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宁波公安工作情况介绍
“十一五”期间(2006年至2010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民生是第一需求,组织和带领全市公安民警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全市刑事发案总量逐年下降,人均破案数和打击数始终名列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前茅,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在公安部对全国50个大中城市社会治安状况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市满意率进入前5位;在去年省统计局组织的测评中,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为95.76%,比2008年上升了0.51个百分点;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机关民主评议活动中,我局名次逐年前移。市局被市政府通令嘉奖一次,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二次、集体嘉奖一次,09年度获得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考评第一名。现将“十一五”期间宁波公安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理论指导实践有了新进步。始终把理论武装作为提升公安机关履职能力的基础保证,先后开展了十六大和十七大主题学习教育、先进性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推动实践能力逐步增强,提出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切合公安工作实际、满足公安实战需求的新思路、新举措。特别是去年以来,在总结梳理宁波公安发展经验、准确把握警务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敏锐治安、主动治安、实力治安”理念,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敏锐洞察、善于发现、有效处置,积极履职、主动应对、确保平安,有力保障、增强内功、固本强基,在指导公安工作实践中发挥了积极功效。
(二)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主动预防和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同时,深入持久地开展了“命案必破”、“打黑除恶”、打击整治“两抢一盗”、社会治安重点整治行动等系列性严打整治斗争,积极构建“破小案”工作机制,打击效能逐年提升。
(三)基层基础建设有了新突破。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奠基工程,深入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三基”工程建设,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以来困扰和制约我市公安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警力保障、基础设施、装备建设、领导体制等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去年以来,扎实开展了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创新了巡逻防控、卡点建设、行业场所管控、社区民警专职化等警务机制,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长效工作机制。
(四)服务发展水平实现新提升。始终把服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治安、户政、交管、消防、出入境等治安行政管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连续四年下降,道路交通管理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一等管理水平城市。特别是面对2008年下半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冲击,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促调”战略,全力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措施,及时推出了帮助企业克难解困二十条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宁波机场设立了台胞口岸签注点,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五)重大安保工作积累新经验。始终把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重大警卫任务、应对突发事件处置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各类预案和工作机制,先后圆满完成了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中央首长来甬等安全保卫任务,有效应对了非典疫情、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甲型H1N1流感等对社会稳定的影响,顺利完成了抗震救灾、援疆维稳等重大任务。特别是2008年以来,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干劲、前所未有的措施,打赢了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国庆60周年大庆、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全保卫战,全面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工作目标。
(六)公安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保证,牢牢抓住正规化建设这条主线,认真贯彻执行“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听警声、解警忧、凝警心、爱警营”“四警”活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职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显著增强,涌现出了鄞州高桥派出所以及何利彩、杨凌娜、金国民等一大批国家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队伍正规化建设考评获得全国第三名。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全市公安机关立足宁波公安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强化“敏锐治安、主动治安、实力治安”理念,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履责,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着力完善动态防控体系。积极探索符合宁波社会治安实际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情报信息主导下的“点上控得牢、线上巡得威、面上打得厉、块上守得稳”打防管控一体化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完善社区警务、治安巡卡和场所管控三项机制,全力挤压违法犯罪时空。在城乡社区警务机制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根据年刑事发案数、治安案件受理数、实有人口数和治安情况复杂程度,分类设置了170个一类警务室、500个二类警务室、137个三类警务室,并将1037名民警下派到社区,全部专职从事社区警务工作,明确专职社区民警“管人、控案、抓防范、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和谐警民关系”的职能定位,推动警务前移、警力下沉。在治安巡卡机制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巡逻防控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治安卡点建设的意见》,改革创新专业化巡卡防控工作,建成了一支由456名专业巡逻民警、1705名专业巡逻协警和406辆摩托车组成的巡卡相联、人机互动,信息导巡、全天候、摩托化的专职巡控队伍,建立了由5个市际交通治安卡点、12个环中心城区交通治安卡点以及44个覆盖高速出入口、市内水域、铁路(汽车)客运站、码头、空港的应急堵控卡点组成的卡点网络,把更多的警力摆到路面上,增强警务活动的直接性、威慑性,构筑起宁波城市治安“护城河”。在场所管控机制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行业场所治安管控工作的意见》和《行业场所法人履责及分级记分管控办法》,对行业场所实行契约式管理,明确法人职责义务,建立法人责任倒查制、法人违规告诫制、法人履责计分制等管控机制,把容易引发涉黑涉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收赃销赃和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行业场所全部纳入治安管控视线,切实转变了“管理就是审批”、“没有审批就无法管理”的传统观念。上述做法在去年安徽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得到了公安部长孟建柱的肯定。
(二)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从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的打击整治工作机制,正确处理破“大案”与破“小案”的关系、破案件与防案件的关系、破案与追逃追赃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情报主导打击、警种联动打击、快速反应打击、专项专案打击等工作机制,提高公安打击犯罪能力,尽最大努力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对人民群众的侵害。抓住“刑事情报、案件串并、便衣队建设”三大抓手,严厉打击、严密防控人民群众关注的“两抢一盗”犯罪。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实行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局领导包案制,制定出台奖惩督办、多警协作等常态性侦查破案工作机制,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开展专案攻坚。针对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和发廊等重点场所,经常性开展快节奏、小范围、定点式、针对性的清查检查专项行动,并实施治安乱点挂牌整治“一把手”负责制,提高整治效果。
(三)着力推进“三项”基础建设。在公安信息化建设方面,聚焦实战、突出应用,做实做好“强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应用”的“三度”文章,在全国地市公安局率先开展了公安信息化水平评估,在县级公安机关全面建立了信息化专门机构,编制了《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发展三年规划》、《信息应用工作手册》、《信息应用技战法汇编》,出台了信息化项目管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经费保障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整合共享了市局建库的32项数据系统和20个政府部门的2000余万条数据信息。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制定出台并全面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化管理办法》,以争创执法质量全优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行以案件主办警官资格认证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资格等级化管理工作,同时全力开展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工作,以“硬件”改造倒逼“软件”提升,从执法理念、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机制、执法责任、执法监督等层面,实现全时空、全警种、全要素推进,着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正的社会信任度、执法方式的社会容忍度和执法态度的社会认同度,得到了公安部、省厅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公安机关得以推广。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方面,进一步总结梳理警民恳谈、大走访等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警民恳谈•问计于民”、“警营开放”等活动,主动建立起与“两代表一委员”、警风监督员、社区群众定期沟通联系制度,依托社区警务平台建立和谐警民关系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基层民警在与群众天天沟通、日日见面中充分履责,努力形成长久和谐的警民关系。
(四)着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进治安、出入境、交通、消防等行政管理工作,切实优化服务管理,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强化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实有人口管理,建立“政府牵头、公安主导、部门协同”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体系建设,加大对“酒超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五条常态严管措施;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全力推进中心城区排堵保畅,科学调整市区交通组织方案,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积极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进文明交通创建。大力整改火险隐患,重点加强对企事业法人、旧结构房屋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监督,严防恶性火灾事故。建立外国人管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逐步形成市局、县级公安局和派出所三级互动的外国人管理工作模式。扩大虚拟警察巡查范围,延伸网上巡控触角,切实加强互联网安全管控。
(五)着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完善六区分局领导体制,规范县(市)公安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畅通了干部任用渠道。树立正确的干部选任导向,全面实施干部竞争上岗机制,真正“让吃苦的人吃香、让实干的人实惠、让有为的人有位”。实行市县联动、条块捆绑、讲究绩效、奖优罚劣的考核机制,有效激发了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建立健全大教育大培训格局,以加强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应用能力、执法办案能力为重点,探索建立“新警成长培养机制”和全警轮授机制,突出加强“三懂四会”(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艺,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培训,提高一线民警的综合能力。全面掀起向李益波、何利彩、杨凌娜、金国民同志等先进典型学习的热潮,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内外监督体系,强化警务督察和内审工作,坚持违纪“零容忍”,堵住“小漏洞”,严防“大问题”,以规范内部管理、严格纪律作风为重点,以贯彻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契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修编《宁波市公安局制度职责规范》,筹建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开展“四警”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面对面、心贴心的新时期政治思想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听警声,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通过解警忧,体现组织的关爱;通过凝警心,营造和谐警营;通过爱警营,增强职业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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