投保单。
宁波保监局说,亲笔填写投保资料能促使投保人了解到自己购买的是保险产品,了解缴费期间、保险期间等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同时也保证了投保单上记载的内容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达,能起到防止销售过程中的“语焉不详”甚至误导。
理财型保险将设80%的销售上限
银保产品中,目前投资型产品占大头。记者昨天下午前往江厦街的工商银行,在其宣传栏上,记者看到了其代理了包括国寿、新华人寿、农银人寿、人民人寿这四家保险公司的多款产品,但是记者仔细查看后发现,除了新华人寿有一款健康险销售外,其他的产品均为偏重投资的产品,其中分红险最多。
而新规要求,理财型保险将有80%的销售上限。《通知》要求,商业银行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等保障型和储蓄型产品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新规加大了对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的推动力度。”宁波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一规定的推出,将推动银行保险发展方式的转型,消费者也可以通过银行渠道买到更多保障程度高的保险产品。
监管部门:将严查违规行为
针对此次新规,宁波保监局称,他们与宁波银监局已将该通知转发给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要求相关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落实,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每季度向保监局上报合作银行在犹豫期内退保件数、回访问题件及占同期投保件数的比率,要求各商业银行每季度向银监局上报代理各险种保费收入占比情况。“我们和宁波银监局将对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对违反《通知》要求的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将依法予以严惩。”宁波保监局称。
根据宁波保监局提供的数据,宁波2013年商业银行代理保费收入为29.35亿元,其中代理寿险公司保费收入26.62亿元,代理产险公司保费收入2.73亿元。2014年1-2月,商业银行代理寿险公司保费收入8.88亿元。□记者徐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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