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发布
稿源:   2012-04-25 14:24:33报料热线:81850000

  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科技局局长郑 瑜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宁波市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扎实推进专利、标准、品牌三大战略,以打造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为主要任务,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2011年是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行动)深入开展的一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知识产权职能部门在生产、流通、进出口等环节,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原则,不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打击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版权执法,加大对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地摊和无证经营者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侵权、群体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突出重点环节,强化产权保护。结合我市进出口贸易量大、点广的特点,针对办理进出口业务的各个服务节点,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进出口。妥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国际形象。三是强化刑事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法。

  各部门根据行业特点,针对重点案件、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推进国家及省市重点督办案件的查处。全年共出动各级知识产权执法人员近5万人次、查办各类案件1900余件,集中整治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伪劣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得到国务院“双打”专项行动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专利管理和行政保护

  2011年6月,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宁波市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将专利授权总量、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纳入对县(市)区考核评价指标。根据市里下达的专利考核目标任务和本地实际,各县(市)区建立多层次考核体系,进一步推动专利工作的开展。

  2011年,宁波市专利申请和授权量迅速增加。全年专利申请量达到47582件,同比增长80.2%;授权量达到37342件,同比增长43.8%,授权总量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由上年第四位跃居到第二位。

  市科技局积极开展“双打”专项行动。针对宁波的产业特点,以执法检查为主要手段,以打击小家电领域专利侵权为重点,全年共开展专利执法检查6次,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专利侵权案件立案6起、结案7起,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起。

  全年共有21家企业被评为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59家企业被评为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3家企业获第十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2家企业获第十三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市科技局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推广工作,支持和鼓励企业更好地利用该平台;会同市质监局制定了宁波市地方标准——《宁波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开展贯标工作,为企业提供了一套系统化、可操作性强、具有区域特色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企业开展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三、商标专用权和商业秘密行政保护

  市工商局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大对商标创牌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完善和落实商标注册和创牌举措。各级工商部门主动与当地政府协调,与乡镇(街道)联建品牌指导站。目前,全市已建立品牌工作指导站130个,占全市乡镇街道总数的85%。2011年,“公牛”、“乐士”、“七色花”等10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驰名商标。雅戈尔公司获得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发的“商标运用金奖”。全市累计获得行政认定驰名商标32件、省著名商标415件、市知名商标92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20件。累计拥有注册商标8322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6307件、服务商标8223件、境外商标7471件。

  市工商局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851件,罚没款3605.59万元,办结侵犯企业技术发明、新工艺、客户信息、产品配方等商业秘密案件10件,罚没款15万元。开展商业秘密行政指导339次,协助9家企业建立保密措施。市工商局积极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发文保护“得力”商标,并与全国各地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打掉制假售假窝点22个,查获假冒产品47万余件,涉案金额90万余元。市工商局“双打”专项行动三次受到国务院督查组肯定,由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双打”行动先进集体称号,荣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工商总局首次评选颁发的“商标保护金奖”。

  四、版权保护和管理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957人次,检查经营场所27656家次,查获违规经营场所672家次,查缴非法物品15.2万件。其中,非法音像制品14.2万盒(张)、非法书报刊1.03万册,非法电子出版物197件,取缔出版物地摊266个,捣毁窝点31个,停业整顿17家,移送司法机关26起,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嫌疑人26名。何某某因非法复制发行音像制品,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定了《宁波市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和《宁波市2011至2012年度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含11个县市区及4个管委会)政府机关已完成了使用软件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基本实现正版化,企业已基本完成使用软件情况自查工作,正版化率达到85%以上。

  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增挂宁波市版权局牌子。同时,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宁波市版权协会,这是由全市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版权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人员和组织自愿组成的非经营性的专业社会团体,现有会员110家。协会的成立对于版权成果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以及版权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发布了《宁波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试行办法》,安排专项资金鼓励作品著作权登记。2011年全市计算机软件等作品著作权登记达605件,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不断提升。

  五、宁波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

  宁波海关结合关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境,切实履行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职责。从企业管理、规范申报、风险分析到查验监管、案件信息反馈和执法评估,形成有机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链和内部联动机制,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制定完善多项规章制度,对知识产权执法各个环节的执法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全面的细化和明确,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办理规范。

  2011年宁波海关共查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356起,同比增长69.3%;查扣各类侵权货物9293多万件,同比增长64.2%;涉案货物价值19821多万元,同比增长74%。涉案货物主要为“NIKE”、“ADIDAS”商标服装鞋帽,“BOSCH”、“TOYOTA”、“HENGST”等商标汽车零配件等。风险布控241条,查获案件159起,查获率达66%。宁波海关积极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共查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31起,案值约12479万元,涉及货物6866万件,知识产权1442项,同比分别增加75%、114%、118%、62%。

  宁波海关还通过举办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组织征集知识产权原创动漫作品,邀请国际知名企业与海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交流等方式,着力提高现场关员的业务素质及执法能力。与地方政府联合召开了4次政策宣讲会,向近千家企业宣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

  六、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全市公安机关继续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2011年,全市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嫌疑案件446起,逮捕犯罪嫌疑人132名,捣毁制假窝点860处,打掉批发销售犯罪团伙37个,捣毁侵权互联网站28个,缴获假冒、伪劣涉案物品1000万余件,涉案价值1.1亿元。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主动打击的理念,在加大对本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国外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2011年相继破获了案值500多万元的方某某等人生产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网络设备产品案,被侵权商标涉及美国怀塔克公司AMP(安普)注册商标及美国北卡罗纳肯姆斯考博公司SYSTIMAX(康普)注册商标等。案值300多万元的鲁某某等人生产制售国际知名品牌高档塑料原料案,查获的被侵权商标涉及日本三菱公司、宝理公司,美国杜邦公司、韩国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等国外企业所属品牌。

  七、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37件,知识产权合同纠纷8件,权属纠纷5件,侵权纠纷616件,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8件。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52件,知识产权合同纠纷15件,权属纠纷4件,侵权纠纷626件,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6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调解模式和方法,针对案件特点,不断总结创新最优化的调解方法,不仅提高了调解撤诉率,调解质量也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明显上升,与去年73.6%的调撤率相比增加11.52个百分点,达到85.12%。

  根据我市小家电制造业所涉及知识产权审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小家电产业的“知识产权特色审判”活动。走访慈溪小家电制造企业,召开座谈会,邀请知名企业参加,了解小家电生产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需求。为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编辑了《小家电生产相关法律问题手册》和《小家电生产企业预防法律风险指导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物证管理规定》和《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中止诉讼的若干规定》,规范物证管理,提升办案效率。通过对中止诉讼的严格审查及交纳保证金制度,有效阻止了被控侵权人滥用中止诉讼申请的权利,防止恶意利用中止程序拖延诉讼的不诚信行为。

  八、知识产权宣传普及与社会氛围营造

  宁波市重视知识产权社会文化氛围的培育,在加强日常知识产权普及工作的同时,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特定时间段,以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国家和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为重点,以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文化氛围为目标,营造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2011年11月“第五届中国专利周宁波活动周”期间,400多家企业,6000余人次参加了30余项活动。第七届“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活动,共征集到发明类参赛作品786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类参赛作品509项,项目总数同比增加26%。

  在树立全社会品牌意识与商标保护宣传方面,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及其他国家级媒体对我市北仑查获的网络售假大案进行了专题报道。《宁波日报》和《东南商报》集中宣传我市商标监管和执法方面的举措和成效。举办了主题为“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商标论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企业负责人等150多人参加。

  在版权保护方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宁波人民广播电台“阳光热线”栏目推出“版权就在你身边”专题对话栏目,就一系列版权问题同广大听众进行直接交流。

  问:象“衣神传说”这样网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市工商局:象“衣神传说”这样的皇冠级的淘宝网店,销售数额巨大,根据刑法可以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假冒商标的商品,销毁商标标识后进入市场流通不构成违法。

[1]  [2]  下一页  尾页

编辑: 庄伊岚纠错:171964650@qq.com

2011年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发布

稿源: 2012-04-25 14:24:33

  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科技局局长郑 瑜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宁波市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扎实推进专利、标准、品牌三大战略,以打造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为主要任务,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2011年是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行动)深入开展的一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知识产权职能部门在生产、流通、进出口等环节,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原则,不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打击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版权执法,加大对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地摊和无证经营者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侵权、群体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突出重点环节,强化产权保护。结合我市进出口贸易量大、点广的特点,针对办理进出口业务的各个服务节点,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进出口。妥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国际形象。三是强化刑事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法。

  各部门根据行业特点,针对重点案件、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推进国家及省市重点督办案件的查处。全年共出动各级知识产权执法人员近5万人次、查办各类案件1900余件,集中整治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伪劣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得到国务院“双打”专项行动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专利管理和行政保护

  2011年6月,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宁波市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将专利授权总量、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纳入对县(市)区考核评价指标。根据市里下达的专利考核目标任务和本地实际,各县(市)区建立多层次考核体系,进一步推动专利工作的开展。

  2011年,宁波市专利申请和授权量迅速增加。全年专利申请量达到47582件,同比增长80.2%;授权量达到37342件,同比增长43.8%,授权总量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由上年第四位跃居到第二位。

  市科技局积极开展“双打”专项行动。针对宁波的产业特点,以执法检查为主要手段,以打击小家电领域专利侵权为重点,全年共开展专利执法检查6次,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专利侵权案件立案6起、结案7起,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起。

  全年共有21家企业被评为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59家企业被评为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3家企业获第十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2家企业获第十三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市科技局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推广工作,支持和鼓励企业更好地利用该平台;会同市质监局制定了宁波市地方标准——《宁波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开展贯标工作,为企业提供了一套系统化、可操作性强、具有区域特色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企业开展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三、商标专用权和商业秘密行政保护

  市工商局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大对商标创牌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完善和落实商标注册和创牌举措。各级工商部门主动与当地政府协调,与乡镇(街道)联建品牌指导站。目前,全市已建立品牌工作指导站130个,占全市乡镇街道总数的85%。2011年,“公牛”、“乐士”、“七色花”等10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驰名商标。雅戈尔公司获得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发的“商标运用金奖”。全市累计获得行政认定驰名商标32件、省著名商标415件、市知名商标92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20件。累计拥有注册商标8322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6307件、服务商标8223件、境外商标7471件。

  市工商局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851件,罚没款3605.59万元,办结侵犯企业技术发明、新工艺、客户信息、产品配方等商业秘密案件10件,罚没款15万元。开展商业秘密行政指导339次,协助9家企业建立保密措施。市工商局积极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发文保护“得力”商标,并与全国各地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打掉制假售假窝点22个,查获假冒产品47万余件,涉案金额90万余元。市工商局“双打”专项行动三次受到国务院督查组肯定,由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双打”行动先进集体称号,荣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工商总局首次评选颁发的“商标保护金奖”。

  四、版权保护和管理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957人次,检查经营场所27656家次,查获违规经营场所672家次,查缴非法物品15.2万件。其中,非法音像制品14.2万盒(张)、非法书报刊1.03万册,非法电子出版物197件,取缔出版物地摊266个,捣毁窝点31个,停业整顿17家,移送司法机关26起,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嫌疑人26名。何某某因非法复制发行音像制品,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定了《宁波市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和《宁波市2011至2012年度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含11个县市区及4个管委会)政府机关已完成了使用软件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基本实现正版化,企业已基本完成使用软件情况自查工作,正版化率达到85%以上。

  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增挂宁波市版权局牌子。同时,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宁波市版权协会,这是由全市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版权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人员和组织自愿组成的非经营性的专业社会团体,现有会员110家。协会的成立对于版权成果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以及版权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发布了《宁波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试行办法》,安排专项资金鼓励作品著作权登记。2011年全市计算机软件等作品著作权登记达605件,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不断提升。

  五、宁波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

  宁波海关结合关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境,切实履行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职责。从企业管理、规范申报、风险分析到查验监管、案件信息反馈和执法评估,形成有机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链和内部联动机制,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制定完善多项规章制度,对知识产权执法各个环节的执法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全面的细化和明确,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办理规范。

  2011年宁波海关共查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356起,同比增长69.3%;查扣各类侵权货物9293多万件,同比增长64.2%;涉案货物价值19821多万元,同比增长74%。涉案货物主要为“NIKE”、“ADIDAS”商标服装鞋帽,“BOSCH”、“TOYOTA”、“HENGST”等商标汽车零配件等。风险布控241条,查获案件159起,查获率达66%。宁波海关积极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共查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31起,案值约12479万元,涉及货物6866万件,知识产权1442项,同比分别增加75%、114%、118%、62%。

  宁波海关还通过举办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组织征集知识产权原创动漫作品,邀请国际知名企业与海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交流等方式,着力提高现场关员的业务素质及执法能力。与地方政府联合召开了4次政策宣讲会,向近千家企业宣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

  六、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全市公安机关继续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2011年,全市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嫌疑案件446起,逮捕犯罪嫌疑人132名,捣毁制假窝点860处,打掉批发销售犯罪团伙37个,捣毁侵权互联网站28个,缴获假冒、伪劣涉案物品1000万余件,涉案价值1.1亿元。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主动打击的理念,在加大对本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国外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2011年相继破获了案值500多万元的方某某等人生产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网络设备产品案,被侵权商标涉及美国怀塔克公司AMP(安普)注册商标及美国北卡罗纳肯姆斯考博公司SYSTIMAX(康普)注册商标等。案值300多万元的鲁某某等人生产制售国际知名品牌高档塑料原料案,查获的被侵权商标涉及日本三菱公司、宝理公司,美国杜邦公司、韩国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等国外企业所属品牌。

  七、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37件,知识产权合同纠纷8件,权属纠纷5件,侵权纠纷616件,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8件。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52件,知识产权合同纠纷15件,权属纠纷4件,侵权纠纷626件,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6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调解模式和方法,针对案件特点,不断总结创新最优化的调解方法,不仅提高了调解撤诉率,调解质量也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明显上升,与去年73.6%的调撤率相比增加11.52个百分点,达到85.12%。

  根据我市小家电制造业所涉及知识产权审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小家电产业的“知识产权特色审判”活动。走访慈溪小家电制造企业,召开座谈会,邀请知名企业参加,了解小家电生产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需求。为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编辑了《小家电生产相关法律问题手册》和《小家电生产企业预防法律风险指导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物证管理规定》和《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中止诉讼的若干规定》,规范物证管理,提升办案效率。通过对中止诉讼的严格审查及交纳保证金制度,有效阻止了被控侵权人滥用中止诉讼申请的权利,防止恶意利用中止程序拖延诉讼的不诚信行为。

  八、知识产权宣传普及与社会氛围营造

  宁波市重视知识产权社会文化氛围的培育,在加强日常知识产权普及工作的同时,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特定时间段,以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国家和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为重点,以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文化氛围为目标,营造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2011年11月“第五届中国专利周宁波活动周”期间,400多家企业,6000余人次参加了30余项活动。第七届“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活动,共征集到发明类参赛作品786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类参赛作品509项,项目总数同比增加26%。

  在树立全社会品牌意识与商标保护宣传方面,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及其他国家级媒体对我市北仑查获的网络售假大案进行了专题报道。《宁波日报》和《东南商报》集中宣传我市商标监管和执法方面的举措和成效。举办了主题为“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商标论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企业负责人等150多人参加。

  在版权保护方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宁波人民广播电台“阳光热线”栏目推出“版权就在你身边”专题对话栏目,就一系列版权问题同广大听众进行直接交流。

  问:象“衣神传说”这样网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市工商局:象“衣神传说”这样的皇冠级的淘宝网店,销售数额巨大,根据刑法可以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假冒商标的商品,销毁商标标识后进入市场流通不构成违法。

[1]  [2]  下一页  尾页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