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林业局了解到,经省、市政府同意,从今年起,我市暂停征收林业“两金”:集体林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
“两金”征收始于上世纪70年代,按照木竹经营者收购后第一次销售价的15%征收,主要用于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等。2007年全市林业“两金”实际征收310余万元,征收对象大多是经济欠发达山区的林农。根据国家林业部门“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额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精神,停征林业“两金”,体现了省、市政府一贯以来“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政策,实现了林农、粮农的税赋公平。
省林业厅、财政厅等部门日前还发文,要求各地根据现代林业的要求,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财政供给。
编辑: 赖小惠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