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发挥支撑引导作用
支持加快创新驱动。着力支持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和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建设,完善“科技领航计划”等财政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全面推进“机器换人”。支持加快港航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推进现代农业先导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区建设。
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着力支持中心城区功能提升和品质提高,支持功能区块开发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强化城市经济、基础设施、节能环保等重大领域投资力度,抓好中心城区建设、立体化城市交通网络建设等重大项目的资金保障。加强重点水利项目投入,提升防洪治涝和水资源保障能力。支持供水、供电、排污、固废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整合各级促进就业资金,强化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医保体系建设,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和财政补助标准。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支持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内涵发展行动计划和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公共文化全民共享工程。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扩大公共自行车建设规模。大力支持生态环保设施和工程建设,推进“美丽宁波”建设。
(三)规范透明,强化刚性,提高预算绩效水平
规范预算编制。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2014年市级重点推进有预算分配权部门的预算编制。健全预算科学决策机制,市级项目支出全部推行项目库管理,按轻重缓急筛选建立部门和财政项目库。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提高预算绩效。坚持预算绩效管理为预算服务的理念,加强重要领域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管理,公共财政预算所有新增大专项必须申报绩效目标,延续大专项中继续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激活财政存量资金,控制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加强结余结转资金和当年预算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透明预算信息。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认真做好市级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2014年各县(市)区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化改革,优化管理,激发财政体制活力
研究完善财政体制。逐步理顺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间事权与财力关系,研究建立健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削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大对卫星城市试点镇和中心镇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卫星镇和中心镇的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对欠发达乡镇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控制规模、优化结构、降低成本”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编制单位和债务管理范围。完善债务管理制度,研究设立科学的债务考核指标,控制债务规模。研究制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规范债务举借程序,明确地方政府举债权限和用途,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管理,探索建立化解政府性债务的有效模式,防范债务风险。
推进各项财税改革。稳步推进“营改增”等税制改革。积极推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强化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推进税收征管的公平公正,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降低预算单位现金支出比例。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完善一般性开支标准制度体系。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配置标准体系。完善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平台和管理办法,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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