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郭靖 通讯员张辉王人扬)昨天,副市长苏利冕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这是我市首次将住房保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根据市政府分解的目标责任,今年全市将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3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市本级今年将开工建设洪塘2#、4#地块约1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含非成套房改造的安置房),完成洪塘1#、3#、6#地块限价房项目,使8#地块限价房项目工程进度达80%。海曙、江东、江北三区今年将各完成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选址、征地拆迁、土地报批、方案设计及各项前期准备,并分别实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万平方米。其他县(市)区也有相应安排。
今年,我市将把保障范围覆盖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保尽保。根据调查摸底,各地都初步确定了保障户数,总量在3000户以上。在经济租赁房(含人才公寓)方面,今年各地计划开工建设的数量多在1万平方米左右。今年,农民工也被纳入了城市住房保障体系。除老三区外,各地几乎都安排了农民公寓或集中居住房建设,其中镇海、北仑预计在10万平方米左右。
今年,我市将完成全市老小区整治面积161万平方米,其中老三区129万平方米,同时启动老三区9万平方米非成套房的改造。
另外,今年各地将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住房保障发展五年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完成五年保障房源建设用地规划布点。市三区还将出台经济租赁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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