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宁波新闻发布  >  视频直播
宁波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8-08-06 14:15:07报料热线:81850000
宁波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
点击播放按钮观看视频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晓实习生孔孝元)8月5日上午,宁波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检验检疫局局长山巍、副局长李忠榜通报了关于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宁波检验检疫局的具体工作安排。

  山巍局长在通报中指出,2008年7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公告》,宣布自公告之日起,进出口企业可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直通放行申请,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据《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对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直通放行。这是我们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意在进一步提高进出口货物通检效率,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口岸、内地两道关口合二为一

  何为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呢?山巍局长介绍到, “直通放行”形象地说,就是把过去口岸、内地两道关口变为一道关口,真正实现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通检效率大大提高。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公布申请实施进出口直通放行货物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并按照低风险、可控制和动态调整原则,统一制定了《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和《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列入《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的出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共有2623种,涉及纺织原料及纺织品、机电产品、木及木制品、植物产品、加工食品等货物;列入《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的入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共有1894种,涉及活动物、动物产品、植物产品、钢铁和钢铁制品、车辆、食品、原木及板材等货物,换言之,这1894种货物以外的进口货物,均可实施进口直通放行。

  直通放行便捷高效,企业全面受惠

  全面实行便捷高效的直通放行制度,对缓解外贸企业经营困难,帮助企业应对难关,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后,宁波地区涉及检验检疫的所有5500多家生产企业和1700多家进口外贸企业将受惠,其从宁波口岸出口的商品和从宁波口岸进口、目的地在宁波的商品,符合条件的100%享受直通放行。按现有条件,宁波地区以外(包括浙江省的其他地区和周边省份)将有1000多家企业受惠于直通放行,从长远来看,宁波作为长三角南翼的重要口岸,直通放行的便利还将惠及浙江全省及周边地区的更多企业,以浙江为例,有2100多家企业的商品从宁波口岸出口,现这些企业的出口商品均有机会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直接办理口岸验放手续,既降低口岸通检成本,口岸通检效率更得以大幅提高,出境货物装运船期以及进境货物到货时间变得更加可控。同时,因实施直通放行制度,查验比例下降5%,仅从口岸省去的吊箱、仓储等占用费,一个集装箱大约可以节约500元人民币,据初步估算,一年可为相关进出口企业节省费用约2.75亿元人民币。并且,实施直通放行模式的每批货物通关时间可缩短1到2天。

  宁波检验检疫局:8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报备案

  山巍局长最后还通报了宁波检验检疫局的相关工作安排。首先分三个步骤,稳步推进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第一步,立足服务宁波外贸经济发展,实现宁波检区检验检疫全面直通放行;第二步,立足服务浙江经济大局,实现浙江、宁波检区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第三步,立足长三角经济发展,实现与周边省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同时切实抓好四项工作。首先是抓细化,落实每个环节。其次是抓基层,充实一线力量。今年新进的86名工作人员全部放到检验检疫一线。第三是抓手段,强化配套设施。积极推进GPS监控系统等电子监管信息化辅助手段建设,确保直通放行制度的有效实施。第四是抓宣贯,营造良好氛围。一要抓好对内宣贯,统一思想,履行好职责,同心协力做好直通放行制度下进出口货物的报检、检验、检疫、放行、监管等工作。二要抓好对外宣贯,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做好对进出口企业和有关单位的宣贯,让直通放行制度的要求公开、透明,让广大企业充分了解这项新政策,要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直通放行。

  目前,宁波检验检疫局已在门户网站公布公告内容,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提出申请,宁波检验检疫局承诺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编辑: 陈佳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8-08-06 14:15:07

宁波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
点击播放按钮观看视频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晓实习生孔孝元)8月5日上午,宁波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检验检疫局局长山巍、副局长李忠榜通报了关于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宁波检验检疫局的具体工作安排。

  山巍局长在通报中指出,2008年7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公告》,宣布自公告之日起,进出口企业可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直通放行申请,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据《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对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直通放行。这是我们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意在进一步提高进出口货物通检效率,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口岸、内地两道关口合二为一

  何为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呢?山巍局长介绍到, “直通放行”形象地说,就是把过去口岸、内地两道关口变为一道关口,真正实现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通检效率大大提高。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公布申请实施进出口直通放行货物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并按照低风险、可控制和动态调整原则,统一制定了《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和《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列入《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的出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共有2623种,涉及纺织原料及纺织品、机电产品、木及木制品、植物产品、加工食品等货物;列入《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的入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共有1894种,涉及活动物、动物产品、植物产品、钢铁和钢铁制品、车辆、食品、原木及板材等货物,换言之,这1894种货物以外的进口货物,均可实施进口直通放行。

  直通放行便捷高效,企业全面受惠

  全面实行便捷高效的直通放行制度,对缓解外贸企业经营困难,帮助企业应对难关,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后,宁波地区涉及检验检疫的所有5500多家生产企业和1700多家进口外贸企业将受惠,其从宁波口岸出口的商品和从宁波口岸进口、目的地在宁波的商品,符合条件的100%享受直通放行。按现有条件,宁波地区以外(包括浙江省的其他地区和周边省份)将有1000多家企业受惠于直通放行,从长远来看,宁波作为长三角南翼的重要口岸,直通放行的便利还将惠及浙江全省及周边地区的更多企业,以浙江为例,有2100多家企业的商品从宁波口岸出口,现这些企业的出口商品均有机会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直接办理口岸验放手续,既降低口岸通检成本,口岸通检效率更得以大幅提高,出境货物装运船期以及进境货物到货时间变得更加可控。同时,因实施直通放行制度,查验比例下降5%,仅从口岸省去的吊箱、仓储等占用费,一个集装箱大约可以节约500元人民币,据初步估算,一年可为相关进出口企业节省费用约2.75亿元人民币。并且,实施直通放行模式的每批货物通关时间可缩短1到2天。

  宁波检验检疫局:8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报备案

  山巍局长最后还通报了宁波检验检疫局的相关工作安排。首先分三个步骤,稳步推进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第一步,立足服务宁波外贸经济发展,实现宁波检区检验检疫全面直通放行;第二步,立足服务浙江经济大局,实现浙江、宁波检区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第三步,立足长三角经济发展,实现与周边省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同时切实抓好四项工作。首先是抓细化,落实每个环节。其次是抓基层,充实一线力量。今年新进的86名工作人员全部放到检验检疫一线。第三是抓手段,强化配套设施。积极推进GPS监控系统等电子监管信息化辅助手段建设,确保直通放行制度的有效实施。第四是抓宣贯,营造良好氛围。一要抓好对内宣贯,统一思想,履行好职责,同心协力做好直通放行制度下进出口货物的报检、检验、检疫、放行、监管等工作。二要抓好对外宣贯,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做好对进出口企业和有关单位的宣贯,让直通放行制度的要求公开、透明,让广大企业充分了解这项新政策,要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直通放行。

  目前,宁波检验检疫局已在门户网站公布公告内容,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提出申请,宁波检验检疫局承诺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