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1年“三八”节系列庆祝活动及近年来妇女发展状况新闻发布
市妇联副主席、新闻发言人 李晓东
一、2011年三八系列活动安排
今年是“十二五”发展开局之年,是我市推进“六个加快”、转方式促转型创优势的关键之年,也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全市妇联系统将按照市委“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和“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主题,通过策划一批精品活动,推出一批服务项目,宣传一批妇女典型,上下联动营造展妇女风采、论妇女进步、谋妇女发展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励、动员广大妇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推进“六个加快”进程中建功立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庆三八•展风采”系列宣传活动。市妇联将召开春满甬城——宁波市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颁奖大会、举办展示妇女精神追求和崭新形象的“春之韵”女书法家、女摄影家作品展等活动,通过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选树一批体现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妇女先进典型,宣传新时期妇女的发展进步和妇女工作的显著成效,掀起宣传和推动落实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新高潮。
(二)“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系列帮扶活动。全市妇联组织把开展纪念活动与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结合起来。继续引领各界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争做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人才,创业就业,创先争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主要开展“春风送岗位”女性专场就业洽谈会、“春雨洒心田”女性创业项目推介会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启动仪式、“春之韵律,美的相聚”女职工才艺大赛、“实施服务援助计划放飞创业就业梦想”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座谈会、“春天的脚步”巾帼科技行动进农家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康乃馨春天绽放”公益活动,通过评选康乃馨救助金形象代言人、发动市民捐款、组织名品名画名作义卖,钢琴博士义演等活动为“康乃馨救助金”筹款,帮助特困患妇科肿瘤疾病的母亲。
(三)“搭平台、促交流”系列联谊活动。举办“春天花会开”甬城大型相亲联谊活动,给广大未婚青年提供一个文明健康的交友平台。组织各界妇女联谊活动,通过举办“春天之约”中外妇女健身联谊、两岸姐妹一家亲联欢会、“我和春天有个约会”优秀女性Party,以及各类体育比赛、手工展示、才艺大赛等多种形式,广泛联系中外、各界妇女共庆节日。
(四)“春光伴你行”系列维权活动。3月1日-3月8日期间,全市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开展“春光伴你行”三八维权周活动。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维权宣传服务活动。市妇联将联合市女律师协会举办广场法律服务活动,深入基层社区,面对面为基层妇女群众送法律知识、送维权服务。通过电台“阳光热线”和“法制时空”栏目,围绕婚姻家庭权益,与市民交流、讨论妇女维权问题。发挥妇联四级维权网络作用,依托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联信访窗口、妇女法律援助站等载体,及时反映妇女诉求、提供法律帮助,化解社会矛盾。
(五)围绕“和谐”主题开展系列家庭文化活动。启动“春天的对话”家庭教育观念大讨论,就当前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网络媒体开展交流讨论。通过举办“让爱住我家”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母亲素养知识百问竞赛、“母亲草根讲堂”进高校等活动,开展以家庭教育、家庭文化、家庭绿化、家庭读书、家庭健身、家庭环保、家庭奉献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提升家庭成员素质。组织丰富多彩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通过举办婆媳和乐节、文明家庭“和谐之声”文艺汇演、“和谐邻里一家亲”红歌会、“让家庭更和谐”大型公益讲座等健康有益的活动,倡导和谐文明的家庭邻里关系,引领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近年来我市妇女发展状况
“十一五”时期,我市上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六大联动,六大提升”,不断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城市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居民家庭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取得了新的发展,为妇女的生存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市“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提出的多项指标提前实现,妇女从事经济活动的能力不断加强,参与决策管理的范围稳步扩大,妇女受教育水平逐步提高,健康状况日益改善,法律保护明显加强。在健康、教育、法律保护三个领域妇女的发展水平尤为突出,各种社会保险覆盖率、女性就业率、婴幼儿孕产妇死亡率、卫生保健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设置率等多项指标排在全省前列。
(一)妇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我市积极探索促进女性就业的新举措,通过组建女性创业就业导师团、出台小额贴息贷款政策为女性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开展女性创业案例评选、定期举办女性专场就业洽谈会等形式推动妇女就业创业。目前,全市就业总人口中女性比例已达到四成。妇女就业环境日趋改善,在现代服务业和新兴行业就业比重不断上升,妇女创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广大妇女不断迸发出创业创新的激情与活力,一大批女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双学双比”女能手、“巾帼建功”标兵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妇女在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得到更加有效的社会保障。我市已将参加居民医保的女性的生育费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全市各县(市)区普遍实行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2010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1.5万,比2005年43.84万增加了157.66万人。从2010年1月起,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发放60元或80元不等的基础养老金,努力构建合理、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截止2010年9月,市级社会保障统筹区域内(不包括单设社会保障体系的5个县市),共有104万名女职工、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占参保总数的45.8%。全市150个乡镇(街道)和569个社区中都建立了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层面进一步拓宽。我市坚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培养女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加强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注重女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建立健全了各级“女性人才库”。几年来,女干部的队伍不断扩大,女领导干部的数量有所增加,女性后备干部的比例结构更加合理,基层妇女参与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的比例逐步提高,政府部门女领导配备从科教文卫部门逐步向经济、行政执法等综合部门延伸。目前,市级52个党政部门配备了32名女领导干部,县(市)区85个党委部门配备62名女领导干部,266个政府部门配备了156名女领导干部,843名市管后备干部中女性213名,占总数的25.3%。重视女党员的发展工作,全市女党员数达118328名,占党员总数的26.6%。目前我市的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均比上届有所增加。省十二次党代会宁波代表中女代表占28.2%,省十一届人大宁波代表中女代表占30.2%,十届省政协宁波委员中女委员占30.8%。市十一次党代会中女代表占20.8%;市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24.2%;十三届政协委员中女委员占28.1%。女性参政程度、管理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日益提高。
(三)妇女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十一五”期间,我市的教育事业又迈上了新台阶,为妇女接受教育打下扎实基础,妇女文化程度得到提升。教育经费投入大幅度地增长,2010年达89.3亿,比2005年53亿增长68.5%。基础教育体系完善,已基本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教育,我市幼儿入园率、义务教育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在全省均保持领先水平,全市11个县(市)区均被列为省教育强县。成人教育范围不断扩大,妇女接受教育机会增加,2010年全市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15所,在校生19万人,其中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5万人。2007年起,市妇联与教育局联合启动“母亲素养工程”,在实施女性素质教育的系统性、全面性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至今,全市以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重点,以实施身心健康素养为要点,举办专题讲座13630场,参训母亲87.83万人次,其中完成24学时系统培训的母亲32.83万人次。
(四)妇女卫生保健质量全面提升。我市不断加大医疗卫生的财政投入,2010年投入了36.6亿。截至2010年底,全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4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181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农村达95%。扩建了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住院大楼,缓解我市妇女“看病难、住院难”的现状。提升全市妇女医疗服务的救治水平,建立了妇幼保健电子监测系统,使孕产妇保健与妇女病查治等各项工作做到首诊建册、网络追踪、实时监测,妇幼保健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全市医疗机构实行孕产妇产前HIV免费检测;重点进行了“妊娠合并心脏病”专病管理,建立了产后出血病例报告制度,开通重症孕产妇应急抢救绿色通道,有效减少了婴幼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的发生。到2010年底,全市婴儿死亡率由2005年的6.24‰降至3.79‰,孕产妇死亡率为5.02/10万,均保持在历史较低水平。为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增强自我保健意识,2007年起,市妇联与卫生、财政部门联合在全市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各级政府共投入4172.68万元,到2010年底为90.70万人(次)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妇科常规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和宫颈癌筛查。市妇联还设立“康乃馨贫困母亲健康帮扶专项资金”,已对全市46位患妇科恶性肿瘤的贫困妇女发放补助62.54万元。在2007年规划中期评估时,我市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9.47岁,比全省女性平均预期寿命78.1岁高出1.37个百分点,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五)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化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以四级妇联维权网络为主体,妇女法律援助站、家庭暴力庇护所、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中心、妇女儿童伤情鉴定中心为辅助,妇联人民陪审员、心理咨询师两支队伍为补充的维权工作格局。出台了《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成效明显。目前,在全市建立了9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创建了29个市级“流动妇女平安之家”、1家市级妇女法律援助站,各县(市)区也均设立了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援助站。全市共聘任了139名女性人民陪审员,其中妇联系统有76名,每年参与妇女案件的陪审,为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2006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11041件,我市已逐步构建起多角度、全方位的社会化维权格局,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六)妇女生存环境日趋优化。几年里,全市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3.97%,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三级网络进一步巩固;加大引用水源的保护力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100%,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9.93%,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79%;居民居住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绝大部分居民家庭拥有单独的浴室、厕所等卫生设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3.03%。空气质量优良,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加强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设,丰富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全市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基本拥有1条以上健身路径。几年来,我市妇女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及困难,主要表现在:妇女就业率和就业层次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贫困妇女生存状况改善较慢,政府工作部门女干部的选拔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需要在“十二五”期间,深入研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妇女事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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