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增强司法能力
改进司法作风,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和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落实律师等依法履职人员进入审判场所免予安检的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对2家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以纪律作风为重点加强审务督查和明察暗访。创新廉洁司法教育模式,指导基层法院自编自导自演《柔性处理、艺术拒绝》廉政情景剧,该剧被中纪委列入全国廉政文化精品库。保持“零容忍”的鲜明立场,全市法院干警拒礼拒贿上缴款物折合38万余元。
创新培养机制,提高法院干警素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举行全市法院演讲比赛和微型党课比赛,大力弘扬“持中守正、讼息波宁”的宁波法官精神。通过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到立案信访部门轮岗锻炼、上下交流挂职等方式,增强青年法官业务能力。加大干警培训力度,举行各类培训330次。全市法院干警共发表调研报告、学术论文300余篇,获得省级以上奖项43个。
加强司法保障,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启动诉讼档案数字化采集、存储和处理工作。建立高标准容灾备份系统,提升全市法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对各类灾难、故障的能力。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部署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科学化、特色化建设。新设梅山人民法庭,加快推进东钱湖等7个人民法庭新建、恢复和重建工作。强化司法警务工作,查处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966件,确保庭审秩序和诉讼安全。
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共有129个集体和196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中院行政审判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刑事审判第二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审判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鄞州区人民法院荣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海曙区人民法院和奉化市人民法院荣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象山县人民法院孙素静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
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
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快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建设。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妥善解决城镇化建设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和环境污染等矛盾纠纷,保障“三改一拆”、“治水强基”等专项行动和“美丽宁波”建设。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继续发布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更加具体可行的司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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