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次新闻发布稿
稿源: 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   2007-09-29 17:29:00报料热线:81850000

  据宁波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专项整治的8大任务和20个整治目标。8月24日,市政府召开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一次新闻发布会,确定在8月下旬到12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月25日,市政府在宁波大剧院广场隆重举行专项整治行动誓师大会,标志着专项整治行动全面铺开。8月31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并于9月3日召开了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红艺副市长在会上作了讲话,对扎实开展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整治任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宣传范围要广,普查底数要清,工作方案要细,执法力度要大,整治措施要严,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特殊的战役。

  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之后,全市各地、各部门都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9月10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参照市政府模式,也相继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了符合各地实际、体现条块结合的专项整治方案;各专业组在总体方案的指导下都形成了具体的行动方案;基本形成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体系,为专项整治工作胜利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目标、行动步骤及有关要求与措施。确定从8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全市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贸易、卫生、食药、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七个部门牵头,集中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业食品、药品、猪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进出口产品等8个方面的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并达到33个量化目标,其中有19个100%的目标。这33个目标和19个100%具体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全市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纳入专项检查范围,其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地产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地产畜禽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初级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方面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有QS产品质量抽查总体合格率90%在上,实物质量安全合格率97%以上;小作坊登记建档率、目录监管率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100%备案;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凡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不齐全的生产企业,100%关停取缔。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方面 县级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方面 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食物中毒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城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市六区每个区确定一条小餐饮单位相对集中的街路进行“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连锁快餐店和集体配送餐单位达到100%,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推广面达到1/3以上;各县(市)、区“五常法”推广单位数不少于10家;市直管宾馆、饭店推广面达100%,市直管学校食堂推广面达50%以上。

  药品安全方面 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率达到100%,GMP跟踪检查率达100%,大容量注射剂类药品的生产工艺核查率达到100%,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药品监管网覆盖率达100%,企业监管档案的建档率和电子化率均达到100%,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化达标率达98%以上,农村村级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率达90%以上;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猪肉质量安全方面 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方面,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基本杜绝无证生产行为;无省级黄色警示以上产品质量警情;无严重制假售假违法案例发生。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清查率达到100%,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8月24日至8月31日为组织准备阶段,9月1日至12月10日为行动实施阶段,12月10日至12月28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从《宁波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制定至今,整治工作正按计划和目标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第一阶段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开局良好,全市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4384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2358家,查处违法案件574起,涉及总案值金额275万元,罚没金额193万元,立案查处396起,查处10万元大案5起,取缔无证无照企业458家,取得了初步成效。

  由农业部门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加大监测力度,对全市11个县(市)区的69个基地、5个农贸市场的蔬菜抽样630批次,合格率97.9%;对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基地和重点养殖基地的水产品抽样51份,合格率为100%;对15家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进行瘦肉精监测,采集猪尿样129份,合格率为100%。开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三品”专项检查,组织“三品”企业自查率达到100%,抽查“三品”企业180家,“三品”质量与日常管理等抽查结果令人满意。分别组织召开市区林特产品批发市场和水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并实地检查了市场的管理制度。举办了全市规模猪场生猪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班,组织对全市年存栏千头以上103家规模猪场进行生猪瘦肉精全面抽检。组织部署“绿剑秋季行动”,以整顿和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为中心,目前已开始执法行动。

  由质监部门牵头的食品及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专项整治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食品安全五大特别行动”及“许可利剑行动”为载体的食品和有关消费品专项整治,坚持从源头把关,从源头监管,并采取梯度整治的办法,将每项行动分解为若干个具体系列行动,建立了从检查、检测、规范、执法、曝光到撤证的整治链条。从8月30日至9月19日,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71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989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9起,涉案货值152万元,查处无证超证企业35家,建议吊销证照7家,发出特种设备责令整改书67份。目前,“许可利剑”一号、二号行动以及“食品安全五大特别行动”中的饮用水“清泉行动”、豆制品“放心行动”已基本完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无证小企业、小作坊已被取缔;质监部门根据企业规模,列出《宁波市食品生产许可证重点发证企业目录》,将对其进行重点督办;目前,小作坊登记建档率、目录监管率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签订任务已完成过半;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备案率已基本达到100%;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建档工作已全面铺开。

  由工商部门牵头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在对三项量化目标中明确的经营主体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整治经营主体范围共28520个,同时进一步规范或取缔4000多个无照经营的食杂店。结合实际提出了专项整治的“七项行动”方案,即企业职责宣传行动、主体资格清理行动、无照经营取缔行动、经营行为规范行动、上市产品保质行动、违法行为打击行动、经营企业评价行动。开展对大型市场、超市的索证索票和质量安全先行规范活动,该活动主要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对八大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商品准入工作进行了回访检查;二是实施了食品质量评价性抽检制度。首次对华润万家、好又多、三江、麦德龙、家乐福、沃尔玛、新一佳、欧尚、农工商、乐购等10大超市进行了包括定量检测、定性检测、标签标识和商品准入四项内容的食品质量评价性抽检,全部抽检食品总合格率为89.2%,其中,定量检验合格率88%,标签标识合格率94.5%,定性检测合格率81%,食品准入合格率100%。同时为确保国庆节和十七大前后全市流通环节市场稳定有序,制定市场监管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抓重点、抓热点、抓难点,加强市场监管,节日前夕,全市各级工商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共10437户,批发市场、集贸市场366个,整治重点区域109处,已取缔无照经营小食杂店352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个;责令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退市488公斤,销毁1118.13公斤。

  由卫生部门牵头的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对全市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排摸,掌握了无证餐饮的分类分布情况。9月1日至18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789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336家,对82家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行政罚款10.1万元,取缔无证餐饮单位120家。学校秋季开学后,市卫生局会同市教育局对各地学校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进行了督查。为确保“十一”期间的餐饮卫生安全,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农家乐、大型餐饮和茶楼等的专项大检查,对鲜榨果汁、冰块、餐具等进行了抽样检测。各地卫生部门对辖区的整治范围予以“网格化”,对网格内的每个食堂和餐饮单位均明确了责任卫生监督员。同时分批分层次对餐饮单位的业主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的培训指导,免费下发《餐饮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帐簿》1万余册,指导近3000家餐饮单位建立了索证台帐。为确保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餐饮业“五常法”管理的推广。目前全市各类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率已达95%以上,同时已有约80家的餐饮单位导入了“五常法”管理。市卫生局还要求各地将辖区内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等信息在各地卫生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方便市民查询,接受市民监督。

  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组,全面开展药品注册核查工作,至今共核查药品品种106个,要求企业补充申报资料的67个品种,撤回申请的16个品种,补充资料和撤回申请分别占核查品种的63.2%和15.1%。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监督管理,对企业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记录,对不按药品GMP规定进行生产、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收回《药品GMP证书》。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准入门槛,建立药师岗位能力测试制度,有近400名药师因能力达不到标准而不予担任药学关键岗位。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加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积极实施农村村级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程,构建药品供应网络;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立药品监管网络;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

  由贸易部门牵头的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分解细化工作目标,提出“十项100%、一项95%”的整治目标。与商务部、省经贸委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和目标任务,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统一印制《宁波市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向所在县(市)、区做出承诺,严把进场生猪“三证一标”查验关和出场肉品质量检测检验关,规范定点屠宰场行为,逐步培育定屠企业诚信体系。强化屠宰场瘦肉精检测把关,对1411批次,4526个猪肉样品进行了检测,合格率99.4%。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市48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专项整治摸底检查,确定重点整治区域。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大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03人次,检查菜市场、屠宰场223家。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金地畜牧养殖场、方兴生猪屠宰场、江东欧尚超市、海曙中心菜市场、石浦天一大酒店和福乐娃食品(配餐)公司等单位开展节前联合执法,未发现使用违禁兽药、添加剂情况,销售和餐饮用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

  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狠抓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监管,通过派驻工作组深入基层加强一线执法监管力量,把重心移向源头、产地和口岸一线,确保食品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目前,已对26个出口水产品和9个出口蔬菜备案基地完成清查;对238批次输往世界各国的出口食品相应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完成对51家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和许可证企业的清查,并取消3家出口水产品企业的注册资格;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查验和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检验监管,在北仑口岸、大榭口岸连续检出9批不符环控标准的进口废塑料、废纸等废物原料和1批锌矿放射性超标,均作退运处理;制定出台了《出口玩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出口玩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计划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部署;暂停玩具CCC获证企业证书3份、注销证书2份、撤销证书1份、中止认证1份;加强口岸查验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加大查验比例,专项整治以来,已检出各类不合格的出口产品652批次,货值1,347.7万美元,不合格批次和货值同比分别增长了107%和86%;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对出口机电产品质量监管,推行三个“提前介入”,即新产品设计开发提前介入、电器产品型式试验不合格原因分析提前介入、技术辅导提前介入。同时,还坚持纠建并举、扶优扶强,帮助企业通过出口免验审查,在专项整治期间帮助1家企业取得总局出口免验资格,帮助1家企业免验复审通过,与2家地方政府和大专院校签订合作协议,推动“以质取胜”战略的深入实施。

  下一阶段,是专项整治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任务落实,抓整治进度,抓整治实效。一是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将每个目标、每项要求逐层逐级落实到每个乡镇(街道)、每个社区、每个企业和店铺。二是加强监管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消除监管盲区。三是加强工作督促检查,推动整治工作按计划、按进度有序开展,至10月底,各项任务平均完成60%以上。

编辑: 赖小惠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次新闻发布稿

稿源: 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 2007-09-29 17:29:00

  据宁波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专项整治的8大任务和20个整治目标。8月24日,市政府召开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一次新闻发布会,确定在8月下旬到12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月25日,市政府在宁波大剧院广场隆重举行专项整治行动誓师大会,标志着专项整治行动全面铺开。8月31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并于9月3日召开了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红艺副市长在会上作了讲话,对扎实开展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整治任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宣传范围要广,普查底数要清,工作方案要细,执法力度要大,整治措施要严,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特殊的战役。

  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之后,全市各地、各部门都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9月10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参照市政府模式,也相继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了符合各地实际、体现条块结合的专项整治方案;各专业组在总体方案的指导下都形成了具体的行动方案;基本形成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体系,为专项整治工作胜利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目标、行动步骤及有关要求与措施。确定从8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全市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贸易、卫生、食药、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七个部门牵头,集中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业食品、药品、猪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进出口产品等8个方面的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并达到33个量化目标,其中有19个100%的目标。这33个目标和19个100%具体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全市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纳入专项检查范围,其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地产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地产畜禽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初级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方面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有QS产品质量抽查总体合格率90%在上,实物质量安全合格率97%以上;小作坊登记建档率、目录监管率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100%备案;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凡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不齐全的生产企业,100%关停取缔。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方面 县级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方面 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食物中毒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城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市六区每个区确定一条小餐饮单位相对集中的街路进行“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连锁快餐店和集体配送餐单位达到100%,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推广面达到1/3以上;各县(市)、区“五常法”推广单位数不少于10家;市直管宾馆、饭店推广面达100%,市直管学校食堂推广面达50%以上。

  药品安全方面 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率达到100%,GMP跟踪检查率达100%,大容量注射剂类药品的生产工艺核查率达到100%,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药品监管网覆盖率达100%,企业监管档案的建档率和电子化率均达到100%,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化达标率达98%以上,农村村级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率达90%以上;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猪肉质量安全方面 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方面,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基本杜绝无证生产行为;无省级黄色警示以上产品质量警情;无严重制假售假违法案例发生。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清查率达到100%,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8月24日至8月31日为组织准备阶段,9月1日至12月10日为行动实施阶段,12月10日至12月28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从《宁波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制定至今,整治工作正按计划和目标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第一阶段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开局良好,全市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4384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2358家,查处违法案件574起,涉及总案值金额275万元,罚没金额193万元,立案查处396起,查处10万元大案5起,取缔无证无照企业458家,取得了初步成效。

  由农业部门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加大监测力度,对全市11个县(市)区的69个基地、5个农贸市场的蔬菜抽样630批次,合格率97.9%;对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基地和重点养殖基地的水产品抽样51份,合格率为100%;对15家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进行瘦肉精监测,采集猪尿样129份,合格率为100%。开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三品”专项检查,组织“三品”企业自查率达到100%,抽查“三品”企业180家,“三品”质量与日常管理等抽查结果令人满意。分别组织召开市区林特产品批发市场和水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并实地检查了市场的管理制度。举办了全市规模猪场生猪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班,组织对全市年存栏千头以上103家规模猪场进行生猪瘦肉精全面抽检。组织部署“绿剑秋季行动”,以整顿和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为中心,目前已开始执法行动。

  由质监部门牵头的食品及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专项整治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食品安全五大特别行动”及“许可利剑行动”为载体的食品和有关消费品专项整治,坚持从源头把关,从源头监管,并采取梯度整治的办法,将每项行动分解为若干个具体系列行动,建立了从检查、检测、规范、执法、曝光到撤证的整治链条。从8月30日至9月19日,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71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989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9起,涉案货值152万元,查处无证超证企业35家,建议吊销证照7家,发出特种设备责令整改书67份。目前,“许可利剑”一号、二号行动以及“食品安全五大特别行动”中的饮用水“清泉行动”、豆制品“放心行动”已基本完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无证小企业、小作坊已被取缔;质监部门根据企业规模,列出《宁波市食品生产许可证重点发证企业目录》,将对其进行重点督办;目前,小作坊登记建档率、目录监管率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签订任务已完成过半;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备案率已基本达到100%;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建档工作已全面铺开。

  由工商部门牵头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在对三项量化目标中明确的经营主体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整治经营主体范围共28520个,同时进一步规范或取缔4000多个无照经营的食杂店。结合实际提出了专项整治的“七项行动”方案,即企业职责宣传行动、主体资格清理行动、无照经营取缔行动、经营行为规范行动、上市产品保质行动、违法行为打击行动、经营企业评价行动。开展对大型市场、超市的索证索票和质量安全先行规范活动,该活动主要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对八大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商品准入工作进行了回访检查;二是实施了食品质量评价性抽检制度。首次对华润万家、好又多、三江、麦德龙、家乐福、沃尔玛、新一佳、欧尚、农工商、乐购等10大超市进行了包括定量检测、定性检测、标签标识和商品准入四项内容的食品质量评价性抽检,全部抽检食品总合格率为89.2%,其中,定量检验合格率88%,标签标识合格率94.5%,定性检测合格率81%,食品准入合格率100%。同时为确保国庆节和十七大前后全市流通环节市场稳定有序,制定市场监管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抓重点、抓热点、抓难点,加强市场监管,节日前夕,全市各级工商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共10437户,批发市场、集贸市场366个,整治重点区域109处,已取缔无照经营小食杂店352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个;责令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退市488公斤,销毁1118.13公斤。

  由卫生部门牵头的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对全市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排摸,掌握了无证餐饮的分类分布情况。9月1日至18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789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336家,对82家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行政罚款10.1万元,取缔无证餐饮单位120家。学校秋季开学后,市卫生局会同市教育局对各地学校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进行了督查。为确保“十一”期间的餐饮卫生安全,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农家乐、大型餐饮和茶楼等的专项大检查,对鲜榨果汁、冰块、餐具等进行了抽样检测。各地卫生部门对辖区的整治范围予以“网格化”,对网格内的每个食堂和餐饮单位均明确了责任卫生监督员。同时分批分层次对餐饮单位的业主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的培训指导,免费下发《餐饮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帐簿》1万余册,指导近3000家餐饮单位建立了索证台帐。为确保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餐饮业“五常法”管理的推广。目前全市各类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率已达95%以上,同时已有约80家的餐饮单位导入了“五常法”管理。市卫生局还要求各地将辖区内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等信息在各地卫生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方便市民查询,接受市民监督。

  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组,全面开展药品注册核查工作,至今共核查药品品种106个,要求企业补充申报资料的67个品种,撤回申请的16个品种,补充资料和撤回申请分别占核查品种的63.2%和15.1%。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监督管理,对企业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记录,对不按药品GMP规定进行生产、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收回《药品GMP证书》。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准入门槛,建立药师岗位能力测试制度,有近400名药师因能力达不到标准而不予担任药学关键岗位。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加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积极实施农村村级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程,构建药品供应网络;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立药品监管网络;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

  由贸易部门牵头的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分解细化工作目标,提出“十项100%、一项95%”的整治目标。与商务部、省经贸委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和目标任务,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统一印制《宁波市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向所在县(市)、区做出承诺,严把进场生猪“三证一标”查验关和出场肉品质量检测检验关,规范定点屠宰场行为,逐步培育定屠企业诚信体系。强化屠宰场瘦肉精检测把关,对1411批次,4526个猪肉样品进行了检测,合格率99.4%。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市48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专项整治摸底检查,确定重点整治区域。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大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03人次,检查菜市场、屠宰场223家。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金地畜牧养殖场、方兴生猪屠宰场、江东欧尚超市、海曙中心菜市场、石浦天一大酒店和福乐娃食品(配餐)公司等单位开展节前联合执法,未发现使用违禁兽药、添加剂情况,销售和餐饮用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

  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狠抓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监管,通过派驻工作组深入基层加强一线执法监管力量,把重心移向源头、产地和口岸一线,确保食品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目前,已对26个出口水产品和9个出口蔬菜备案基地完成清查;对238批次输往世界各国的出口食品相应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完成对51家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和许可证企业的清查,并取消3家出口水产品企业的注册资格;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查验和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检验监管,在北仑口岸、大榭口岸连续检出9批不符环控标准的进口废塑料、废纸等废物原料和1批锌矿放射性超标,均作退运处理;制定出台了《出口玩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出口玩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计划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部署;暂停玩具CCC获证企业证书3份、注销证书2份、撤销证书1份、中止认证1份;加强口岸查验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加大查验比例,专项整治以来,已检出各类不合格的出口产品652批次,货值1,347.7万美元,不合格批次和货值同比分别增长了107%和86%;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对出口机电产品质量监管,推行三个“提前介入”,即新产品设计开发提前介入、电器产品型式试验不合格原因分析提前介入、技术辅导提前介入。同时,还坚持纠建并举、扶优扶强,帮助企业通过出口免验审查,在专项整治期间帮助1家企业取得总局出口免验资格,帮助1家企业免验复审通过,与2家地方政府和大专院校签订合作协议,推动“以质取胜”战略的深入实施。

  下一阶段,是专项整治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任务落实,抓整治进度,抓整治实效。一是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将每个目标、每项要求逐层逐级落实到每个乡镇(街道)、每个社区、每个企业和店铺。二是加强监管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消除监管盲区。三是加强工作督促检查,推动整治工作按计划、按进度有序开展,至10月底,各项任务平均完成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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