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市区部分地段、部分时段交通拥堵状况,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出通知,决定从2009年12月21日起临时实行市、区机关事业单位错时上下班。
根据两办通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机关事业单位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午下班时间为5时。与调整之前的作息时间相比,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推迟了半小时上下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时间不变。
通知强调,具有直接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和服务“窗口”单位,在不影响履行职责和方便群众办事的前提下,由主管部门确定作息时间。作息时间调整后,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和应急情况处置,保持上下级之间的工作衔接。
据了解,此次作息时间调整为阶段性措施,根据季节变化和实际效果再作调整。此前,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实行错时上下班方案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并举行了听证会,综合考虑各方意见之后,最终确定了目前公布的这个方案。
另悉,我市还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行弹性工作制,通过灵活选择员工工作的具体时间,来代替统一、固定的上下班时间,以缓解高峰时期的出行交通拥堵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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