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宁波生态市建设工作新闻发布
稿源:   2010-12-07 16:35:42报料热线:81850000

  市生态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 徐畅成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宁波生态市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基本实现,环境污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有了长足进展,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日益健全。

  目前,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局部有所改善;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55分贝以内,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内;市区空气优良率仍保持在90%左右,但也存在机动车废气污染加重、城市拆迁和建设扬尘突出、酸雨率居高不下、灰霾天气增多等问题,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

  2009年,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9.2%,比2005年提高36.4个百分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比2005年提高4.08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47.2%,比2005年提高13.2个百分点;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2%,比2005年提高0.4个百分点;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83%,比2005年提高4.08个百分点。2009年全市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水耗分别比2005年上升3.6%、下降12.8%、下降16.2%,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14.91%和38.69%。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于2007年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生态省建设工作已连续五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

  一、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日益健全

  2005年,《宁波生态市建设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政府颁布实施。为了进一步推进宁波生态市建设,市委、市政府于2006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之后,我市还相继出台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意见》、《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全市各地各部门都把生态市建设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及其部门的生态建设组织体系和严格考核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支持,部门合力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余姚、镇海、宁海、奉化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县(市)区,奉化市还同时成功创建首批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至今,全市已累计创建省级生态市(县、区)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3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69个、市级生态村620个。同时,绿色系列创建和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在全市广泛开展。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基本实现

  “十一五”以来,全市用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投资约110亿元,新建或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5座,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06万吨/日,新增管网约1200公里,全市新增COD有效削减能力约3.6万吨。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24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4万吨/日,其中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30万吨/日,所有县(市)建成与城市规模相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并保持稳定达标运行。

  北仑电厂、宁海国华电厂等四大火电企业和一批热电联产企业建成烟气脱硫设施,总投资达到33亿元,并保持稳定运行,综合脱硫率在90%以上,年去除二氧化硫约30万吨。

  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削减量分别达到“十一五”总体减排目标的99%和81.6%,减排完成进度和时间进度同步。

  三、环境污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以来,我市环境污染整治进展顺利。

  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连续5年开展了“绿剑”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五年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处罚环境违法企业6588家(次),罚款金额2.45亿元;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5万多件,查处率保持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几年来未发生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越权审批,以及违规简化环评程序和内容的违法行为,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重点区域污染整治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完成临港工业废气区域、铜熔炼区域、废塑料加工区、酸洗加工区等区域整治工作,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促进产业升级和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其中,镇海片、北仑片临港工业废气整治先后投入治理资金约34亿元,完成整治工程89个项;鄞州、宁海等地集中治理铸造行业,采取转产关闭、整改提高等措施,促进行业优化升级。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顺利推进。目前,全市已完成生猪存栏100头(牛1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任务;全市村收、镇运、县处理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三级收集处理体系已建成运行,覆盖了全市97%以上的行政村,我市还在偏远海岛和山区建成300多座生活垃圾太阳能生物处理设施;全市共在500多个村庄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开展。目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已达174家。全市通过绿色(有机)食品论证253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58万亩,无公害林产品基地70.9万亩。

  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共建成90个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12个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面完成了建制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创建工作。

  生态保护和修复有序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清水河道建设2000多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7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率达93%;完成国省道绿色通道建设1070公里,完成国省道边坡复绿3.73万平方米;“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79%,生态葬法覆盖率达到98%;全市公益林建设面积达到292万亩。已建成总面积43.5平方公里的慈溪庵东杭州湾湿地。到2010年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223.75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污染防治领域不断延伸。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进展顺利,年底前将基本建成市六区的4家检测站,同步建成投运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网络。

  四、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高

  近年来,全市已累计投入数亿元资金,建成了市(县)区两级9个环境监控中心,在线监控企业达288家,对市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市环境监测中心建成了29个大气、地表水、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相继组建了二噁英和POPs、生物生态环境监测、遥感翻译、辐射监测等实验室,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

  我市还先后投入近20亿元,建设了一批固体废物的处置设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体系。我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在全国领先,能满足全大市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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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赖小惠纠错:171964650@qq.com

“十一五”宁波生态市建设工作新闻发布

稿源: 2010-12-07 16:35:42

  市生态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 徐畅成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宁波生态市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基本实现,环境污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有了长足进展,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日益健全。

  目前,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局部有所改善;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55分贝以内,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内;市区空气优良率仍保持在90%左右,但也存在机动车废气污染加重、城市拆迁和建设扬尘突出、酸雨率居高不下、灰霾天气增多等问题,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

  2009年,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9.2%,比2005年提高36.4个百分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比2005年提高4.08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47.2%,比2005年提高13.2个百分点;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2%,比2005年提高0.4个百分点;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83%,比2005年提高4.08个百分点。2009年全市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水耗分别比2005年上升3.6%、下降12.8%、下降16.2%,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14.91%和38.69%。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于2007年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生态省建设工作已连续五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

  一、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日益健全

  2005年,《宁波生态市建设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政府颁布实施。为了进一步推进宁波生态市建设,市委、市政府于2006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之后,我市还相继出台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意见》、《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全市各地各部门都把生态市建设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及其部门的生态建设组织体系和严格考核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支持,部门合力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余姚、镇海、宁海、奉化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县(市)区,奉化市还同时成功创建首批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至今,全市已累计创建省级生态市(县、区)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3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69个、市级生态村620个。同时,绿色系列创建和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在全市广泛开展。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基本实现

  “十一五”以来,全市用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投资约110亿元,新建或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5座,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06万吨/日,新增管网约1200公里,全市新增COD有效削减能力约3.6万吨。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24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4万吨/日,其中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30万吨/日,所有县(市)建成与城市规模相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并保持稳定达标运行。

  北仑电厂、宁海国华电厂等四大火电企业和一批热电联产企业建成烟气脱硫设施,总投资达到33亿元,并保持稳定运行,综合脱硫率在90%以上,年去除二氧化硫约30万吨。

  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削减量分别达到“十一五”总体减排目标的99%和81.6%,减排完成进度和时间进度同步。

  三、环境污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以来,我市环境污染整治进展顺利。

  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连续5年开展了“绿剑”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五年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处罚环境违法企业6588家(次),罚款金额2.45亿元;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5万多件,查处率保持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几年来未发生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越权审批,以及违规简化环评程序和内容的违法行为,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重点区域污染整治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完成临港工业废气区域、铜熔炼区域、废塑料加工区、酸洗加工区等区域整治工作,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促进产业升级和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其中,镇海片、北仑片临港工业废气整治先后投入治理资金约34亿元,完成整治工程89个项;鄞州、宁海等地集中治理铸造行业,采取转产关闭、整改提高等措施,促进行业优化升级。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顺利推进。目前,全市已完成生猪存栏100头(牛1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任务;全市村收、镇运、县处理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三级收集处理体系已建成运行,覆盖了全市97%以上的行政村,我市还在偏远海岛和山区建成300多座生活垃圾太阳能生物处理设施;全市共在500多个村庄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开展。目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已达174家。全市通过绿色(有机)食品论证253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58万亩,无公害林产品基地70.9万亩。

  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共建成90个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12个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面完成了建制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创建工作。

  生态保护和修复有序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清水河道建设2000多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7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率达93%;完成国省道绿色通道建设1070公里,完成国省道边坡复绿3.73万平方米;“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79%,生态葬法覆盖率达到98%;全市公益林建设面积达到292万亩。已建成总面积43.5平方公里的慈溪庵东杭州湾湿地。到2010年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223.75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污染防治领域不断延伸。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进展顺利,年底前将基本建成市六区的4家检测站,同步建成投运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网络。

  四、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高

  近年来,全市已累计投入数亿元资金,建成了市(县)区两级9个环境监控中心,在线监控企业达288家,对市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市环境监测中心建成了29个大气、地表水、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相继组建了二噁英和POPs、生物生态环境监测、遥感翻译、辐射监测等实验室,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

  我市还先后投入近20亿元,建设了一批固体废物的处置设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体系。我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在全国领先,能满足全大市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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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