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在宁波是一个发展历史较短的产业行业。1998年以来,随着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宁波房地产业实现飞速发展,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程度显著提高,城镇居民住房紧张状况得到有效缓解。截至2008年底,宁波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993亿元(1998—2008),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83年的12.62平方米提高到2008年的28.78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了98%以上。宁波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602家,其中,一、二级开发企业50家,房地产经纪、交易、中介服务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市场秩序稳定,住宅环境质量和功能质量明显改善,住宅品质大幅提升,各地相继建成了一批配套设施齐全、使用功能完善的住宅小区。
房地产业迅猛发展。解放前,尽管宁波被列为五口通商之一,但宁波市民住房条件十分低劣。1949年,宁波城区(海曙、江东、江北三个建成区)拥有房屋建筑面积仅为383.8万平方米,而且房屋质量很差,大多数住宅都是木结构房屋。到1977年,宁波市人均居住面积仅为5.6平方米。改革开放后,宁波市房地产业开始快速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79年到1988年。当时,住房仍处于公房管理阶段,住房建设以单位建房为主,并由原来的“见缝插针”式建设逐步进入成片集合式建设,但开发量不大,10年全市约建成住房356万平方米,年均建成35.6万平方米。宁波第一个成片建设的项目是1979年到1980年跨年度建成的6000平方米的住宅项目。第二阶段为1989年到1998年。此时,住房制度处于公房与私房管理并行,住房制度改革在探索中不断深化,住房走向商品房化和社会化,开发用地实现有偿出让,住房消费增强,房地产市场化逐渐形成,房地产开发快速增长。10年全市共建成住房1671万平方米,年均建成167万平方米。第三阶段为1999年到2009年。实物分房全面停止,住房制度走向市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土地市场、商品房市场、二手房市场走向成熟,房地产市场趋向繁荣,住房保障体系逐渐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持续快度增长。10年全市共建成住房4014万平方米,年均建成401万平方米,是1979年到1988年年均建成量的11.3倍。
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从2002年起,我市系统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并结合宁波实际,创新实施经济租赁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方式,不断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分层次,有梯度的对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形成了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经济租赁住房等保障方式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统一调整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这一标准在全国、全省都相对领先。
积极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到2008年底,我市廉租住房已覆盖到全市各县(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且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申请一户,保障一户。在此基础上,2009年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从原来的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提高到了45%以下。目前,全市累计已有10804户家庭享受过廉租住房保障。
扎实推进保障性房源建设。通过搭车建设、单独选址建设、回购等多种渠道筹集房源。2002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约200万平方米,向社会提供了2万多套住房(含安置用房),供应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8年通过回购落实了300套廉租住房保障房源,2009年进一步新开工建设(落实)廉租住房3.3万平方米。当前全市在建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及限价房等保障性房源共有94.6万平方米。
大力实施住房改造整治工程。根据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分布特点,大力开展了非成套房改造、低洼积水地段改造及老小区整治工程。1998年启动非成套房改造,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区别缓急”的原则,结合土地储备、市场化运作、市政建设、专项改造等形式积极推进改造。我市城区原有非成套房210万m2,截止目前,已累计改造168万m2,占计划改造总量的80%,总投资约47.5亿元,共有3.6万户居民搬进了新居。2006年启动成套房低洼积水地段改造,通过改造小区排水系统、增设排水泵站、搬迁底层易进水住户等方式,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共完成城区低洼积水地段改造24处,总建筑面积60.8万平方米,受益群众8300多户。2000年启动老小区整治,积极改善老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安排整治老小区271个,整治面积1593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5.5万户,投入经费10.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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