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宁波新闻发布  >  政务信息
[公益]鄞州60万农民看病待遇堪比城镇居民
稿源: 宁波日报   2008-04-21 16:25:00报料热线:81850000

  鄞州区近日调整2008年度农村医保基金筹集标准、住院报销比例、市级及市外医院报销折扣比例,提高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据鄞州区医保中心主任张佩莉介绍,此次调整后,鄞州近60万农民享受的医保待遇已接近城镇居民。

  鄞州2004年开始推行农村医疗保险,目前,全区已有97%的农民参加。从今年5月1日起,鄞州参加农村医保的人均筹资标准由上年的230元增加到297元,参保农民个人缴费50元,其余均由市、区级财政承担;住院报销比例比上年递增了5%;同时,市内外定点医院和非定点医院的折扣比例都有了15%至55%不等的提高;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也由上年的2.5万元提高到3万元。大病救助取消了公示程序和5万元起档标准,救助比例由上年的60%提高到70%,且不分医院级别和医疗费分档,支付限额为2万元。参保人员在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就医的有效医疗费,补偿比例由上年的15%提高到30%。

  经过此次调整,鄞州区农村医保的政策和待遇进一步向城镇职工医保靠近。2008年农村医保住院补偿水平的目标是5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5万元。指定病种范围与城镇医保的特殊病种范围相一致,由原来的3种增加到6种,将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专科治疗和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治疗的门诊医疗费按住院报销待遇支付。基金支付范围与城镇职工医保一致,用药范围、医疗服务项目由原来的“参照”改为“具体按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取消了植入性材料费用最高1万元的限额。

编辑: 赖小惠纠错:171964650@qq.com

[公益]鄞州60万农民看病待遇堪比城镇居民

稿源: 宁波日报 2008-04-21 16:25:00

  鄞州区近日调整2008年度农村医保基金筹集标准、住院报销比例、市级及市外医院报销折扣比例,提高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据鄞州区医保中心主任张佩莉介绍,此次调整后,鄞州近60万农民享受的医保待遇已接近城镇居民。

  鄞州2004年开始推行农村医疗保险,目前,全区已有97%的农民参加。从今年5月1日起,鄞州参加农村医保的人均筹资标准由上年的230元增加到297元,参保农民个人缴费50元,其余均由市、区级财政承担;住院报销比例比上年递增了5%;同时,市内外定点医院和非定点医院的折扣比例都有了15%至55%不等的提高;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也由上年的2.5万元提高到3万元。大病救助取消了公示程序和5万元起档标准,救助比例由上年的60%提高到70%,且不分医院级别和医疗费分档,支付限额为2万元。参保人员在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就医的有效医疗费,补偿比例由上年的15%提高到30%。

  经过此次调整,鄞州区农村医保的政策和待遇进一步向城镇职工医保靠近。2008年农村医保住院补偿水平的目标是5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5万元。指定病种范围与城镇医保的特殊病种范围相一致,由原来的3种增加到6种,将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专科治疗和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治疗的门诊医疗费按住院报销待遇支付。基金支付范围与城镇职工医保一致,用药范围、医疗服务项目由原来的“参照”改为“具体按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取消了植入性材料费用最高1万元的限额。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