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诸新民通讯员李孟龙)最近,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这是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和海南洋浦之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五个保税港区。昨天下午,省政府和市政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副省长钟山宣读了国务院批复文件,市长毛光烈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有关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据国务院批复文件,国务院同意在宁波北仑区梅山岛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规划面积7.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是:东至码头岸线(含泊位),南至梅峰路,西北以沿港路、梅山大道、港区路合围为界。其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税收政策有: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实行封闭管理,浙江省政府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要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规定,组织保税港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待条件具备后,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海关总署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监管和服务工作,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功能定位是以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为主导,以商品服务交易、投资融资保险等金融贸易功能为辅助,以法律政务、中介鉴证、休闲文化和进口展示等配套,具备生产要素聚散、重要物资中转等现代功能的国家重要区域性资源配置中心。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规划布局为码头作业区、物流仓储加工区和港口配套服务区等。
毛光烈说,国务院批准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是国家继续推进改革开放战略的一项具体举措,是有力推进浙江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载体,也是宁波加快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对我市乃至全省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从2006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规划建设的前期工作,成立了梅山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并完成了梅山保税港区总体发展规划。目前,梅山保税港区各项基础设施包括跨海大桥、2座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滩涂围垦和梅山大道等重大工程以及岛内供水、供电、路网、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均进展非常顺利。保税港区的基本框架预计在2年内可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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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目前我国实施自由贸易战略,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先行区域。梅山岛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坐落在北仑区梅山岛,距宁波市中心40公里,与大陆仅距500米左右,处在长三角的核心区,是宁波—舟山港的枢纽区块,正在建设的穿山疏港高速公路和沿海中线公路建成后,将通过跨海大桥与梅山岛相连。
梅山岛岸线资源丰富,港口条件良好,海岸线总长22.5公里,其中深水岸线达7公里,最深处达69米,能停泊超级油轮和第五代、第六代集装箱轮,具备建设深水港码头的天然条件。梅山岛土地开发条件优越,正在进行的9平方公里围涂工程完成后,全岛面积可达36平方公里,可建设用地达18平方公里,能充分满足保税港区建设功能布局和可持续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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