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任务
目前,虽然我市已圆满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的减排任务,但随着我市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仍将十分艰巨。“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求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由原来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二项的基础上,再增加氨氮和氮氧化物二项,达到四项指标,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属水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属大气污染物。目前,四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比例还没有正式下达,但从初步的反馈情况看,四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比例都将大于10%。“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紧紧围绕污染减排这一中心任务,全面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各项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完善机制,确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一)完善规划,做好全市“十二五”减排的谋划布局工作。
完善“十二五”减排规划,进一步梳理摸清减排领域、减排工程及减排措施,抓紧研究减排工作机制和有关政策。综合考虑各地环境质量状况、排放基数、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按照“提早一年基本完成、最后一年查漏补缺”的进度要求,合理分解“十二五”减排目标,编制“十二五”减排规划实施方案,做好全市“十二五”减排的谋划布局工作。
(二)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利用污染减排的约束和倒逼机制,切实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控制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到2015年,全市原煤消耗量力争控制在“十一五”末水平。大力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加快对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替代步伐,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全市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切实推动我市能源结构向清洁化方向转型。市六区基本建成无燃煤区,限期淘汰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按照环境承载力和区域发展规划要求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新建项目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根据地区和行业类型按比例实行总量替代。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立重污染企业、设备、工艺的淘汰退出机制,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三)加大投入,继续实施污染减排重点工程。
在水污染物减排方面,通过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提标改造和提高再生水回用率等措施,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要求在2013年底前,全市各乡镇污水都得到有效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在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加快推进火电、建材等氮氧化物减排重点行业的脱销工程建设,深化冶金、石化等行业工艺尾气脱硫工程建设,实现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各项环境污染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车辆登记管理,实施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淘汰高排放车辆。全面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提高车用燃油品质,切实控制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二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全市现有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的全过程治理,新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鼓励集约化养殖和生态养殖。三是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污染整治工作。抓住重点,分行业分区块开展废气专项整治,削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总量。以电镀行业为整治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
(五)完善机制,强化污染减排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考核制度,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减排任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减排形势分析、减排预警和约谈制度,进一步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健全污染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落后产能、工艺退出经济政策。合理调整各类工业用水价格,深化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实行差别电价制度,推行脱硫脱硝电价补贴政策。加强和完善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间的环境信息通报和利用制度,推进绿色信贷。三是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社会参与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状况、重点企业的污染物减排进展情况等信息,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和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曝光,加大减排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参与减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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