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王松青
一、进口商品质量安全情况
2010年,宁波口岸检验检疫货物业务量快速增加,再创历史新高,共检验检疫进出口货物75.6万批,货值756.1亿美元,分别增加19.8%和36.4%,占浙江全省检验检疫总量的50.2%,其中进口货物17万批,货值583亿美元,进口检验检疫货值排名居全国第四位,其中涉及民用强制性产品入境验证报检批次4876批。今年1至2月,我局共检验检疫进口货物2.4万批,货值116.9亿美元,批次同比增长4.6%,货值同比增长48.0%,其中涉及民用强制性产品入境验证报检批次502批。宁波口岸进口商品的种类主要有原油、煤炭、铁矿砂、化工品、金属矿类、可作原料用再生资源、豆类、木材、动物水产品、食用油、红酒等。
㈠进口货物不合格检出呈现上升态势,进口货物总体质量状况不容乐观。2010年,我局共检出不合格进口货物1793批,涉及货值36.8亿美元,同比增加61.5%,批次不合格率为1.1%。今年1至2月共检出不合格货物306批,货值6.8亿美元,同比增加68.9%,批次不合格率为1.3%。我局对检出的不合格进口货物,分别采取退货、销毁、消毒、除害、出具证书索赔等处理措施,其中销毁处理59批,涉及金额936.5万美元;退运处理102批,涉及金额834.4万美元,对外索赔385批,出证涉及货值金额为13.2亿美元,有效地维护了国门安全、进口贸易相关方权益和国内消费者权益。
㈡从进口货物不合格项目看,检出安全、卫生、环保、健康等项目不合格的进口货物批次占比上升、日益突出。进口货物涉及检验项目不合格共1191批次,同比增长12.8%,占进口不合格总批次的66.4%,其中主要是存在品质缺陷占检验不合格批次的61.5%;数重量短缺占检验不合格批次的25%;安全、卫生、环保项目不合格191批次,占检验不合格批次的16 %。去年以来,我局检出的进口检验不合格典型案例有进口美国棉花混有大量非棉物质;巴西铁矿短重,涉案金额约23万美元;马来西亚原油“以水充油”短重533.8公吨,短重率高达7‰;原产自中国台湾的吸油纸的荧光性物质项目不合格;进口可作原料再生资源存在夹杂军用子弹、医疗废弃物、放射性超标等环保项目不合格;泰国木薯淀粉中发现霉菌总数超标,在原产自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冻鲭鱼中多次检出副溶血性弧菌等。
㈢检出进境疫情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呈上升趋势。我局从进口货物、木质包装、交通工具、集装箱和旅客携带物中截获各类有害生物549种,8575种次,同比分别增长0.2%和10.8%,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35种455种次;有毒有害物质100批次,同比增加37%。发现病例人数1,017人次,截获鼠、蚊、蝇类等各类医学媒介1.3万只。比较典型的案例有:在全国口岸中查获首个进境集装箱携带疑似鼠疫染疫鼠案例、首次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南部松齿小蠹,在宁波口岸首次截获非洲乳白蚁、大谷蠹、北美家天牛、斑皮蠹属、赫列尼库斯伞滑刃线虫;在来自美国的大豆中检出种衣剂大豆等。
二、进口商品质量监管举措
根据国家“坚持进口和出口并重,逐步改善贸易不平衡状况”的重要战略,为进一步加强进口监管服务,维护贸易相关方利益,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局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有:
㈠强化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面对当前食品贸易自由化、食品供应全球化和食品生产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的严峻形势,我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一是严格检验检疫监管,提高进口食品的安全水平。在对进口食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实施批批检验检疫,严防不合格食品入境的同时,针对宁波地区进口货物实际,制定相关残留监控计划,继续做好2011年度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工作,对进口水果、粮食、水产品等相关食品农产品进行安全卫生项目全方位的监控。2010年以来,已对所有进口食用油脂共计15个批次进行农残项目布控,均未发现农残项目超标情况,对宁波口岸16批次的进口大米实施镉含量监控,均小于国家标准对大米镉含量的限量规定,未发现镉含量超标。二是加强进口食品后续监管和追溯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积极组织力量,加大对宁波市场销售进口奶粉的监督抽查和抽样检测力度,去年我局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奶粉进口预警通报,及时组织力量对宁波市场销售的进口奶粉进行监督抽查和抽样检测,共抽取样品30份,经检测全部样品均符合我国相关要求。加强对流通领域进口化妆品的专项后续监管,对发现无“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无“CIQ”标志和中文标签不规范的进口化妆品,及时采取封存、下柜等处理措施,有力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大追溯管理力度,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推进进口产品收货人备案管理,进一步掌握货物流向,强化后续监管,规范进口企业对进口食品农产品验收、销售、召回的管理。前不久我局对我市银泰百货、欧尚超市等大型商场和进口食品专卖店等场所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对个别单位存在索证制度不健全、标签不符合行政规章要求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整改。三是严密防控,有效构筑外来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防控网。在加强进口产品检验的同时,强化疫情意识,狠抓疫情检出,布置落实并监督做好2011年宁波地区检疫性实蝇、外来杂草、舞毒蛾、红火蚁、外来林木害虫、入境粮谷仓储害虫等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工作,严防国外疫情的传入,切实维护口岸及国内动植物生态安全。四是提升服务,着力优化农产品进口口岸环境。通过技术指导和政策扶持,在宁波口岸成为国家指定开放的水果、种苗重要入境口岸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口岸开放,培育特色农产品进口市场,切实保障国内消费者对境外优质农产品日益增长和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去年宁波口岸新鲜水果进口量超3200吨,进口水果特色市场已基本形成。
㈡强化进口工业商品检验检疫监管。针对宁波口岸进口工业商品数量大、品种多、来源广等特点,坚持把关和服务并举,既促进和扩大进口,又确保质量安全。一是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和布控,提高检验监管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减少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提高进口商品检验监管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进口化矿、机电和轻工等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发布警示通报和风险布控,加强对布控商品检验、检测和监管,去年以来共发布警示通报18次,及时提醒贸易相关方和广大消费者。二是强化强制性认证(3C)监管服务。对家用电器、机动车辆、玩具等22大类159种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并建立长三角区域内3C入境验证协作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三是优化检验检疫流程,服务进口工业品快速通检验放。在严密监管的同时,为有效加快进口货物口岸检验检疫验放速度,借助“进口全申报系统”,实现入境货物、集装箱、木质包装的“一次申报、一次计收费和一次放行”。针对集装箱运输进口商品数量快速增长的形势,广泛推行“集装箱卫生处理前置、分类堆放和集中查验”等检验检疫新模式,使进口货物在集装箱物流过程中实现检验检疫。通过采取这些措施,集装箱口岸物流时间平均缩短5天以上,单个集装箱节约移箱、仓储、转栈等各项物流成本140元以上。四是推行“一行一策,一厂一策”,积极服务进口大宗商品、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针对潮夕港作业特点,进口原油、铁矿、煤炭等大宗商品24小时靠码头卸货作业等实际情况,实施365天24小时全天候检验检疫工作制度。实施“早收集、早沟通、早宣贯、早参与、早安排”等进口设备检验检疫监管“五早”措施,主动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要产业。在炼化乙烯工程、台塑企业、奇美电子、浙江LNG等重大工程现场直接设立大项目现场工作组,及时解决现场问题。对符合检验监管要求的金田铜业、中华纸业等大型企业,实施进口集装箱货物直通式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加快通关速度,节约物流成本。
㈢强化口岸检疫监管。一是加强对入境交通工具、集装箱的检疫监管,通过强化船公司、箱公司的管理,做好来源国的源头卫生管理。同时,根据宁波口岸截获携带疫情或有毒有害物质的特点,通过风险评估实施分类管理,在确保口岸卫生安全的基础上又最大限度做到快速入境通检。二是加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不断提升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并强化与卫生、公安、劳动、教育、外经贸、旅游等单位的口岸传染病联防联控合作。今年2月11日,我局在某入境外轮上一次性检出6名甲型H1N1流感病例,有效地避免了甲流疫情通过宁波口岸传播。
㈣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技术把关服务水平。技术执法是检验检疫监管的主要特点。我局始终坚持“科技兴检”战略,不断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我局技术中心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和国家认监委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下设“十大专业检测中心”,共有38个实验室,其中有盆景、石化、电气、水产品、轻工、纺织、汽配、铁矿、能效等9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并在奶粉、牛奶、尿样中双酚A等检测方法上居国内外领先水平,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进口商品涉及千企万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外贸更加注重进出口并重战略的实施,宁波口岸进口商品的量必将愈益增长,确保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日益重大。作为口岸监管部门,我们将忠诚履责,严格把关,热情服务,确保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贸易相关方和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为保障和促进宁波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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