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共租赁住房将作为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答:为了适应社会对住房保障需求形势的变化,满足群众的住房保障需求,2010年我市制订出台了《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大力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也将成为今后我市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不同类别的申请对象,有不同的申请条件。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三类群体:一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城镇居民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二是引进人才。符合宁波市人才办或县(市)区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技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同时需具备已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公积金、无房、低于一定收入水平等条件。三是外来务工人员。具备无房、落户积分达到一定分数线、低于一定收入水平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出租”方式实施保障,租金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60~80%的比例确定。
问: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房源在哪里?什么时候推出?
答: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有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在建或筹集,从市中心城区来看,目前在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有洪塘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谢家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蒲家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陈婆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这些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预计在今后三年内将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其中洪塘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有2101套,40平方米一室户房源1294套,占62%;60平方米两室户房源807套,占38%,房源实施精装修。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正进行内外装饰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能建成交付。计划今年第四季度开始申请受理。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安排房源的推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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