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起,我市审计机关对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三家单位接收的抗震救灾捐赠款物进行了专项跟踪审计。昨天下午,市审计局向社会公布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汇总数据和使用情况。
捐赠资金方面,截至2008年6月16日,全市两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抗震救灾资金53100.93万元,其中市民政局接收4295.81万元、市红十字会接收8350.78万元、市慈善总会接收3820.64万元;各县(市)区民政局接收12979.25万元、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接收3536.93万元、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接收20117.52万元。
捐赠资金支出情况为,全市抗震救灾资金已拨付18565.16万元,其中拨付四川灾区2799.16万元、甘肃灾区30万元、陕西灾区30万元、用于采购物资15526万元(用于采购帐篷1040万元,用于采购安置房材料14486万元)、上交浙江省红十字会50万元和中华慈善总会130万元。截至2008年6月16日,抗震救灾资金尚结存34535.77万元,结存资金今后将用于抗震救灾专项支出。
捐赠物资的情况为,截至6月16日,全市两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捐赠的已折价抗震救灾物资10153.50万元,已调拨四川灾区物资价值10089万元、甘肃灾区物资价值25万元,尚结存物资价值39.5万元。接收捐赠未折价帐篷1060顶,并即调拨灾区。
审计结果表明,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我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捐款捐物。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在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物资的调拨过程中,克服时间紧、人手少、工作量大等困难,每天核对捐款信息和数据,确保捐款全部入帐;捐款接收中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收款与开票分开,由银行现场清点接收现金;对捐赠款物严格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户管理;捐赠资金的接收信息和名单,定期在宁波审计网、宁波民政网和宁波慈善网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捐赠资金的拨付程序严格规范,专款专用。
总体来看,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接收、管理、使用、调拨抗震救灾款物情况良好,审计未发现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损失浪费和延压、克扣等违纪违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在接收捐赠款物初期,部分捐款信息登记不够规范、完整,核对不够及时。这些问题被指出后,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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