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心城区三江片城中村改造情况
稿源:   2012-09-12 14:57:43报料热线:81850000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为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升生活质量,推进城市建设和品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开展中心城区三江片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基本情况

  宁波市中心城区主要包括海曙、江东、江北三个区,共涉及59个村,其中海曙区18个村,江东区30个村,江北区11个村。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完全没有农用地,且已被城市建成区所包围的村;二是尚有少量农用地,与城市建成区毗邻的村;三是仍有较多农用地,但已列入城区长期发展框架的村。与现代城市特征相比,这些“城中村”的存在却显现出一定的不协调,主要表现在土地和空间资源利用粗放,布局零乱分散,影响城市开发和功能拓展;村落内部规划建设落后,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和安全问题严重;管理服务体系不完善,生活服务要素缺乏,村民社会保障滞后,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等问题。这些城中村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生活水平,破坏了城市的形象,降低了城市的品位。因此,通过城中村改造,将其改造成为现代居住区,彻底改变城中村“脏、乱、差”面貌,对提升我市的城市竞争力,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截止目前,宁波中心城区三江片城中村改造已启动实施改造54村,占需改造村总量的91.5%。其中,2005年之前我市中心城区改造主要通过项目建设开发带动,已基本完成改造18个村,其中海曙7个村、江东11个村;2005年至2012年正在改造的城中村达到36个,其中海曙11个村、江东16个村、江北9个村。另外,尚未启动改造的有5个村,其中江东3个村、江北2个村。

  正在改造的36个村共需征收集体土地18324亩;需拆迁住宅建筑面积约585万平方米;需拆迁非住宅(包括国有)建筑面积约350万平方米;需建设村民安置房建筑面积约406万平方米;需投入改造资金约358亿元。

  截止2012年8月底前,36个村已全部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共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8324亩;已完成拆迁住宅建筑面积512万平方米,已拆迁非住宅(包括国有)建筑面积约255万平方米;已建成安置房并竣工交付11个村,计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正在建设安置房12个村计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预计在近二年内可基本竣工完成;已投入改造资金198亿元,其中市级投入改造资金35亿元,区级(包括其他主体)投入改造资金163亿元。

  二、经历阶段和改造模式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市在工作中不断结合实际情况,有序调整改造体制,全力推动改造工作进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项目带动、线状改造”阶段。2005年之前,主要通过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城中村的征地拆迁,就相应启动区块改造。

  二是“市出资、区出力”整体改造阶段。2005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宁波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宁波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区相应成立了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旧村改造办公室。至此,宁波市中心城区三江片城中村整村改造全面启动,领导机构、组织职能、工作体制基本形成。

  三是“比例出资、合力推进”阶段。2007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市区共同改造的城中村改造成本和收益由市、区两级按7:3比例分摊。

  四是“市抓统筹、区为主体”阶段。2010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区三江片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区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城中村改造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区域内城中村改造工作,要求改造资金以区为单位实现“自求平衡”,确实难以平衡的以审计结果为依据,由市财政按实际资金缺口给予45%比例补助。宁波市中心城区三江片城中村改造步伐进一步加快。

  目前正在进行的城中村改造有三种模式:

  一是市、区共同改造模式。共涉及19个村。其中,海曙9个村、江东7个村、江北3个村。

  二是特定主体封闭运作模式。共涉及14个村。其中,火车南站改建1个村、国家高新区2个村、东部新城5个村、原高教园区北区3个村、湾头区块3个村。

  二是区政府包干模式。共涉及2个村。其中,海曙1个村、江东1个村。

  通过这种多元主体各负其责、齐头并进的改造形式,大大加快了三江片区域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化进程。

  三、主要工作成效:

  城中村改造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实事工程”。通过城中村改造工作,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一是极大地实现了群众受益。第一,居住条件大大改善。在“改造一个城中村、建设一个新社区”的原则指导下,我市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做好改造地块的规划,配齐配全社区的交通道路、供水供电、通讯、医疗卫生、学校、幼儿园等配套设施,达到城市社区的功能要求。通过城中村改造全面的“征、拆、建、落”,有1.51万户约4.73万名村民喜迁新居,人均住房面积由原来20-30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60平方米以上,告别了昔日“脏、乱、差”的低矮平房,住上了宽敞舒适,水、电、气、网络等基础设施和物业、幼儿园、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现代化社区。如海曙区吴家村,原来由于缺乏规划,住宅、工厂相互混杂,供水、供电、电讯、排水等公用设施不够完善,随意拉线铺管现象随处可见;垃圾堆积,排污不畅,环境脏、乱、差,道路狭窄弯曲,消防通道受堵严重,防灾、抗灾能力差。通过城中村改造建设安置小区(顺德华庭),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12幢高楼,套型多元、景观多样,居住环境优美。昔日城市的“牛皮癣”变成了一个个高楼林立、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雅的现代化社区。第二,群众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优先将地段优越,交通便捷、配套成熟的黄金地段落实为安置房地块,群众普遍实现了房屋增值、收入增长。如江东区惊驾村,安置房就落实在甬江庆丰桥边(惊驾名庭),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有1426套安置房。该地段交通便利,风景秀丽,配套成熟,设施完善,二手房交易达到了1.7万元/平方米,高于周边城区房屋成交价。同时,通过城中村改造,村民户均安置住房2套以上,安置房屋除自住外,户均至少有一套以上用于出租,加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底分红,人均年收入达4万元以上。第三,长远生计得道保障。通过城中村改造,彻底消除了“二元”管理体制,将村民变成了居民,纳入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了村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同时还帮助免费用工培训,推荐就业,较好地解除了群众的后顾之优。目前,中心城区已完成29个村的撤村建社区工作,10万余城中村群众被纳入了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二是极大地推进了城市建设。实施全面改造以来,通过优化土地空间资源配置,推进了城市功能区的建设,提升了城市建设品位。如长丰滨江休闲区、湾头休闲旅游区、总部经济等重要发展项目落户在城中村改造地块。同时,推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五路四桥”、快速干道、轨道建设、交通枢纽等重大基础设施顺利建设;公共设施和出行条件得到较大改变,学校、医院、菜场纷纷建成,特别是三江片区域20条“断头路”将依托城中村改造顺利实施。城市道路设施、排水设施和供暖、供气、供水、绿地、公厕等多项城市功能指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率快速提高,提升了城市形象。

  三是极大地壮大发展了农村集体经济。为做好推进城中村改造,我市积极探索,出台安置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定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必须已经完成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实施,村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努力落实村发展留用地,有2073亩村发展留用地顺利落地,推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发展。如海曙区胜丰村,村集体资产从原来的5200万元左右增加到现在的6亿元。

  四是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通过改造将旧村彻底纳入城市管理体系,人员素质不断提升,人防、技防、物防不断完善,群众安全感大大增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通过改造,城中村的宅基地纠纷、村务不公开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城中村改造建立了新的更加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避免了新的社会矛盾发生。2007年以来,中心城区非正常上访明显下降。同时,通过城中村改造,盘活了大量的土地,推动了保障性安置住房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群众幸福指数。如徐家漕村,通过城中村改造,有60余亩地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行动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十二五”规划内,要启动尚未改造的5个城中村,实现“十二五”末消灭三江片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这一目标。今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切实开展“阳光征拆”、“和美家园建设”等八大专题行动,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民生,推进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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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心城区三江片城中村改造情况

稿源: 2012-09-12 14:57:43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为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升生活质量,推进城市建设和品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开展中心城区三江片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基本情况

  宁波市中心城区主要包括海曙、江东、江北三个区,共涉及59个村,其中海曙区18个村,江东区30个村,江北区11个村。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完全没有农用地,且已被城市建成区所包围的村;二是尚有少量农用地,与城市建成区毗邻的村;三是仍有较多农用地,但已列入城区长期发展框架的村。与现代城市特征相比,这些“城中村”的存在却显现出一定的不协调,主要表现在土地和空间资源利用粗放,布局零乱分散,影响城市开发和功能拓展;村落内部规划建设落后,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和安全问题严重;管理服务体系不完善,生活服务要素缺乏,村民社会保障滞后,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等问题。这些城中村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生活水平,破坏了城市的形象,降低了城市的品位。因此,通过城中村改造,将其改造成为现代居住区,彻底改变城中村“脏、乱、差”面貌,对提升我市的城市竞争力,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截止目前,宁波中心城区三江片城中村改造已启动实施改造54村,占需改造村总量的91.5%。其中,2005年之前我市中心城区改造主要通过项目建设开发带动,已基本完成改造18个村,其中海曙7个村、江东11个村;2005年至2012年正在改造的城中村达到36个,其中海曙11个村、江东16个村、江北9个村。另外,尚未启动改造的有5个村,其中江东3个村、江北2个村。

  正在改造的36个村共需征收集体土地18324亩;需拆迁住宅建筑面积约585万平方米;需拆迁非住宅(包括国有)建筑面积约350万平方米;需建设村民安置房建筑面积约406万平方米;需投入改造资金约358亿元。

  截止2012年8月底前,36个村已全部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共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8324亩;已完成拆迁住宅建筑面积512万平方米,已拆迁非住宅(包括国有)建筑面积约255万平方米;已建成安置房并竣工交付11个村,计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正在建设安置房12个村计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预计在近二年内可基本竣工完成;已投入改造资金198亿元,其中市级投入改造资金35亿元,区级(包括其他主体)投入改造资金163亿元。

  二、经历阶段和改造模式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市在工作中不断结合实际情况,有序调整改造体制,全力推动改造工作进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项目带动、线状改造”阶段。2005年之前,主要通过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城中村的征地拆迁,就相应启动区块改造。

  二是“市出资、区出力”整体改造阶段。2005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宁波市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宁波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区相应成立了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旧村改造办公室。至此,宁波市中心城区三江片城中村整村改造全面启动,领导机构、组织职能、工作体制基本形成。

  三是“比例出资、合力推进”阶段。2007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市区共同改造的城中村改造成本和收益由市、区两级按7:3比例分摊。

  四是“市抓统筹、区为主体”阶段。2010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区三江片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区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城中村改造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区域内城中村改造工作,要求改造资金以区为单位实现“自求平衡”,确实难以平衡的以审计结果为依据,由市财政按实际资金缺口给予45%比例补助。宁波市中心城区三江片城中村改造步伐进一步加快。

  目前正在进行的城中村改造有三种模式:

  一是市、区共同改造模式。共涉及19个村。其中,海曙9个村、江东7个村、江北3个村。

  二是特定主体封闭运作模式。共涉及14个村。其中,火车南站改建1个村、国家高新区2个村、东部新城5个村、原高教园区北区3个村、湾头区块3个村。

  二是区政府包干模式。共涉及2个村。其中,海曙1个村、江东1个村。

  通过这种多元主体各负其责、齐头并进的改造形式,大大加快了三江片区域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化进程。

  三、主要工作成效:

  城中村改造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实事工程”。通过城中村改造工作,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一是极大地实现了群众受益。第一,居住条件大大改善。在“改造一个城中村、建设一个新社区”的原则指导下,我市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做好改造地块的规划,配齐配全社区的交通道路、供水供电、通讯、医疗卫生、学校、幼儿园等配套设施,达到城市社区的功能要求。通过城中村改造全面的“征、拆、建、落”,有1.51万户约4.73万名村民喜迁新居,人均住房面积由原来20-30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60平方米以上,告别了昔日“脏、乱、差”的低矮平房,住上了宽敞舒适,水、电、气、网络等基础设施和物业、幼儿园、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现代化社区。如海曙区吴家村,原来由于缺乏规划,住宅、工厂相互混杂,供水、供电、电讯、排水等公用设施不够完善,随意拉线铺管现象随处可见;垃圾堆积,排污不畅,环境脏、乱、差,道路狭窄弯曲,消防通道受堵严重,防灾、抗灾能力差。通过城中村改造建设安置小区(顺德华庭),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12幢高楼,套型多元、景观多样,居住环境优美。昔日城市的“牛皮癣”变成了一个个高楼林立、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雅的现代化社区。第二,群众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优先将地段优越,交通便捷、配套成熟的黄金地段落实为安置房地块,群众普遍实现了房屋增值、收入增长。如江东区惊驾村,安置房就落实在甬江庆丰桥边(惊驾名庭),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有1426套安置房。该地段交通便利,风景秀丽,配套成熟,设施完善,二手房交易达到了1.7万元/平方米,高于周边城区房屋成交价。同时,通过城中村改造,村民户均安置住房2套以上,安置房屋除自住外,户均至少有一套以上用于出租,加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底分红,人均年收入达4万元以上。第三,长远生计得道保障。通过城中村改造,彻底消除了“二元”管理体制,将村民变成了居民,纳入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了村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同时还帮助免费用工培训,推荐就业,较好地解除了群众的后顾之优。目前,中心城区已完成29个村的撤村建社区工作,10万余城中村群众被纳入了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二是极大地推进了城市建设。实施全面改造以来,通过优化土地空间资源配置,推进了城市功能区的建设,提升了城市建设品位。如长丰滨江休闲区、湾头休闲旅游区、总部经济等重要发展项目落户在城中村改造地块。同时,推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五路四桥”、快速干道、轨道建设、交通枢纽等重大基础设施顺利建设;公共设施和出行条件得到较大改变,学校、医院、菜场纷纷建成,特别是三江片区域20条“断头路”将依托城中村改造顺利实施。城市道路设施、排水设施和供暖、供气、供水、绿地、公厕等多项城市功能指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率快速提高,提升了城市形象。

  三是极大地壮大发展了农村集体经济。为做好推进城中村改造,我市积极探索,出台安置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定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必须已经完成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实施,村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努力落实村发展留用地,有2073亩村发展留用地顺利落地,推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发展。如海曙区胜丰村,村集体资产从原来的5200万元左右增加到现在的6亿元。

  四是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通过改造将旧村彻底纳入城市管理体系,人员素质不断提升,人防、技防、物防不断完善,群众安全感大大增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通过改造,城中村的宅基地纠纷、村务不公开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城中村改造建立了新的更加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避免了新的社会矛盾发生。2007年以来,中心城区非正常上访明显下降。同时,通过城中村改造,盘活了大量的土地,推动了保障性安置住房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群众幸福指数。如徐家漕村,通过城中村改造,有60余亩地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行动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十二五”规划内,要启动尚未改造的5个城中村,实现“十二五”末消灭三江片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这一目标。今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切实开展“阳光征拆”、“和美家园建设”等八大专题行动,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民生,推进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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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