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宁波2月16日电(记者张进中)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浙江省宁波市以建设廉洁政府为目标,掀起了“改政风、抓源头、强监督、严政纪、肃贪腐”的热潮,把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成效显著。
2013年6月,该市出台《宁波市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对科研经费使用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责任主体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宁波市3000多个新立项的科研项目,通过门户网站、单位内部公示等途径,面向社会公开经费明细。
近年来,宁波市坚持以阳光公开促预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570家单位公开信息8211项,公开率达97.1%。去年,该市蝉联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透明度”年度排名第一和“政府透明度领先奖”。
为提高办事效率,宁波彻底调整部门设置,一个局所有审批权限调整撤并到一个处(室);拥有审批权的处室带上公章,到行政服务中心设窗口。
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子跃表示:“要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高效廉洁依法行政,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权力运行,严肃行政纪律,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廉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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