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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多家公司有了融资新渠道
稿源:   2008-04-01 10:25:11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庞锦燕通讯员毛高蔚)宁波市6万多家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了融资新渠道。市工商局日前出台规范性文件《宁波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规则》,这意味着这些企业从今天开始,可以通过股权出质登记,从银行获得贷款。股权出质需求旺盛

  去年年底,海曙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提出申请,希望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周转资金。银行对该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后,同意了这笔数额达1000多万元的贷款。

  然而,这笔贷款在即将完成手续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来,2007年10月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以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的,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而宁波还没有相关办法。

  据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1日《物权法》实施以来,宁波已经有多家企业和银行向市工商局提出了股权出质登记申请,虽然由于当时没有相应操作规则和出于慎重原则,没有接受办理,但其中可以看出市场多方已经出现对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的潜在旺盛需求。静态股权成动态资金

  据市工商局统计,目前全市共有6万多家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注册资本2000多亿元。

  这些企业的股权在《规则》出台之前,以注册资本的形态存在,不得挪作他用,企业股权是静态资本。由庞大企业股权构成的宁波经济存量的巨大经济能量,得不到充分发挥。 《规则》出台以后,拥有股权的企业可以有效对接资本市场,极大程度上将企业静态股权转化为动态资金。

  记者在《规则》中看到,出质人和质权人携带股权质押合同、双方身份证明等,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将约定的股权登记进行质押融资。

  “《规则》的出台,将盘活全市非上市公司股权,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上海、武汉、重庆、苏州这4个城市已经推行了股权出质登记业务,宁波的《规则》出台时间在浙江省内属于领先,而且相对于先前出台类似规定的4个城市,涵盖的范围更广。上海、武汉、重庆、苏州4个城市股权出质的相关规定中,能设立和申请股权质押的公司范围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我市出台的《规则》将范围扩大到了发起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小贴士

  一、 《规则》适用于哪些公司?

  《规则》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不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有三类企业不属于《规则》的调整范围: (1)非公司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2)上市公司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

  二、股权出质登记的申请人如何确定?

  《规则》规定,股权出质登记的申请人为股权质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登记,应当由股权质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也可以由股权质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三、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有哪些限制条件?

  《规则》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办理出质登记:

  (一)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或者不得出质的股权出质的;

  (二)以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转让或者不得出质的股权出质的;

  (三)以未实际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出质的;

  (四)以已纳入司法程序,被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判决冻结的股权出质的;

  (五)将股权出质给本公司的;

  (六)以已办理出质登记的股权再次出质的。

  四、股权出质登记的费用和办理期限如何?

  由于国家还未就股权出质登记如何收费出台相关规定,目前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暂不收费。

  关于办理期限, 《行政许可法》规定: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参照《宁波市工商系统企业注册窗口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规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不需要核实实质内容的,当场予以登记;对需要核实实质内容的,在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准予登记的,在7日内出具《公司股权出质(或注销、撤销)登记书》。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保障质权人的权利?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股权出质登记具有公示和公信的效力。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可以对抗第三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设定质权部分的股权予以锁定,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该部分股权。

编辑: 赖小惠纠错:171964650@qq.com

6万多家公司有了融资新渠道

稿源: 2008-04-01 10:25:11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庞锦燕通讯员毛高蔚)宁波市6万多家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了融资新渠道。市工商局日前出台规范性文件《宁波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规则》,这意味着这些企业从今天开始,可以通过股权出质登记,从银行获得贷款。股权出质需求旺盛

  去年年底,海曙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提出申请,希望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周转资金。银行对该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后,同意了这笔数额达1000多万元的贷款。

  然而,这笔贷款在即将完成手续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来,2007年10月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以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的,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而宁波还没有相关办法。

  据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1日《物权法》实施以来,宁波已经有多家企业和银行向市工商局提出了股权出质登记申请,虽然由于当时没有相应操作规则和出于慎重原则,没有接受办理,但其中可以看出市场多方已经出现对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的潜在旺盛需求。静态股权成动态资金

  据市工商局统计,目前全市共有6万多家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注册资本2000多亿元。

  这些企业的股权在《规则》出台之前,以注册资本的形态存在,不得挪作他用,企业股权是静态资本。由庞大企业股权构成的宁波经济存量的巨大经济能量,得不到充分发挥。 《规则》出台以后,拥有股权的企业可以有效对接资本市场,极大程度上将企业静态股权转化为动态资金。

  记者在《规则》中看到,出质人和质权人携带股权质押合同、双方身份证明等,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将约定的股权登记进行质押融资。

  “《规则》的出台,将盘活全市非上市公司股权,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上海、武汉、重庆、苏州这4个城市已经推行了股权出质登记业务,宁波的《规则》出台时间在浙江省内属于领先,而且相对于先前出台类似规定的4个城市,涵盖的范围更广。上海、武汉、重庆、苏州4个城市股权出质的相关规定中,能设立和申请股权质押的公司范围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我市出台的《规则》将范围扩大到了发起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小贴士

  一、 《规则》适用于哪些公司?

  《规则》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不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有三类企业不属于《规则》的调整范围: (1)非公司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2)上市公司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

  二、股权出质登记的申请人如何确定?

  《规则》规定,股权出质登记的申请人为股权质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登记,应当由股权质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也可以由股权质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三、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有哪些限制条件?

  《规则》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办理出质登记:

  (一)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或者不得出质的股权出质的;

  (二)以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转让或者不得出质的股权出质的;

  (三)以未实际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出质的;

  (四)以已纳入司法程序,被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判决冻结的股权出质的;

  (五)将股权出质给本公司的;

  (六)以已办理出质登记的股权再次出质的。

  四、股权出质登记的费用和办理期限如何?

  由于国家还未就股权出质登记如何收费出台相关规定,目前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暂不收费。

  关于办理期限, 《行政许可法》规定: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参照《宁波市工商系统企业注册窗口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规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不需要核实实质内容的,当场予以登记;对需要核实实质内容的,在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准予登记的,在7日内出具《公司股权出质(或注销、撤销)登记书》。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保障质权人的权利?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股权出质登记具有公示和公信的效力。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可以对抗第三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设定质权部分的股权予以锁定,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该部分股权。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