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前天从市建委获悉:作为全国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5亿元支持海曙区蒲家经济适用房一期和陈婆渡保障性住房两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呈现出缴存持续扩面、贷款业务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中的一部分,体现了保障性和互助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方式。”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启动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以来,我市在作了充分前期准备前提下,积极申报,最终获批为首批试点城市。
为确保项目贷款的安全,我市所选试点的两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政府同步配套建设,包括道路、幼儿园和相关公共设施。其中海曙区蒲家经济适用房一期工程项目位于鄞州区高桥镇蒲家村,陈婆渡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位于鄞州区首南街道陈婆渡村。
据介绍,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1个百分点左右,项目贷款到期后本息全部收回。(宁波日报记者王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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