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将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内的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慈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2001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慈溪经济开发区从原先慈溪的中心城区调整到杭州湾新区。2005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慈溪经济开发区内设立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2009年11月,宁波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上浙江”,加快实施“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战略决策部署,作出了《关于加快开发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决定》;2010年02月,在整合原慈溪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上,宁波杭州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开启了新区发展新的历史进程。
目前,杭州湾新区正以“大干苦干实干快干”的精神,按三年翻番的发展速度全面推进开发建设。
据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获批,将对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高区域发展质量和水平以及增强体制机制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为更好地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慈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更名为宁波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正报省政府审批。□记者徐文燕通讯员郑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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