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目前宁波市“走出去”总体情况如何?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在推进宁波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是如何抓好境外投资安全风险、突发事件处置的?
答:近年来,宁波市众多民营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开始走出国门实施跨国经营并取得良好成效。对企业而言,“走出去”不仅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和利用国际资源,有利于发展规模经济,还有利于更有效地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养和引进人才。特别是近两年来,我市政府在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走出去”对外投资是为了在全球范围优化资源配置,为增强自身实力和自我发展的需要,不少民营企业已习惯运用全球化的眼光来分析自身的特点和比较优势,科学论证,审慎决策,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努力培养和提升企业的国际适应能力和规避风险能力。总体看,我市广大企业“走出去”热情高涨,赴境外开展投资合作的步伐不断加快。
2012年1-9月,我市累计新批境外企业和机构174家,核准中方投资额116094.39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1 %,实际中方投资额达到43192.15万美元。174家境外企业和机构中,贸易性企业85家,经贸办事处41家,生产性企业18家,资源开发企业3家,工程房地产企业4家,仓储物流企业3家,综合性企业6家,服务性企业3家,研发11家,分布在35个国家和地区。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累计批准境外企业和机构1602家,核准中方投资385119.26万美元,实际中方投资180618.52万美元,分布在100个国家和地区。
截止9月底,全市新签境外承包劳务合作合同额5.94亿美元,完成境外承包劳务合作营业额10.49亿美元,在59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业务,完成年计划的87.4%,同比增长16.21%,位居5个计划单列市的第三位,占全省对外承包劳务合作营业额的 %,列全省第一。境外新派劳务人员777人,期末在外人数1975人,同比增长7.63%。
根据目前的项目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的发展态势,预计至今年底可完成对外承包劳务合作营业额12亿美元,完成市考核指标的100%,同比增长10%。
“十一五”期间,宁波境外投资形势振奋人心,在境外投资项目、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境外投资领域更趋广泛,我市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积极拓展境外市场、获取能源资源、技术、品牌与人才,现实基础不断夯实。从投资主体来看,与北京、上海等国内大城市中境外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主体以国有、央企为主的情况有所不同,我市境外资源项目的投资主体接近100%为民营企业,这些民营企业经过多年的打拼,完成了原始积累。抓住国际金融危机所带来的投资机遇,开始涉足境外投资。近几年,我市企业“走出去”呈以下特点:一是对“走出去”认识进一步深化,对推动产业整体结构调整,加快剩余产能转移步伐,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二是全市境外并购及资源性项目数量进一步增加,对建立本土化的跨国经营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很好的经验,示范作用明显;三是“走出去”队伍日益扩大,为外资引进、外贸进口及出口新兴市场的拓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
目前,我市企业“走出去”重点区域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因为香港交通便捷、经贸往来频繁、融资快速、经商环境优越等诸多方面的有利条件,促使“走出去”企业的格外重视。据最新统计显示,目前,我市企业“走出去”前十位国别地区排位如下: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德国、美国、英国、菲律宾、柬埔寨、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开曼群岛(英)、越南。此外,其他国家、地区诸如俄罗斯,欧美、拉丁美洲诸国、大洋州及西亚中东、非洲的尼日利亚、贝宁也为我市“走出去”企业青睐。
关于第二个问题,根据商务部近期下发的《关于2012年上半年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突发事件的通报》精神要求,保障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是“走出去”战略顺利实施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作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宁波市外经贸局在“走出去”工作推进过程中,切实抓好境外投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提高境外安全管理意识。充分认识境外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积极引导企业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并真正落实到企业境外经营的规划和行动中。二是加快完善境外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严格执行《境外中资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按《境外中资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的要求,加快完善境外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落实责任,保证投入,消除安全管理隐患和漏洞,特别是要在指导境外企业加强与当地我驻外使、领馆的联系方面作好工作,提高企业自身境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此外,除做好出国前的行前培训外,还联合市级相关部门,通过加强对境外企业常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形式,督促境外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抓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守法教育,提高境外企业人员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三是认真指导有关企业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一旦发生境外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并在我驻外使(领)馆的指导下妥善处置,注意舆论导向,避免恶意炒作。四是认真指导企业加强境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生产安全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年]14号)和马凯国务委员7月3日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督促境外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减少境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五是指导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按照《中国境外企业文化建设若干意见》和《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员工管理指引》等文件规定,指导我市企业在境外项目的运行过程中,合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探索属地化经营模式,加强境外企业文化建设,特别是要处理好劳资关系和员工关系,与当地社会和谐共处,实现互利共赢。
近几年,宁波“走出去”过程中,确实也发生了若干件境外投资安全突发事件。主要涉及以下几种风险:一是政局动荡所引发的境外突发事件,想必在座各位都已早就了解,2010年上半年利比亚局势动荡,我市大规模有步骤的撤员事件(华丰利比亚和宁波第二建筑设备安装公司近千名员工);二是由于自然灾害引发境外突发撤员事件,2011年“311”东日本大地震后的撤离研修生事件;三是今年上半年发生在尼日利亚项目工地人员被绑架、被抢劫的人员安全事件;四是远洋渔船被撞沉、中国企业项目现场内部互相恶性争斗纠纷等。这些突发事件,由于事前应急预案准备充分,营救及有关调停措施完备,及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参处、与商务部、市级相关部门的及时沟通、配合,以上涉及的境外突发事件都未造成不良的后果,也未造成相关人员的伤亡。
问:旅游部门对于海外旅游防范工作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近几年我市出国游需求较为旺盛,旅行社组团人数逐年增加,但游客在境外发生各种意外也时有发生,如游客证照丢失、意外伤害、财物被盗被抢、游客滞留甚至游客劫持等,不仅对游客的精神及物质方面造成损害,而且导致了我市出境组团社的声誉及经济受损。为尽可能避免此种情况发生,进一步提升旅行社和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与市国安局、市公安局、市检验检疫局、边防等单位保持紧密工作联系,邀请对方不定期为旅行社举办海外旅游防范的专题讲座,以进一步提高旅行社的应对防范能力。
二是要求旅行社与游客必须签订规范的出境旅游合同、召开行前说明会,告知游客相关的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此外,我局还将模拟行前说明会纳入旅行社五星级评定的必要环节。
三是引导和推广旅行社购买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并与保监局、保险协会共同推进旅游保险工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通知》,为游客提供个性化的旅游保险。
四是对于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国家和地区,旅游部门发布安
问:公安机关对中国公民去国外办事是否有急事急办的制度?
答:根据护照法第六条规定,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2012)版》的通知中第六章第45条涉及中国在海外公民的具体规定是:如有出国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的、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届满的还有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四种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急事急办,在申请人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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