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洽会组委会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波声
(2011年10月12日)
各位来宾、记者朋友们:今天,首届中国海洋经济洽谈会(以下简称“海洽会”)组委会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发布会,郑重宣布首届中国海洋经济洽谈会定于2011年11月10日至12日在浙江宁波举行,这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特别是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将为浙江以及全国海洋经济合作、交流与投资搭建重要平台。办好本次海洽会,对于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全面展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历程、辉煌成果和宏伟蓝图,提升我国科学利用海洋资源,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借此机会,我代表首届海洽会组委会,向参加本次推介发布会的各位来宾、记者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向大家简要介绍浙江贯彻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的有关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凭借沿海的区位优势,以改革促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东部沿海省份,2010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已经突破了5万元。作为海洋资源大省,浙江拥有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陆域面积的2.6倍;拥有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2878个,占全国的40%;拥有深水岸线506公里,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港口、旅游、渔业、滩涂等资源优势得天独厚。
浙江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发展海洋经济。早在1993年就提出“开发蓝色国土”,1998年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大省”,2003年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特别是2007年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港航强省”的战略部署。经过多年的建设,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海洋经济实力明显增强。2010年全省实现海洋生产总值350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接近13%。宁波—舟山港港口货物吞吐量6.3亿吨,已跃居全球海港首位;集装箱吞吐量1314标箱,已跻身全球集装箱港口第6位,国内居第3位。二是海洋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十一五”期间,我省造船能力从280万载重吨增长到1250万载重吨,船舶工业产值从155亿元增长到850亿元;2010年临港石化工业完成销售收入1900亿元,海洋旅游收入超过1600亿元。三是海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和温州洞头半岛一期工程建成通车,沿海铁路大通道甬台温、温福线已经开通,沪杭高速投入运行。四是海洋科技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已拥有涉海院校19所,涉海科研院所13家,国家级海洋研发中心4家,国家科技兴海示范基地7家,省海洋科技园区4家。这为我省海洋经济新一轮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今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6月国务院又批复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不仅使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而且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之后的有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我国唯一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群岛型新区。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将充分挖掘丰富的“海洋生产力”,把海洋经济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从服务国家战略和发挥浙江特色优势的要求出发,国家确定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一个中心、四个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即:我国重要的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我国海洋海岛开发开发改革示范区、我国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区、我国海陆协调发展示范区、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和清洁能源示范区。
按照上述定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目标为:到2015年,示范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6万亿元,占全省3/4;海洋生产总值接近7000亿元,科技贡献率达70%以上,清洁海域面积力争达到15%以上,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9.2亿吨;海洋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显著,海洋科技文化全国领先,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海洋经济强省目标。到202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力争突破12000亿元,科技贡献率达80%左右,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35左右,形成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从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的角度出发,确定了“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强化了“一核”,即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打造我国海洋经济战略高地。提升“两翼”,即以环杭州湾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北翼,以温台沿海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南翼,打造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带。做强“三圈”,即杭州、宁波、温州三大沿海都市圈,增强其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集聚“九区”,即分布在7个沿海市的九大产业集聚区,成为海洋经济产业发展的主平台。利用“多岛”,即开发利用与保护一批重要海岛,打造我国海岛开发开放的先导地区。
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主要有“三大核心任务”。一是着力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这是培育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点”。以建设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为目标,加快建设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和宁波生产资料交易服务平台这两个平台,加快设立石油化工、矿石、煤炭、粮油、建材、工业原材料、船舶等多个交易区和一批重要能源资源储运基地。二是着力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是开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新局面的“制高点”。重点围绕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先导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和我国海洋综合开发实验区等重要定位,逐步建成我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切实使舟山群岛新区在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东部地区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三是着力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这是再造21世纪浙江经济发展新优势的“着力点”。以海洋装备制造业、清洁能源产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水利用业、海洋勘探开发业等位重点,扶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以涉海金融服务业、航运服务业、滨海旅游业、涉海商贸服务业、海洋信息与科技服务业为重点,培育发展海洋服务业;择优发展临港先进制造业,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
今年以来,特别是3月25日省委海洋经济专题工作会议后,全省各地各部门认证贯彻国务院批复和省委海洋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推进,全省上下形成了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编制了《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等一批专项规划,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等一批配套政策,启动了沿海及海岛基础设施、海洋新兴产业、港航物流、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清洁能源和海洋生态保护等方面的一批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先后与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教育部等国家部委签署了一批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省部战略合作协议,组织开展了一批海洋经济方面的重大推介招商等活动。
根据中央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扎实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深化规划研究与实施。组织各沿海市县编制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研究、修改完善舟山群岛新区规划,编制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做好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强化政策争取与落实。继续大力争取国家对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及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财政税收、用地用海、投融资、开发开放等政策支持,同时,制定出台省级层面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三是推进项目实施与建设。推进实施《浙江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集中开工一批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加强要素保障,强化项目招商,确保重大项目的落地和实施见效。四是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与探索。推进先行先试,在海洋海岛综合开发保护等方面率先积累经验,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和执法体制探索,创新统计考评机制,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编辑: 庄伊岚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