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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发布“十一五”民生问题解决情况
稿源:   2010-12-01 15:28:25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宁波“十一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发展展望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十一五”主要成就及“十二五”发展展望

  “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下,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为目标,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指标和任务,不少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在省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度浙江省民生指数与民生评价报告》中,宁波市的就业与社会保障方面民生改善水平排在全省首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十一五”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成就

  1.就业局势持续保持总体稳定。积极发展经济,提供就业岗位,为广大本地居民和350多万外来劳动力提供了充分的就业机会。较早地制定完善第二、第三轮促进就业政策,形成广覆盖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和财政投入机制,帮助金融危机情况下企业职工稳定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强化实施“零距离”的公共就业服务,带动和帮助更多的人找到就业岗位,实现扩大就业。“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就业人员超过60万人,政府出资年均开发(保持)公益性岗位6000个,“十一五”末达到7957个。政府投入再就业资金超过30亿元,用于发放社保补贴及用工补助超过8亿元。全市城乡就业率平均达到96%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3.5%以下的较低水平。全市多数街道社区达到充分就业水平,三个区达到充分就业县市区标准,“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2.劳动力技能素质进一步提升。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网络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校企互动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格局基本形成。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培训工作梯次推进。以技校教育为主阵地,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建立,技工教育结构明显优化。职业技能鉴定规模不断扩大。制定实施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意见和奖励办法,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制初步搭建。“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组织各类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近90万人,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38家,实施高技能培训工程和企业优秀青工进修培训计划共培养高技能人才5.8万余人。同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牵线搭桥输入技术技能工人和适用劳动力16.17万人,初步缓解了我市部分企业“招工难”问题。

  3.覆盖城乡、人人享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保障制度从城镇职业人群为主转向城乡全体居民,形成了覆盖城乡,层次清晰,互相衔接的宁波模式社保体系。“十一五”期间,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险为重点,对原来游离于社会保险制度之外人群先后实施了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障互通衔接办法。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出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并将于2011年实施。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大大高于“十一五”预期目标,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6万人、277万人、232万人、198万人、184万人,其中企业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十五”末增加了一倍以上。被征地人员重点参保对象参保率达到86%以上,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超过了91万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均达到91%以上。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进一步加强,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实现统一征缴,社保基金支付能力逐年提高,其中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居全省前列。社会保障待遇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6次提高,人均月养老金水平达到1624元。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均实现了门诊和住院医疗“双统筹”,全市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达到81%以上,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达到59%,居全国、全省领先水平。

  4.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十一五”期间,出台了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险等制度、养老保障互通衔接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其中外来务工社会保险办法入选国家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三十个创新案例。结合地方实际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取得积极成效。以依法行政为目标,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实施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劳动保障依法行政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5.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积极开展创建和谐企业工作,加大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广大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依法用工、善待员工意识进一步提高。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的新途径、新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调解工作体系,较好地预防和处理了大量劳资纠纷案件。大调解促进了大和谐,劳动争议大调解成功经验在全省得以推广。五年来,我市劳动关系总体平稳,2010年全市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了“双下降”良好势头。至“十一五”末,全市签订劳动合同人数预期达到290万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5%。

  6.企业工资支付监管取得积极成效。实施最低工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指导价格制度,指导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工资制度,目前全市最低工资已达到1100元/月,处于全国同类城市领先之列。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重点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和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劳动者工资支付问题。“十一五”末,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协议预期达到2.1万份,职工125万人。加强企业欠薪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保障企业依法支付工资长效机制,拖欠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等三级政府建立应急欠薪周转金制度,各级财政累计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1亿元。建筑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已覆盖1078家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达8.2亿元,有效遏制了建筑领域工资拖欠行为。

  7.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基本搭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服务群众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项目不断增加,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全市所有街道(乡镇)、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并实现信息联网,多数行政村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顺利推进,“十一五”末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预期达到401个,152个乡镇街道(包括各类园区)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达到1.4万个。适应网络时代的公共服务模式初步搭建,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大规模推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初步实现了劳动保障“零距离”公共服务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了组织基础和技术支撑。

  二、“十二五”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发展展望

  “十二五”时期,我市处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的关键时期,虽有很多有利条件,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按照中央和市“十二五”规划对改善民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初步考虑“十二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可概括为“一条主线,两个目标,三大突破,四项重点”:

  1.“一条主线”,即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主线。

  2.“两个目标”,即建设“长三角就业比较充分和社会保障比较健全的先进之区、劳动关系协调稳定的和谐之区”,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

  3.“三大突破”,即务求“在完善各项政策、健全民生服务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方面取得新突破”;

  4.“四项重点”,即“确保就业局势和劳动关系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保体系,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推动收入分配格局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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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赖小惠纠错:171964650@qq.com

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发布“十一五”民生问题解决情况

稿源: 2010-12-01 15:28:25

  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十一五”主要成就及“十二五”发展展望

  “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下,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为目标,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指标和任务,不少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在省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度浙江省民生指数与民生评价报告》中,宁波市的就业与社会保障方面民生改善水平排在全省首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十一五”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成就

  1.就业局势持续保持总体稳定。积极发展经济,提供就业岗位,为广大本地居民和350多万外来劳动力提供了充分的就业机会。较早地制定完善第二、第三轮促进就业政策,形成广覆盖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和财政投入机制,帮助金融危机情况下企业职工稳定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强化实施“零距离”的公共就业服务,带动和帮助更多的人找到就业岗位,实现扩大就业。“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就业人员超过60万人,政府出资年均开发(保持)公益性岗位6000个,“十一五”末达到7957个。政府投入再就业资金超过30亿元,用于发放社保补贴及用工补助超过8亿元。全市城乡就业率平均达到96%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3.5%以下的较低水平。全市多数街道社区达到充分就业水平,三个区达到充分就业县市区标准,“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2.劳动力技能素质进一步提升。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网络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校企互动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格局基本形成。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培训工作梯次推进。以技校教育为主阵地,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建立,技工教育结构明显优化。职业技能鉴定规模不断扩大。制定实施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意见和奖励办法,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制初步搭建。“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组织各类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近90万人,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38家,实施高技能培训工程和企业优秀青工进修培训计划共培养高技能人才5.8万余人。同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牵线搭桥输入技术技能工人和适用劳动力16.17万人,初步缓解了我市部分企业“招工难”问题。

  3.覆盖城乡、人人享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保障制度从城镇职业人群为主转向城乡全体居民,形成了覆盖城乡,层次清晰,互相衔接的宁波模式社保体系。“十一五”期间,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险为重点,对原来游离于社会保险制度之外人群先后实施了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障互通衔接办法。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出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并将于2011年实施。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大大高于“十一五”预期目标,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6万人、277万人、232万人、198万人、184万人,其中企业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十五”末增加了一倍以上。被征地人员重点参保对象参保率达到86%以上,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超过了91万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均达到91%以上。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进一步加强,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实现统一征缴,社保基金支付能力逐年提高,其中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居全省前列。社会保障待遇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6次提高,人均月养老金水平达到1624元。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均实现了门诊和住院医疗“双统筹”,全市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达到81%以上,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达到59%,居全国、全省领先水平。

  4.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十一五”期间,出台了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险等制度、养老保障互通衔接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其中外来务工社会保险办法入选国家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三十个创新案例。结合地方实际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取得积极成效。以依法行政为目标,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实施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劳动保障依法行政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5.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积极开展创建和谐企业工作,加大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广大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依法用工、善待员工意识进一步提高。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的新途径、新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调解工作体系,较好地预防和处理了大量劳资纠纷案件。大调解促进了大和谐,劳动争议大调解成功经验在全省得以推广。五年来,我市劳动关系总体平稳,2010年全市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了“双下降”良好势头。至“十一五”末,全市签订劳动合同人数预期达到290万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5%。

  6.企业工资支付监管取得积极成效。实施最低工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指导价格制度,指导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工资制度,目前全市最低工资已达到1100元/月,处于全国同类城市领先之列。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重点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和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劳动者工资支付问题。“十一五”末,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协议预期达到2.1万份,职工125万人。加强企业欠薪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保障企业依法支付工资长效机制,拖欠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等三级政府建立应急欠薪周转金制度,各级财政累计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1亿元。建筑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已覆盖1078家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达8.2亿元,有效遏制了建筑领域工资拖欠行为。

  7.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基本搭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服务群众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项目不断增加,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全市所有街道(乡镇)、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并实现信息联网,多数行政村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顺利推进,“十一五”末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预期达到401个,152个乡镇街道(包括各类园区)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达到1.4万个。适应网络时代的公共服务模式初步搭建,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大规模推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初步实现了劳动保障“零距离”公共服务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了组织基础和技术支撑。

  二、“十二五”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发展展望

  “十二五”时期,我市处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的关键时期,虽有很多有利条件,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按照中央和市“十二五”规划对改善民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初步考虑“十二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可概括为“一条主线,两个目标,三大突破,四项重点”:

  1.“一条主线”,即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主线。

  2.“两个目标”,即建设“长三角就业比较充分和社会保障比较健全的先进之区、劳动关系协调稳定的和谐之区”,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

  3.“三大突破”,即务求“在完善各项政策、健全民生服务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方面取得新突破”;

  4.“四项重点”,即“确保就业局势和劳动关系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保体系,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推动收入分配格局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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